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互联网变成了一个人间悲剧放大镜。
无论何时打开微博百度热搜,头条总有让你一秒变丧的能力:“某地一男子持刀砍伤数十名儿童”“某高校学生坠楼身亡”“某国疫情日均感染又创新高”“某款疫苗因安全问题被紧急召回” ...... 细节化、现场感的残忍讲述,加上网友们非黑即白的表态与口号呼告,让上网也变成了一件消耗能量的事情。
不过最近,社长发现了一块宝地,简直是互联网中的桃花源。
“生活中有些东西,或许没有实际的功用,却可能蕴含独特的审美价值,值得被我们欣赏和分享”。这句话,写在豆瓣无用美学小组的公告里。
什么是“审美”?什么是“美”?无用美学小组的组员用镜头告诉我们,美,不一定高高在上地盘踞在博物馆、美术馆、艺术家的画布上。
它可以是夜晚站在宿舍阳台上,偶然低目所及的一个瞬间:
可以是阳光洒下来时,一个不经意的仰望:
或者行走和驻足之间,由时空打造的巧合:
“美”,也不一定是温暖的、正向的。它可以是水缸里的一条去做小天使的鱼,同伴在玻璃上的倒影幻化成它沉浮不定的灵魂:
或者是医院门口,被埋藏在雪地里的康乃馨,和某个无疾而终的故事。
有网友说,逛了一会儿无用美学小组,感觉自己呼吸都变平稳了,仿佛做了禅修或者冥想一样。
到底啥叫“审美”?
经典美学教材里会说,美,就是形象的直觉。
这话说了跟没说一样,还是不懂。
我们来一起研究一下。克罗齐美学里,有两种知识:名理的(logical)知识,和直觉的(intuitive)知识。
这说的是啥意思呢,我们假设有一个刚出生的小北鼻。现在TA前面有一杯奶茶。某茶某雪某颜悦色随便挑哈,反正不是真的。
我们和这个小北鼻说,”这是奶茶喔“。小北鼻没见过奶茶,奶茶对它来说就是一个圆圆的杯子里装的奶黄色下面还黑黑的东西,只有这种形象。TA不知道奶茶有多少种口味或者奶茶会让人长胖,也就是说,这个东西没有意义,也不能唤起任何联想。
这种只看到形象、不了解意义的认知方式,就是直觉(intuitive)知识。
而假设我们每天都给这个小北鼻看一杯奶茶并且喝给TA看、带TA去各种奶茶店探索,TA慢慢长大了,再看到奶茶时,他就会把这个杯子里装的东西联想到”奶茶“这个名字,并且知道,不管是黑糖奶茶还是摩卡奶茶,都叫”奶茶“。
这个时候,小北鼻对于奶茶的认知,是超越形象、了解意义的。这就是我们说的名理的(logical)知识,名理,即名称与道理。
简单来说,名理的知识包含着我们对于”形象”和“意义“的认知,但直觉知识则只有”形象“,没有”意义“。
美学中研究的,就是后者这种直觉活动。
或者这样说更容易理解:中文里的”审美“其实是来源于英文里的aesthetic,本来指“以心知物”的一种最单纯最原始的、不假思索的活动。
这也是为什么,豆瓣美学小组里,组员们互相称赞说的不是”你很聪明“(因为这是逻辑上的、道理上的),而是”你很有灵性“(一种直觉、”第六感“)。
在豆瓣无用美学小组里,很多作品都是作者在某一个瞬间忽然觉得所看到的东西很美,拍下来上传,引起大家的共鸣。并不是对构图、光线、图片背后的意义等一番深思熟虑之后才得出的。
比如这张仿佛浮光跃金的随手拍:
或者这一张拍照手抖造就的后现代主义科技感:
也正因为审美是一种直觉,“美”,变成了一种高度个人化的体验。
因为美并没有标准答案。同样来到三亚蓝天白云的海滩,你看到的是闲适温暖岁月静好,我看到的是灿烂明媚朝气蓬勃。我们所感受到的”美,是我们作为观赏者性格和情趣的返照。
在豆瓣无用美学小组里,也有这样的讨论。有一位组友,拍下了烂草莓在盘子里留下的水痕。
我看到的,是朦胧、干净的美,像鱼缸里金鱼的一抹影子。但其他组员并不一定这样觉得。他们感受到的美,可能来自于一种爱情的联想,或是与《霸王别姬》的遥相呼应。
所以,进行”审美“的我们并不是单纯的“接收者”。我们同时也在创造美。因为我们看到的形象,一半是物体本身所呈现的,而另一半是观赏者当时的性格、情趣而外射出去的。
直觉,是心里不知怎么回事就见到了某种形象。而这种“不知怎么回事’,正是我们灵感的个人创造,所见的光影银河、爱丽丝兔子洞、一壶月光等等这些形象,都是一种创造的艺术。
当然,如果这么说,可能有的人会问了:难道审美就完全没有理性活动了吗?比如,看到草莓在杯子里留下的水渍,联想到程蝶衣的脸,这种联想并不是直觉呀?也是有逻辑、名理的。
没错,联想有助于美感。比如我们看这幅“我和李白之间只差一个调料盖”。没有联想,墨汁就只是一团形状特殊的墨汁,是通过联想,我们才得以赋予它以特定的形象和风骨。
再比如这一朵典雅的木制云:
也是通过联想,将笔屑形状联想至祥云。
朱光潜先生在《文艺心理学》里特意指出,“联想有助美感”与“美感是形象的直觉”两说并不冲突。
因为严格意义上讲的“美感经验”的确是直觉的、没有思考的,但我们常说的“审美”,其实指的是整个观赏事物的过程。
联想虽不能存在于直觉美感之中,但是可以在美感经验之前,帮助我们形成意象,让我们在墨汁中看到李白、在笔屑中看到祥云,这个过程,也让我们的美感经验更加充实,让我们看到的不是单纯“好看”的事物,而是拥有了意蕴。
为什么叫“无用”美学
我们先看看组友的这幅作品:
细微处两朵晶莹剔透的梅花。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坐在那里端着盘子准备吃饭的人刚连上了四个小时的课,端着餐盘满脑子只有它上面的珍珠奶茶方便面,火锅米饭大盘鸡,TA还能不能看到这两朵花、能不能有这种这种审美的态度?
也怪不得组友评论说:本干饭人吃饭时根本注意不到别的。
作者回复说:哈哈哈哈哈哈把饭干完了在等室友中。
这一段对话很有意思。我们会发现,当过度关注某个事物的实用功能(餐盘用来装食物)时,我们往往会忽视它的“美”,或者说审美价值。
英国心理学家布洛提出了一条原则,叫做“心理的距离(psychicaldistance)”,指的就是我们和事物之间的距离。当我们把我与物的距离拉远,由实用的,变为欣赏的,便形成了审美的态度。
无用美学小组里有很多类似的例子。比如下面这幅作品。
一个匆匆忙忙的过路者,或者一个终于得以喘一口气、喝一口水的泳池清洁人员,他们偶然抬头,会发现泳池上漂浮的清洁剂如同青藏高原上的云朵山脉,圣洁又带点萌感。
在观照的那一瞬间,过路者没有在想“这个泳池门票多少钱”,清洁人员也没有在想“这个泳池啥时候能打扫完”。
他们只是看到眼前景物最单纯、最直接的形象,并且产生了独特的、美好的视觉感受。
从前,我们称赞诗人、艺术家,往往说他“潇洒出尘”,这其实都是说他能把事物摆在某种“距离”以外去看。
而反过来说,“形为物役”“凝滞于物”等等说法,都是说某人把事物的利害看得太“切身”,不能在我和物中间留出“距离”来,太过执着于某物的实用功能。
距离太近,往往就没有了美感。
小清新吗?田园风吗?有陶渊明内味了吗?毁意境的来了。
从“无用美学”到“无用之人”
社长在无用美学小组里看到过几次这样的评论:“我也想要做一个无用的人啊”。
在入世价值的熏陶下,我们追随时事、新闻、热点,我们拼命打工、思考,权衡利弊,尝试用逻辑理解和参与一切,努力做到“认真生活“。
但这样真的是”认真“吗?
我们有多久没回归真实感受了?我们还记得自己每早从地铁站走出时,我们看到了、听到了什么吗?空气中早夏的味道,机动车喇叭声下掩盖的细碎蝉鸣,扶梯扶手平滑的、暖暖的触感。
我们存在于这一时刻,却总是让思维反刍过去,或用焦虑、恐惧预测未来。
我们被自诩的”理性“牵着鼻子走,却忽视了我们真正看到了、听到了什么。
一块碎玻璃,是一块碎玻璃,要有人去维修、有人赔偿,这是我们思维惯性的评判。
但等一下,先别急着戴上你的实用思维帽子,再多看一眼......
这种”无用“的观察自然是小众的。因为我们常常排斥”无用“,排斥主观感受。
但也正是因为少,所以珍贵。
美感经验是脱离实用的,但审美不能,我们更是不能脱离实用,尽管对”实用“的追求会让我们精疲力竭。没人能永远活在诗与远方里。
但谁说,眼前的苟且,不能变成诗与远方呢?
我们总是可以在这一个个偶然的停驻里,找到瞬间的抽离和回归,看到生活本来的样子。
作者:狡兔三窟
编辑:金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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