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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王晓燕
编辑|渡十娘 
作者简介:王晓燕,1980年生于打拉池,一个地处甘肃省与宁夏回族自治区边界的小山村。北京师范大学文学硕士、教育学博士。现就职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2003年开始文学创作,已出版《伤痕》《妈妈小时候》《走向教育家》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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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有一双高跟鞋,深蓝色平绒鞋面,方口拉带,塑料鞋底,配着一条盛开似的喇叭裤,擦着地面发出嗒嗒的声音,真是美丽极了。可是妈妈平常很少穿这样的鞋,她更多穿在脚上的是自己手做的平底布鞋。这双高跟鞋被装在一个纸盒子,塞在衣柜的下面。
我很羡慕妈妈有这样的高跟鞋,放学在家的时候,我总是会偷偷地拉出鞋盒,将它们套在我的小脚丫上,像踩着两条高跷一样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提前享受自己将会长大的模样。
有一天,破烂换杂货的小货郎“咚咚咚”地摇着拨浪鼓来了。我匆忙冲到妈妈收拾破烂的筐子里翻腾,掏出一些玻璃罐子、塑料瓶、小铁丝之类的东西,兜在怀里就往外跑。货郎爷爷用手指一件件地检查过我的东西,放在手里掂一掂,就问我:“小丫头,想换些什么啊?
我用眼睛快速地浏览着他小车上的小商品,觉得样样都好,最终决定要一双粉色的塑料凉鞋。于是我告诉他,我要那双粉色的凉鞋。货郎爷爷用手里的杆秤称一称,笑咪咪地说,“要换凉鞋这些东西还不够,需要再加一些来。”他问我还有没有其他的废旧东西。我摇头说没有了,就这些了。他说那换不了,分量不够,让我再想想能不能再添点什么东西,比如破了的、或者不穿的塑料底的鞋也是可以的。我脑子里马上想起了妈妈的那双塑料底高跟鞋,果真符合他刚才所说的,经常不穿,而且也正好是旧了。
于是我赶紧跟他说,“有的,有的,你在这里等,我去拿给你。”货郎爷爷很满意地收下了我拿来的鞋,摇着拨浪鼓就走了。
我穿着崭新的粉色凉鞋,欢快得像是要飞起来。可惜没穿上几天,凉鞋鞋底就从中间折成两截了。我真后悔,怨恨自己是因为走得太多,才损坏了它。可妈妈说那是因为塑料鞋底本身太硬,迟早要断掉的。就这样,这双粉色的凉鞋也很快就归入了妈妈堆破烂的筐子里。对于被我偷偷拿去换鞋的她的那双高跟鞋,妈妈觉得很可惜,很舍不得,但事已至此,她并没有责怪我什么,只是说,以后不可再拿家里能用的东西去换货郎爷爷的东西。
妈妈的那双无辜的高跟鞋,真是可惜掉了。
到了夏天瓜果成熟的季节,巷子里又来了换香瓜水果的菜贩子。他们驮着一路飘香的香瓜瓜,一路喊着:“新麦子换香瓜嗷,麻子胡麻换香瓜嗷!
不等换瓜人的车子走近,我和二哥已经端好一大碗新麦子等候在家门口。可是一大碗麦子只能换得一个小小的甜瓜,难以填满我们贪婪的肚皮。换瓜贩子在巷子里来来回回地喊,我和二哥端着麦子在家门口来来回回地跑。一个夏天还没过完,妈妈新粮仓的肚皮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憋下去了。
当然还有很多拿破铜烂铁、麦子、鸡蛋换不来的东西。比如那只银色的小闹钟,静静地站在百货商店的玻璃柜里,圆圆的钟盘上永远地跑着两支小针。我喜欢它已经很久了,连做梦都想着要被它清脆的叮铃声叫醒。妈妈早就答应要买给我了,但一直等到秋天的时候,她卖掉了秋收红萝卜和苞谷得来的钱,才买到了这只昂贵的小闹钟。
我真是高兴极了,觉得自己真是这世界上最富足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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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那年的暑假,为了能让我有一个安静的专心学习的环境,来年顺利考到县城最好的初中,妈妈顾不得让我帮她干农活,毅然亲自送我去城里的小姑家过暑假,原因是小姑家里没有农忙,清净干净,可以和表弟一起专心学习。
顶着炎炎的烈日,妈妈徒步送我去姑姑家。我背着沉重的书包,妈妈背着送给小姑家的蔬菜瓜果、干粮之类的东西,我们像沙漠里行进的两只骆驼,浑身冒烟似地往前走。七月的骄阳赤裸裸地炙烤着大地,大地伸展着长满皱纹的干枯的皮肤,裂开了口子,向上喷着热气。中途经过一条灌溉的水渠,我俩都因太累,脚太困,坐在路边脱下鞋袜洗起脚来。
我至今难以忘记那清凉的水从脚趾间滑过的感觉,忘不了坐在溪水边回头望远去的村庄的摸样。炎日照射溪水发射出明亮清清的光,映在我们被晒得通红发黑的脸上,我欢快地像只林间跳跃的小鹿,世间还能有比那一刻更清凉,更快乐的时刻吗?
事后多少年后我才知道,在送我去姑姑家专心学习的那个暑假,妈妈曾因农活太累,黑白不分地干活,曾有一次误把月光发白的黑夜当成黎明,一个人夹着镰刀去田里割麦……当我听她无意述说时,泪眼婆娑里,一股清凉的泉直入心田。我知道,我欠妈妈的,是一辈子偿还不完的,而她所给予我们的,也从来是不要求偿还的。
爸爸烧伤那一年,大哥十七岁,中学还未毕业。等第二年爸爸从医院回来,大哥就十八岁了,中学毕业就不愿再上学了。再过一年,等刚满十九岁,他就和几个好伙伴应征入伍了。
大哥生性温和,并不代表他没有青春的叛逆,单就他不爱学习就着实让妈妈难以甘心。妈妈终日地与土地为伴,无怨无艾,唯一的盼望就是我们兄妹三人能脱离泥土的勒绊,过另一种更有可能的生活。可是大哥太过于贪玩,总是将妈妈的苦心置于闲旁。爸爸的受伤吸走了妈妈几乎所有的时间,在她奔波于医院和家的那一年,大哥正上初三,反倒得了更多的自由与空闲。或许是爸爸的受伤让他有了退缩的理由,或许是真的贪玩荒废了学业,初三毕业那年,大哥终于是与学业无缘了。
但妈妈不死心,她对大哥总是怀有一种不可放弃的期望与向往,所以当大哥提出要应征当兵时,她爽快地就答应了。在她看来,当兵或许是一条比求学更有前途的康庄大道。
那年的冬天很冷,大哥穿着崭新的军人服出发了。待出发后,我们才知道新兵是去了西藏(很奇怪在这之前我们为什么不知道)。妈妈听到这个消息后,从村子东头一路哭到了村子西头的家中,加之村里一位长者对西藏人间地狱般的描述及生活艰辛的万般渲染,更加催爆了她眼底的泪水火山。我和二哥不解地围在她身边安慰她,不明白妈妈在那样撕心裂肺地在哭什么,那么伤心。倒像是大哥活生生地被人拐了或者绑架去了,再也不能相见。
也许因为是第一个孩子的缘故,妈妈对大哥的爱似乎多加了一层期许的。她希望大哥能有条好的出路,但当他真正离开家走了之后,在她那里,像是大哥被人抢去了,永远要失去了一样。
大哥的确是去了西藏,刚开始是在一个叫“当雄”和另一个叫“羊八井”的地方来回拉练训练。等大哥在部队刚安顿好,我们接到了他寄来的第一封家信。妈妈高兴得了不得,叫我和二哥给她把信反反复复地读了好几遍,直到信纸都褶皱得变蔫了,直到第二封信的到来。
此后,和妈妈一起等待大哥的来信便成了我们家的一件大事。每天下午的时候,她都要跑去村委会看看有没有新的来信,接到信后就马上催促我读信、写回信给大哥。每次都是她口述大意,我来执笔,千言万语,翻来覆去无非就是一个意思“在外照顾好自己,团结战友,听领导的话”。其实最重要的一个意思她总是不说出,而是每次在口述完,在我代写的信的最后面,都会战战兢兢地用铅笔写上六个字:“儿子,妈妈想你。”悄悄塞进我准备寄出的信封里。有一次,我不经意间看见她俯在炕头上,用尽浑身力气和注意力在写这几个字,她那样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人,握着铅笔生硬又笨拙的姿态,像个幼稚的女孩。
她是多么想念她的儿子啊。
一次她听到大哥的来信上说部队的一位领导对他很好,很关心,就想感谢一下。但她不会写字,即使会写,也是觉得不知如何表达,于是就很客气地请来了村里一位有文化的人。妈妈请他坐在我家的高桌前,准备好纸和笔,然后就和爸爸在一旁说着内心想表达的话,大意就是我们的儿子年纪尚小,头次离开家门,来信得知您对他关心,我们真的很感谢您。最后,还不忘再加一句,孩子在外,不懂规矩之处,希望您严加管教,像自己的孩子一样,不要客气。第二次大哥来信又说哪位领导对自己很好,很照顾关心,妈妈听了更是高兴,她心里有个期盼,期盼大哥能在部队留下来,再也不要回到受苦的农村,不要回到她的身边。可是,她在心里又是那么想念大哥。
每次大哥来信,妈妈都跟过节一样喜悦,她边忙着农事,边听我给她转读信上的内容。尽管信里并没有什么新鲜的事情,而且每次到最后都是同样的内容。加之大哥纸上有限的表达,贫乏无味的信在我读来只是一堆文字,但在妈妈那里,却如饮甘泉,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
等忙完家务闲下来的时候,她也会坐下来仔仔细细地拿着大哥的来信一遍又一遍地看,看过几遍还会指着字自己连蒙带猜地读起来,好多的字都是唱歌般地跳过去,也不知道她到底能看懂多少。
远在西藏的大哥,是妈妈无尽的牵挂与思念,但也是她一个美好的憧憬与期盼。大哥进藏当兵的那几年,家里的生活真是苦极了,但有个在外的希望,对于沙漠中劳作度日的妈妈来说,真是比清泉还要甘甜的一个安慰。
至于那只令我骄傲的小闹钟,后来也被我大卸八件却再也安装不回去了。那是妈妈用积蓄了一个夏天和秋天的庄稼的生命,用她的劳作与汗水交换得来的钱专门为我买的,希望它每天早晨叫我起床,希望我每天满心欢喜。可是当看到我好奇地把它变成一堆散落的发条与零件,再也不能复原时,妈妈又何曾责备我什么呢?
妈妈给予我们的爱,不需要任何意义上的回报。它只是一个礼物,教会我们要对生活永怀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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