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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州法禁止,麻州许多商家仍对使用信用卡的顾客额外收费,州银行局指部分情况下属合法,州议会则有意提案修补相关漏洞,但面临联邦法官裁决挑战。
道格拉斯的Bob Parent近日为车子加装倒车摄像头,报价500元,刷卡后实际金额为517.5元,被多收3.5%。他查看收据,发现多了一项「非现金调整」(Non-cash adjustment)。他另一笔1100元修车费用,也被多收40元。

经查州法,麻州禁止商家对使用信用卡者额外收费,但询问业者,回应却是一直有此费用。
许多麻州居民或许都有类似经历,小至餐馆,大到汽车经销商。消费者维权组织MassPIRG指,商家可提供现金消费者折扣,但不可对持信用卡者增收费用。
麻州银行局(Division of Banks)表示,商家可对此额外收费,但禁止以此营利,例如可委托信用卡公司收帐,但不可要求分成,且必需提供顾客现金支付免额外费用的选项。
州议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副主席、州参议员Paul Feeney表示,多数人不会随身携带太多现金,刷卡是最常见的付款方式,常见情形是签名刷卡后才发现被加收。对于银行局意见,以及商家表示顾客付款前已签名同意,他感到惊讶,指此为法律漏洞。
州众议会消费者保护协会主席Tackey Chan表示,必须改变此现象,正研拟最佳对策。目前修法可能受阻的因素包括纽约州也有类似禁止刷卡额外收费的法规,但联邦法官近期裁决偏向商家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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