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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拉萨市曲水县藏族群众参加春耕仪式(2020年3月16 日摄)普布扎西摄
《十七条协议》西藏分水岭
  20世纪的西藏,经历了由旧西藏到新西藏划时代的变迁,其中标志性的历史事件就是:1951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与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在北京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
这个协议是20世纪西藏百年历史的分水岭,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前50年,旧西藏经历了三次重大危机,社会动荡不已,边地屈辱不堪;后50年,新西藏发展实现了三次飞跃,经济快速发展,各民族安居乐业。
  前50年西藏虽有离心,但未与祖国断线;《十七条协议》解决了西藏的主权问题,民主改革解决了西藏的政权问题,自治区成立解决了西藏的制度问题,全国人民的支援解决了西藏的长治久安问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和平解放西藏《十七条协议》签订70周年。我们在纪念党的若干丰功伟绩时,重温中国共产党对解放西藏人民、发展西藏经济、促进民族团结作出的伟大贡献,很有现实意义。

本期《瞭望》专题报道:《十七条协议》西藏分水岭,今日全文播发:
文 | 刘伟
本组报道刊于《瞭望》新闻周刊2021年第20期
20世纪前50年
旧西藏经历三次社会危机
○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祖国兴,则西藏兴
○ 封建农奴制度下的西藏,由于清政府自身衰败,无暇顾及边陲,也难逃衰落之厄运。尤其是在外部势力操纵下,分裂的危机频现,其中以英军入侵西藏、达赖外逃及西姆拉会议、驱汉事件三次遗祸为最
○ 中国政府始终未承认英国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订立的《西姆拉条约》。此非法条约受到中国各界广泛谴责,贻祸至今
○ 西藏是中国的领土,绝不容许任何外国侵略;西藏人民是中国人民的一个不可分享的组成部分,绝不容许任何外国分割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元朝时纳入国家行政版图,置宣政院衙门管辖西藏,驻扎军队,开通驿道,征收税赋、普查人口,划分十三万户。明朝以“多封众建”、册封噶举派首领为大宝法王、萨迦派首领为大乘法王、格鲁派首领为大慈法王等,以册封政教首领的方式、同时还设立都司、卫所等军政机构管辖西藏。清朝基本完善了西藏的治理结构,康熙时设立僧俗共治的噶厦机构;雍正时设置驻藏大臣衙门;乾隆时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以法律文件方式,确立活佛转世金瓶掣签、驻藏大臣与达赖权限相等共治西藏的制度。
  但是,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遭到列强频繁入侵,割地赔款,不平等条约一个接一个,到20世纪初,中国有如一艘千疮百孔即将沉没的巨轮。
  祖国兴,则西藏兴,祖国衰,则西藏衰。正是在这个列强掠夺、国家衰弱、民众苦难的大背景下,封建农奴制度下的西藏,由于清政府自身衰败,无暇顾及边陲,也难逃衰落之厄运。尤其是在外部势力操纵下,分裂的危机频现,其中以英军入侵西藏、达赖外逃及西姆拉会议、驱汉事件三次遗祸为最。
英军入侵西藏
  早在1600年,英国就在印度开设东印度公司。1849年,英国征服印度全境,印度不仅沦为英国殖民地,而且,印度也成为英国向东扩张的基地。19世纪下半叶,英国先后蚕食了廓尔喀、不丹。1888年,英军发动第一次入侵西藏战争,以武力胁迫签订了与西藏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即《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及续约,将锡金割走列为其保护国,割走西藏边界大片土地并在亚东开埠。“通过这个条约,英国终于打开西藏对外封闭的大门,给西藏地方的社会历史发展带来了严重后果。……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受到严重损害。……西藏上层一部分人见清廷无力对付外国列强的入侵,不能维护其在西藏的统治势力,开始产生离心倾向。”1
1903年11月,英军再次入侵西藏。这是20世纪初期前后数年之间,英国第二次入侵西藏并深入西藏腹地。英军3000多人,携机枪大炮等现代武器,在荣赫鹏上校率领下,越过西藏边界,击败守卫帕里、江孜城堡的藏族军民,一路烧杀抢掠,北上攻入拉萨。十三世达赖喇嘛闻讯逃往内地,藏区诸事混乱,慈禧、光绪下旨革去达赖名号。英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拉萨条约》。主要内容是西藏方撤除边界防卫设施,赔款750万卢比(后减为250万,由清中央政府赔付)增开西藏更多的商埠,商务、海关事宜由英人监管,未经英国同意,西藏土地不得让卖、租典与其他国家,西藏一切事务不准第三国干涉等。英军入侵西藏,强迫签订不平等条约,让本来就贫瘠的西藏陷入更深的苦难,英国还因此制造了清王朝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的隔阂,埋下了分裂的种子。
▲ 旧西藏农奴制度下流落街头、乞讨求生的妇女儿童(资料照片)
  英国势力楔入西藏,清廷上下震动,光绪皇帝谕曰:“西藏为我朝二百余年藩属,该处地大物博,久为外人垂涎。近日英兵入藏,迫胁番众立约,情形叵测。亟应思患预防,补救筹维,端在开垦实边,练兵讲武,期挽得权而资抵御,方足自固藩篱。”
  为挽救藏边危局,在辛亥革命成功、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孙中山、袁世凯均宣布五族共和,“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回藏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回藏诸族为一人。”“现在五族共和,凡蒙藏回疆各地方,同为我中华民国领土,则蒙藏回疆各民族,即同为我中华民国国民。”北洋政府还及时声明对藏政策,“恢复达赖喇嘛之名号,以安全藏人心,派人赴藏,宣谕共和大义,顺藏人之所欲,不施一切新制,凡在前清时代,与英缔结之约,继续遵行。”4
  然而,民国虽立,列强仍然环伺,各地军阀混战不已。
十三世达赖喇嘛外逃及西姆拉条约
  英军第一次侵入西藏,强迫签订不平等条约以后的1895年,“西藏形势急转,而且越来越复杂。噶厦、三大寺召开会议,请求年已20岁的达赖喇嘛亲政。清朝皇帝接报后下旨,为授权达赖喇嘛掌政教事务,特遣使带去重礼,尔要喜纳,并要尤当扬佛教,造福于众生,为之勤奋。”十三世达赖喇嘛曾有两次从西藏出逃,一次是到内地,一次是到印度。他从幼年到亲政,身处西藏动荡多事之秋,而母国——中国受列强不断入侵,清王朝如风中残烛,无力西顾藏边。1904年英军侵入拉萨,十三世达赖喇嘛出逃蒙古、山西等地,被清廷革去“达赖”名号,后来进京觐见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清廷又恢复“达赖”名号。清廷的软弱与英国的强势,对比之下,十三世达赖喇嘛离心日甚。
  清王朝虽处风雨飘摇之中,但仍未放弃西藏。先后派遣张荫棠、联豫、赵尔丰处理藏事,张荫棠在藏实施改革,如是一股新风,西藏境况有所好转;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遣川军进军,则如沙尘暴,川藏军的交战,使本已有起色的西藏陷入更大的社会动荡。1910年2月(宣统二年),川军进入拉萨,在混乱与流言中,十三世达赖喇嘛再次出逃,这次没去内地,而是在英人诱惑下,去了印度噶伦堡。随即,清廷颁发上谕,又一次宣布革去十三世达赖喇嘛名号。此乃历辈达赖喇嘛唯一被中央政府两次革去名号之事也。
  之后,被英国势力裹挟的十三世达赖喇嘛,更坚定了谋求西藏独立的想法。
  1913年,英国以调停藏边事务为借口,提出召开中英会议,勘定印藏边界,目的是将西藏从中国分离出去。北洋政府派出陈贻范(曾任驻英代理公使)为中央政府首席代表,英国政府首席代表是英印外务大臣麦克马洪,之前中国提出会议在北京召开,由中英双方参加,而英国坚持在其殖民地印度西姆拉召开,英方还坚持代表西藏地方政府代表伦钦夏扎·班觉多吉(亲英的贵族、达赖喇嘛特使)为单独一方,三方为同等地位。结果会议成为“中英藏三方会议”,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史称“西姆拉条约”。
  会议伊始,夏扎·班觉多吉马上按照事先与英方秘密商妥的方案,首先提出6项要求,主要内容是:西藏独立,中藏划定边界,其边界包括青海及川边各地;中国不得派员驻藏等。中方代表陈贻范当即针锋相对提出:西藏为中国领土之一,中国有派驻长官之权力;西藏外交由中国政府主导等。麦克马洪立即又以中间调停人姿态提出另一方案:西藏分为内藏外藏,内藏为中国甘、青、川、滇之其他藏区,由中国政府管理;外藏以西藏现有之范围实行自治,诸事中国政府不得干预。此出卖中国利益之条约草案,受到西藏及中国各地民众反对,袁世凯不得已,电令陈贻范不得签押。但是,老奸巨猾的英方代表,背着中国中央政府代表,私下沟通西藏地方代表夏扎,出示一边界地图,将西藏东南部边界9万多平方公里土地划归英印,此为臭名昭著的“麦克马洪线”。提出只要藏方签字,即支持西藏独立。夏扎·班觉多吉请示了拉萨,为了得到英方支持,达到西藏从中国分离的目的,背着中央代表私下与英方代表单方面签字,陈贻范始终拒绝在正式文本上签字,中国政府始终未承认英国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订立的《西姆拉条约》。此非法条约受到中国各界广泛谴责,贻祸至今。
驱汉事件
  辛亥革命成功之后,驻西藏的川军分裂两派,一部分勤王,一部分支持革命,但更多的是内部哄乱。英国抓住时机推动西藏从中国分离。“1911年底,印度总督明托到大吉岭与达赖晤面,进行策划。1912年1月,达赖派达桑占东从印度潜回西藏,组织一万多民军,煽动民族情绪,围攻驻藏川军,并掀起反汉暴动,走向民族仇杀和分裂祖国的罪恶道路。”6
  辛亥革命次年,流寓印度多年的达赖喇嘛回到拉萨,支持藏军向川军发动攻击,结果又是英方出面“调停”,驻藏办事长官钟颖及各地川军,孤立无援,不得已放下武器,经由西藏边界到印度,有的留在印度,有的返回内地。此为第一次“驱汉事件”。
  1933年10月30日,十三世达赖喇嘛在拉萨圆寂,享年58岁。国民政府认为这是申明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主权、接续中央与西藏地主关系的良机,当即指派参谋本部次长黄慕松进藏致祭,“黄慕松在拉萨停留期间,和噶厦方面进行了多次政治性会谈。但由于噶厦方面顽固坚持他们在西姆拉会议上的分离主义立场,谈判没有取得任何积极成果。”但黄慕松抓住机会,在拉萨设立了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以延续中央政府驻藏大臣衙门之部分功能。
  1940年1月,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到达拉萨,看视达赖喇嘛转世灵童拉木登珠,上报国民政府,经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签署命令,特准免予掣签。然后与摄政热振活佛主持了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典礼。吴忠信在报告中感慨:“综观此一阶段内中央与西藏之关系,外有英人之指使,内有达赖之反复,冲突频仍,纠纷迭起,洵属两方感情最恶劣之时期。此后筹藏,必须将此种恶影响洗刷尽净,始能有进一步之收获。”8
第二次“驱汉事件”发生在新中国诞生前夕。中国抗战正处艰难之际,在英国操作下,西藏分裂势力加紧“藏独”步伐:1942年夏,西藏地方政府突然宣布成立“外交局”,要求驻藏办事处凡有接洽之事,须等同外国如英印、尼泊尔驻藏代表。英印政府也乘机派出军队按麦克马洪线之划分,占领西藏东部的提朗宗、门达旺、白马岗等地。1946年“泛亚洲会议”在印度新德里召开,英人黎吉生游说西藏地方政府派出代表团出席,“黎吉生又向‘外交局’及摄政达扎建议,西藏代表团应带一面国旗。西藏本来没有什么国旗,于是急忙制了一面藏军平时用的'藏独'旗帜派专人送去。于是在泛亚洲会议开会时出现了怪事,一是在亚洲地图上将西藏划在中国领土之外,一是出现了'藏独'旗帜。此事经出席会议的中国代表团交涉,尼赫鲁才命人纠正。”9
  下面引自《西藏百科全书》“驱汉事件”条目:

  “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解放了全国大部分省区,并迅速向西北、西南地区挺进。7月,在英国驻拉萨代表黎吉生的策动下,摄政达扎召集全体噶伦及重要官员15人开会,决定乘国民党覆灭之际,断绝西藏与祖国的政治联系,驱逐汉人出境。7月8日,西藏地方当局通过印度噶伦堡电台,突然要求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将其驻藏办事处撤离拉萨,又派遣藏军包围了国民政府驻藏机关,占据电台,封闭学校,并将驻藏办事处全体官员眷属、在藏经商的汉人及汉籍喇嘛等百余人,于11、17、20日分三批强制送往印度。西藏地方当局制造驱汉事件的目的是乘国民党政权无力管理西藏事务,而中国人民解放军尚未到达西藏之时,断绝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摆脱中央政府对西藏的主权,阻止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把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10

针对西藏地方上层分裂脚步加快,中共中央授权新华社发表了题为《决不容许外国侵略者吞并中国的领土——西藏》的社论。这篇社论刊登在1949年9月4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社论强调:“西藏是中国的领土,绝不容许任何外国侵略;西藏人民是中国人民的一个不可分享的组成部分,绝不容许任何外国分割。这是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坚定不移的方针。”
《十七条协议》永载史册
○ 《十七条协议》维护了中国的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西藏地方内部的团结,为西藏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 《十七条协议》是由中央政府代表与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共同协商签订的。十四世达赖亲自派出西藏地方要员参加签订,代表动身前觐见了达赖喇嘛,噶厦给每个代表颁发了一份盖有印章的全权证书
○ 《十七条协议》有两个附件,一个是《关于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的若干事项的规定》,另一个是《关于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声明》
○ 无论哪条协议的签订,都要经过协商、谈判、签字、决定、批准、公布的过程。《十七条协议》经历了上述所有的过程,其严肃的法律地位不容置疑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这个协议,作为新中国严肃的法律文件,永远载入了史册,其历史意义用一句话概括:《十七条协议》解决了西藏主权归属问题。
▲ 西藏和平解放纪念碑(2019年8月21日摄) 杨乐摄/ 本刊
西藏和平解放的大门得以打开
  1949年4月,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发出向全国进军、解放全中国的命令。解放全中国,当然也要解放西藏,不过,党中央考虑到西藏的历史、现状及国际形势,明确在采取军事行动同时,尽力争取和平方式解放西藏。之前的2月,毛主席在西柏坡会见国际人士时,就提到解决西藏问题:“需要稳步前进,不应操之过急。”118月,又致电彭德怀司令员:“班禅现到兰州,你们攻兰州时请十分注意保护并尊重班禅及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以为解决西藏问题的准备。”12
  早在英军第二次入侵西藏之后,有分离意向的十三世达赖喇嘛与坚持爱国的九世班禅逐渐失和,达赖喇嘛由印度返藏后,双方矛盾加剧。1923年11月九世班禅出走内地,1937年12月在青海玉树圆寂。新中国成立后,年仅11岁的十世班禅致电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凡有血气,同声鼓舞。今后人民之康乐可期,国家之复兴有望。西藏解放,指日可待。”13
  与之相反,西藏地方上层却加快分裂步伐。“11月2日,西藏地方政府‘外交局’竟然致电毛泽东主席,声称西藏是独立国家,‘请不要将军队越境进入西藏领土’。经英国驻拉萨代表黎吉生授意,摄政达扎还令噶厦草拟‘西藏独立宣言’。”14 向英、美、印、尼等国派使团乞求经济、武器和政治支援的计划,也因新中国中央政府严厉警告而流产。
  1950年2月,中央提出和平解放西藏的原则和方针,命令十八军作为解放西藏主力部队准备进军西藏。
  5月,中央批准邓小平亲自起草的《进军西藏及和平谈判的十大政策》,这十大政策后来成为《十七条协议》的蓝本。其内容为:
①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英美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的大家庭来;
②实现西藏民族区域自治;
③西藏现行各种政治制度维持原状概不变更,达赖活佛地位及职位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
④实行宗教自由,保护喇嘛寺庙,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⑤维持西藏现行军事制度不变;西藏现有军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之一部分;
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与学校教育;
⑦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
⑧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业,完全根据西藏人民的意志,由西藏人民采取协商方式加以解决;
⑨对于过去亲英美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他们脱离与英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关系,不进行破坏和反抗,一律继续任职,不咎既往;
⑩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人民解放军遵守上列各项政策。人民解放军的经费完全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人民解放军实行买卖公平。15
  5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藏语节目开播,青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后来担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的喜饶嘉措向达赖喇嘛和藏族同胞发表广播讲话,呼吁达赖喇嘛不要听信帝国主义的谣言,速派代表赴京协商解决西藏问题。
  7月,西北局、西南局分别派出促和团进藏劝说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和谈,以实现和平解放西藏。青海一路甫抵藏北那曲即被软禁;西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格达活佛率领的促和团被滞留昌都,格达活佛后遭毒害。
  在英国的支持下,西藏地方政府决定以武力抗拒和平,派出藏军主力和其他武装分子共8000多人,在川康入藏要道的昌都周围及金沙江西岸构筑工事,企图抵抗解放军进藏。
  10月6日,昌都战役打响。十八军先遣部队兵分两路渡过金沙江,经过数日战斗,歼灭藏军主力,一部藏军起义,其余放下武器投诚。“以打促和”,西藏和平解放的大门得以打开。
中央政府代表与西藏地方政府代表
共同协商签订协议
  1951年4月下旬,西藏地方政府(噶厦)代表团成员先后来到北京,参加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中央人民政府指派李维汉为首席代表(中央统战部部长、民委主任),张经武(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张国华(进藏十八军军长)、孙志远(西南军政委员会秘书长)为全权代表;西藏地方政府方面指派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西藏地方政府噶伦),凯墨·索安旺堆(藏军司令)、土丹旦达(四品僧官、译仓秘书长)、土登列门(四品官)、桑颇·登增顿珠(四品官、藏军团长)为全权代表。
  阿沛·阿旺晋美在1981年发表的《回到温暖的祖国大家庭》一文中写道:“我们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认真、亲切地谈判”“经过反复磋商,根据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贯方针和西藏的特殊情况,正确地解决了各项复杂的问题”。16
  时任僧官代表的土丹旦达在1982年撰文回忆道:“先是我们西藏代表接受了中央提出的十条,接着我们也提出了九条建议,中央也对正确的部分加以采纳和研究综合,并对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了耐心的解释。……我作为译仓派出的僧官,在谈判过程中对宗教信仰、寺庙收入等提的建议较多,中央大都采纳了。”17
  在谈判之前,周恩来要求中央政府的代表要尊重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做好各方面的团结工作。李维汉还就谈判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征询了阿沛·阿旺晋美的意见。4月29日开始的第一次谈判,没有涉及实质性问题,仅是就谈判的程序、步骤进行协商。
谈判先后举行了6次。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
  第一个问题,西藏地方政府代表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但不同意解放军进藏。中央政府代表认为解放军理应驻守国防,驻军不要西藏地方供给,不会增加西藏地方负担。经过三次谈判和多次会下协商,西藏地方政府代表接受了“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巩固国防”的条款。
第二个问题,西藏地方政府代表担心对西藏原有的制度进行改革。中央政府代表仔细阐述了共产党的民族平等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政策,解释说不改变西藏原有的制度,即使要变,也得由西藏地方政府和西藏人民决定。
第三个问题,当中央政府的代表提出将班禅的地位、职权等问题写入协议时,西藏地方政府代表认为没有权力处理此事,表示难以接受,这是在整个和谈中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意见相左,几乎导致谈判破裂。
  2001年5月,时年90多岁的阿沛·阿旺晋美在中央电视台制作并播出的文献纪录片《西藏五十年》中回忆说:“可是过了几天,孙志远来找我,他说,我们应该恢复谈判,我们建议这样提:维持十三世达赖和九世班禅彼此友好相处时的地位和职权。这样行吗?我说,这样的提法我们可以接受。于是,谈判又恢复了。”
 经过25天艰苦细致的谈判,最终意见达成一致。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国旗和国徽的背景下,由朱德总司令、李济深副主席、陈云副总理主持,庄严地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全文见附录一)
  《十七条协议》在之前邓小平起草的十大政策的基础上,内容更加充实,更加全面。协议维护了中国的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西藏地方内部的团结,为西藏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十七条协议》是合情合理的,它正确地回答了西藏历史发展所提出的问题,完全符合西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也符合全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十七条协议》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同和平解放西藏斗争实践紧密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成功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范例。”18
▲ 1951年5月23日签订的《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原本
《十七条协议》是达赖亲自
派西藏地方要员参加签订的
  然而,西藏地方反动上层在1959年3月撕毁《十七条协议》,发动了武装叛乱。达赖喇嘛逃到国外以后,就在一些公开场合说,“《十七条协议》的合法性值得怀疑”,还在自传中写道,他第一次是从广播听到《十七条协议》的签订,“一个严厉、爆裂的声音宣读当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他们所谓西藏‘地方政府’代表所签署的十七点‘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19 “西藏流亡政府”在2001年5月22日发表声明称:“《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是西藏历史的一大悲剧”,“是非法的、无效的”。还说“中国代表自始至终对西藏代表以歧视、欺凌和强制威胁等方式施加压力,将他们的意志强加给西藏人”“西藏代表完全失去自由,是被迫签字”。
  然而,事实却不容歪曲。
  “1951年我派代表到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代表进行谈判,在团结友爱的基础上,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从此,西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奴役和羁绊,回到祖国大家庭,和祖国各兄弟民族一样,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的一切权利,开始走上了自由幸福的光明大道。”根据《十七条协议》,1956年4月22日,西藏成立了自治区筹委会,十四世达赖喇嘛就任筹委会主任,这是他在筹委会成立大会的致辞。20
  西藏地方政府参加北京和平谈判的五人代表分别由拉萨和亚东派出,达赖的姐夫尧西·彭措扎西还以汉译员身份随行。由亚东派出的代表由印度经海路到香港,再到北京。
  土丹旦达撰文回忆道:“动身前觐见了达赖喇嘛。噶厦给每个代表颁发了一份盖有印章的全权证书,证书外面注明西藏全权代表五人姓名及身份,里面写有承认西藏为中国领土等内容。可答应每年向中央政府进贡,此外不得作任何许诺等字样。同时还让我们带了一封达赖致印度总理尼赫鲁的信件。……到达北京后,我们旋即会晤前期到京的西藏首席代表、噶伦阿沛·阿旺晋美等,转交了噶厦发的证书,传达了达赖吩咐的有关事项;接着又拜见了中央首长,呈交了达赖喇嘛的信件和礼品。”他还写道:“为了便于在返藏后让达赖了解谈判的详细情况,使他接受签订的协议,我们五名西藏谈判代表每次商量问题时都请尧西·彭措扎西参加。就这样,我们和中央的全权代表一起,于五月二十三日签订了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向全世界作了公布。我们西藏代表也立即发电报给达赖和噶厦,向他们报告《十七条协议》的内容。21
  昌都战役藏军大败的消息传到拉萨,在西藏上层分裂势力中产生强烈震动。1950年10月8日,亲英美并主张武力抗拒的摄政达扎下台,16岁的十四世达赖喇嘛亲政。一个多月后,达赖喇嘛从拉萨逃到边境小镇亚东,派人与印度政府联系,试探去外国的可能性,伺机逃往印度或美国。然而,外国势力除了单方面要求达赖抵制《十七条协议》,在广播、报纸声援“藏独”以外,没有任何实质性动作。
1951年1月18日,夹在是逃还是谈两种势力之间的达赖喇嘛,再三权衡,批准了噶厦的决定,并亲自致信中国驻印度大使袁仲贤转呈毛主席。信中说:“近日已通知阿沛及随员从速启程赴北京。但因路途遥远,不易及时赶到,为争取时间,我们将再给阿沛派去助手,经印度前往北京。所派的助手是扎萨索康苏巴和堪仲由配土登,他二人带去全体噶伦、西藏会议及人民的详细书面报告,向您呈报。请您用增进藏汉友好关系的纯正善良愿望,向尊敬的毛主席及时转呈。”22
  “1月29日,中央复电袁仲贤转告达赖喇嘛,欢迎他派代表到北京商谈和平解放西藏问题,并让袁仲贤代表毛主席祝贺达赖喇嘛亲政。中央电报中指出,应劝达赖喇嘛不要离开西藏,如果离开了不仅有碍于西藏和平解放的谈判,而且达赖喇嘛也将失去原来在西藏的地位。”23
  《十七条协议》签订的次日,中央人民政府设宴庆祝。毛泽东在宴会上讲话说:“几百年来,中国各民族之间是不团结的,特别是汉民族与西藏民族之间是不团结的,西藏民族内部也不团结。这是反动的清朝政府和蒋介石政府统治的结果,也是帝国主义挑拨离间的结果。现在达赖喇嘛所领导的力量与班禅额尔德尼所领导的力量与中央人民政府之间都团结起来了。这是中国人民打倒了帝国主义与国内反动派之后才达到的。这种团结是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今后,在这一团结基础之上,我们各民族之间,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方面,得到发展和进步。”24
▲ 1951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上图)和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下图)在《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上签字
关于《十七条协议》的两个附件
  我最早是在1989年7月31日,在拉萨直接听阿沛·阿旺晋美谈起《十七条协议》的附件之事。当时,他在西藏自治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了长篇发言。阿沛·阿旺晋美在发言中回忆《十七条协议》谈判中提到解放军进藏问题时说:“万一协议不符合达赖喇嘛的意愿,他以不同意让人民解放军进藏守卫边疆这一条为借口去了国外怎么办呢?我们要求中央在协议里写上一条,就是协议签订后,如果达赖喇嘛和噶厦承认,那是再好不过了;如果达赖喇嘛不承认,到国外去了,应该允许他到国外去看一年,看到西藏情况有好的变化,有发展时,他再返西藏,到时中央保证维持达赖固有地位和职权。我们提出这个要求后,中央答应了。但是中央提出,《十七条协议》要向全世界公布,如果把这条写进协议里面,世界上可能有很多议论,建议写在附件里。我们也同意了。”25
  《十七条协议》有两个附件,一个是《关于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的若干事项的规定》,内容诸如进藏兵力一个军左右、藏军改编、解放军经费及物资由中央供给等;另一个是《关于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声明》,内容主要是执行协议第一年,达赖喇嘛可自行选择住地,在此期间返职,地位职权不变。(见附录二)
  在北京的谈判过程中,双方的翻译都是藏族人。中央政府代表的藏汉语翻译是列席会议的平措旺杰同志,西藏地方政府代表的汉译员是尧西·彭措扎西,英译员是桑都仁青。时任中共西藏工委委员的平措旺杰后来撰文写道:“由于面临复杂的各种国内外反动势力的干预而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有些问题,事实上无法在电报上,用三言两语解释清楚。加之通讯联系条件的局限,西藏代表团不可能事事及时向噶厦请求。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为了对历史负责,作为和谈的全权代表,只好履行自己的权力,作出必要的决定,包括协议的附件在内。”26
  土丹旦达回忆文章提到,协议签订后,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即把协议全文发电报到亚东,亚东回电报说,需将协议附件全文电发亚东,等待研究决定。因当时北京到亚东的电报要通过印度转发,往复需很长时间,我们回电说,“协议附件关系国家机密,不能电发,只能我们带回。”27 但噶厦和达赖坚持要看到文本文件才能对《十七条协议》正式表态。
  6月,受毛泽东主席和中央委派,中央代表张经武携带毛泽东给达赖喇嘛的亲笔信和《十七条协议》藏汉文副本及附件,千里迢迢,经香港和印度,跋涉一月,到达亚东。同行有参加和平解放西藏《十七条协议》谈判和签订的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凯墨·索安旺堆、桑颇·登增顿珠、土丹旦达及译员尧西·彭措扎西等人。
  据赵慎应所著《中央驻藏代表——张经武》一书所述:“当张经武走进达赖的住室时,达赖从座椅上站起,跨前几步迎接,并让座请坐下。达赖和张经武在两把紫檀木椅上入座,张经武和蔼地问候达赖喇嘛身体健康。达赖有礼貌地问候毛主席身体健康,并说张将军路上辛苦啦。张经武说,‘您亲自派代表到北京谈判,签订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对您这种爱国态度,毛主席非常赞赏,非常高兴。’张经武说着,向达赖递交了毛主席的亲笔信和协议副本以及两份附件。毛主席在信中说:西藏地方政府在你亲政以后,开始改变以往的态度,响应中央人民政府和平解放西藏的号召,派遣以阿沛·阿旺晋美先生为首的全权代表来北京举行谈判。你的这项举措是完全正确的。……我希望你和你领导的西藏地方政府认真地实行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尽力协助人民解放军和平开进西藏地区。”28
  最终,在张经武和部分噶厦官员的劝说下,十四世达赖喇嘛回到拉萨。
为什么《十七条协议》的两个附件当时没有公布呢?
  一个附件内容是为消除西藏地方政府对人民解放军驻守边防的疑虑,明确规定了进藏的兵力及藏军今后逐步进行改编。这在当时确属军事机密,当然只能内部掌握,不能对外宣布。
  另一个附件内容是:如果达赖喇嘛不同意协议,跑去了国外,可让他观望一年时间,只要再回来,中央还认可他的地位。但是,达赖喇嘛接受了《十七条协议》,没有去国外,而是从亚东回到了拉萨,认可并批准了协议,还给毛主席发了拥护协议、执行协议的电报。原先的附件也就没有公开的必要了。
《十七条协议》的法律地位不容否定
  无论哪条协议的签订,都要经过协商、谈判、签字、决定、批准、公布的过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十七条协议》经历了上述所有的过程,其严肃的法律地位不容置疑。
  1951年8月17日,达赖喇嘛回到拉萨后,亲自听取了阿沛·阿旺晋美的汇报。这段时间,西藏地方僧俗官员不时就协议展开讨论,爱国的支持,亲英美的反对,两种意见都很激烈。而中央代表张经武,则积极做上层人士工作,逐一拜访地方官员、三大寺院堪布,赠送协议的藏文文本,耐心讲解协议内容。10月20日,噶厦在布达拉宫召开了300多人参加的西藏僧俗官员大会,参加和谈的代表们在会上详细介绍了每个条款从协商到签字的整个经过,并回答了一些质疑。了解了协议签订的经过以后,大家表示拥护,并通过了噶厦呈报达赖喇嘛的文稿:“签订的《十七条协议》,对于达赖之宏业,西藏之佛法、政治、经济诸方面,大有裨益,无与伦比,理当遵照执行”。29 达赖喇嘛看了文稿以后,于10月24日向北京发出拥护《十七条协议》的电报:
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
  今年西藏地方政府,特派全权代表噶伦阿沛等五人,于1951年4月底抵达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全权代表进行和谈。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谨电奉闻。
西藏地方政府达赖喇嘛
公历1951年10月24日

藏历铁兔年8月24日
毛主席复电达赖喇嘛:
达赖喇嘛先生:
  你于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四日的来电,已经收到了。我感谢你对实行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的努力,并致衷心的祝贺。
毛泽东
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六日30
20世纪后50年
新西藏社会经济发展三次飞跃
○ 《十七条协议》解决了西藏的主权问题,民主改革解决了西藏的政权问题,自治区成立解决了西藏的制度问题,全国人民的支援解决了西藏的长治久安问题
○ 20世纪前50年,旧西藏经历了三次重大危机,社会动荡不已,边地屈辱不堪;20世纪后50年,新西藏发展实现了三次飞跃,经济快速发展,各民族安居乐业;如今的西藏,已彻底摆脱了束缚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发展基础之实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之好前所未有、发展后劲之足前所未有
回首《十七条协议》签订的前后经过,正是在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达成了和平协议,也正是这个伟大的和平协议,使西藏全境获得和平解放,协议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明确了西藏的主权归属。协议签订后,纪律严明的解放军以和平方式进军,以实际行动帮助西藏人民,得到了西藏广大僧俗民众真心实意的拥戴和欢迎。
  西藏和平解放以后至达赖集团叛逃境外之前,《十七条协议》一直是西藏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共同履行的法律性文件。
民主改革解决了
新西藏政权属性问题
如果说,《十七条协议》解决了西藏主权归属问题,民主改革则是解决了新西藏政权属性问题,从两种政权并存到建立统一的人民政权,实现了西藏社会发展历史性飞跃。
  《十七条协议》签订,虽然使西藏正式回到祖国的怀抱,但当时西藏地方政权机构不统一,以卫藏为中心是以达赖为首的噶厦政府,掌管西藏绝大部分地方,以后藏日喀则为中心有班禅的堪布会议厅,在昌都有新成立的人民解放委员会。1954年9月,达赖喇嘛、班禅喇嘛到北京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并分别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同年12月,班禅喇嘛在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在北京期间,经过商议并在国务院会议上通过,决定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56年4月,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成立,达赖喇嘛为主任,班禅喇嘛、张国华为第一、第二副主任,阿沛·阿旺晋美为秘书长。专程赴藏参加筹委会成立大会的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宣读国务院命令,并代表国务院授予达赖喇嘛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印鉴。
  本着毛泽东对西藏工作“慎重稳进”的方针,进藏解放军、地方干部和西藏爱国力量积极执行和维护《十七条协议》,扩大了爱国统一战线,民族隔阂逐步消除,民族团结和西藏内部的团结得到加强;1954年底,康藏、青藏公路通车,1956年,民航在拉萨试航成功,极大地改善了西藏交通运输,增加了物资供应,保持了物价稳定,赢得了基层群众对共产党、解放军的信赖。
▲ 1951年10月26日,西藏地方政府为人民解放军举行了隆重的入城式,拉萨古城飘扬着五星红旗,藏族同胞热烈欢迎人民解放军
  《十七条协议》除了提到几个“不变”,如西藏现行政治制度不变,达赖地位职权不变,尊重西藏人民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不变等。协议也提到西藏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要逐步发展西藏的教育、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如此,西藏有必要进行改革,但协议第十条细致地提到,有关西藏各项改革,中央不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
  1956年10月,达赖喇嘛与班禅喇嘛共同赴印度参加释迦牟尼涅槃2500周年纪念活动,结束后班禅喇嘛即返回祖国,达赖喇嘛一到印度即受到国外势力及流亡美国的达赖哥哥及西藏地方政府原官员夏格巴等人的包围和鼓动,他们力劝达赖喇嘛留在印度,组建流亡政府,争取美国和联合国的支持。达赖喇嘛在游说中瞻前顾后,滞留印度不归。
  正在印度访问的周恩来总理抽出时间,连续三次找达赖喇嘛谈话:“周总理给达赖喇嘛转达毛主席的指示说‘毛主席要我告诉你,已决定西藏在六年之内不进行民主改革。六年之后是否改,仍然由西藏人民和你们决定。毛主席希望你早点回西藏。’周总理指出,有人想把你留在印度搞‘独立’是行不通的。闹独立,反对中国,是叛国行为。……世界上有人喜欢听骂共产党的话,你骂一次共产党,他可以给你一些钱,再骂一次,还可以给些钱,骂三次四次以后,你拿不出什么新鲜内容,人家听着也没什么味道了,也就不再给你钱了。何况你骂共产党,并无损我们的事业胜利发展。”31 周总理苦口婆心晓之以理,使达赖喇嘛解除了在改革上的顾虑,于1957年2月由陆路经印度噶伦堡到达西藏边境小镇亚东,4月回到拉萨。
  西藏广大农奴和奴隶急切盼望改革,而西藏反动上层为了维护三大领主既得利益和特权反对、阻挠并拖延改革。
  为什么怕改革、反对改革?我们看看当时是怎样的西藏:“1959年之前的西藏,实行的是一个比欧洲中世纪还黑暗、落后的政教合一制度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占西藏总人口不足5%的农奴主占有西藏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垄断着西藏的物质精神财富,而占西藏总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遭受着极其残酷的压迫和剥削,挣扎在极端贫困的悲惨境地中,根本谈不上做人的权利。长期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窒息了西藏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西藏日益走向没落和衰败。32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西藏上层一些坚持分裂立场的顽固分子则是为自己谋私利,甚至为了保护自己的特权,不惜勾结国外势力破坏协议,背叛祖国,他们制造分裂的活动一直没有消停。
  1952年,司曹鲁康娃和洛桑扎西支持西藏地方非法组织“人民会议”不断在拉萨闹事,反对《十七条协议》,要求解放军撤出西藏。在中央驻藏代表张经武交涉下,达赖喇嘛同意将两个司曹撤职。33
  1955年,噶伦索康到康区煽动武装叛乱,1957年成立“四水六岗”卫教军。1959年3月以“卫教”名义从其他藏区汇集到拉萨的武装分子已有数千名之多;8日,达赖喇嘛原定10日到西藏军区看演出,受到煽动的2000多市民和一些武装分子包围了达赖居住的罗布林卡,阻止去军区看演出。西藏军区政委谭冠三给达赖喇嘛连去三封信,要求西藏地方政府制止武装挑衅,达赖喇嘛也回复了三封信。12日给谭冠三政委的复信说:“对于发生的以保护我的安全为名而制造的严重离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事件,我正尽一切可能设法处理。”16日复信说:“现在此间内外的情况虽然仍然很难处置,但我正在用巧妙的办法,在政府官员中从内部划分进步与反对革命的两种人的界线。”但是,在次日即17日深夜,达赖喇嘛在噶伦索康等人及美国中情局培训的藏籍特务挟持下,逃离拉萨去了印度。
  “达赖喇嘛离开拉萨后,叛乱分子调集约7000人,于3月20日凌晨向党政机关发动了全面进攻。人民解放军在忍无可忍、让无可让的情况下,于当日上午10时奉命进行反击。在藏族爱国僧俗人民的支持下,仅用两天时间,就彻底平息了拉萨市区的叛乱。”34
  虽然达赖喇嘛逃亡路上宣布成立“西藏独立国临时政府”并在抵达印度即发表了声明,宣称“西藏是独立的国家”,但中央人民政府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仍对达赖喇嘛采取耐心等待态度,对他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一直保留到1964年。
  “鉴于西藏上层反动统治集团已经完全走上叛国的道路,1959年3月28日,周恩来总理发布国务院命令,决定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地方政府职权,由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代理主任委员职务。与此同时,中央人民政府提出‘边平叛边改革’的方针,领导西藏人民掀起了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运动,彻底摧毁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实现了百万农奴和奴隶梦寐以求的当家作主的权利。”35
  在人类发展历史上,很多国家存在过农奴制,由于其制度的落后和严重侵犯人权,相继被废除。“法国于1794年宣布废除奴隶制。1807年、1833年,英国先后通过《废除奴隶贸易法案》和《废除奴隶制法案》。1861年,俄国以自上而下的和平改革废除了农奴制。1865年,美国联邦政府凭借南北战争的胜利,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废除了奴隶制和强制劳役。……1948年,联合国通过《世界人权宣言》明确指出:‘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1956年,联合国专门通过了《废止奴隶制、奴隶买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要求各缔约国采取一切实际而必要的立法及其他措施,逐渐地和迅速地加以完全废除。”36
搬开绊脚石,西藏历史的脚步得以轻松迈进。西藏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农奴主所有制,废除了农奴对三大领主的人身依附,消除了封建农奴的压迫和剥削,废止了旧西藏的法典和野蛮刑罚,农奴和奴隶获得人身自由,成为新西藏的主人,开始享受国家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民主权利。这些,都是西藏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变革,是划时代的飞跃。2009年1月19日,出席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382名代表一致投票表决同意,将每年的3月28日设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以纪念50年前在西藏进行的民主改革。《人民日报》为此评论道,“民主改革是新中国对世界人权事业的又一重大贡献。”“民主改革是国际废奴运动的重要里程碑。在二三百年来一些国家的奴隶制和农奴制堡垒被相继攻破之后,西藏的民主改革彻底解放了长期生活在痛苦和屈辱中的百万农奴群体,并使他们迅速开始了现代化建设进程,其伟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绝不亚于发生在世界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废奴运动,有力地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37
民主改革废除了政教合一制度和寺庙在经济上、政治上的特权,参与叛乱的寺庙的土地及生产资料给予没收,没参与叛乱的寺庙土地生产资料实行赎买,全部分配给之前寺庙所属的农奴和奴隶,实行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寺庙实行民主管理。
停止使用藏币、藏钞,人民币作为全藏流通唯一合法货币。群众手中的藏币藏钞限期予以兑换。
实行了土地改革。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废除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决议》,对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生产资料给予没收,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生产资料实行赎买。据统计,“共没收和赎买农奴主土地280多万亩,分给20万户、80万农奴和奴隶,农奴和奴隶人均分得土地3.5亩多。世代为奴的劳动人民站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彻夜狂欢,他们欢呼:‘达赖的太阳照在贵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阳照在我们穷人身上。现在达赖的太阳下山了,我们的太阳升起来了。’”38
民主改革彻底摧毁了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反动政权,逐步建立起了新西藏各级人民政权,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西藏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普选,翻身农奴和奴隶破天荒第一次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到1960年底,全区共建立乡级政权1009个,区政权283个,78个县和8个专区(市)的人民政权也建立起来。这是西藏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件。”39
  1995年11月,我采访了西藏民主改革第一个乡级政权——古荣乡。第一任乡长欧珠当时已退休。他对我说,古荣以前太穷了,很多人到外地流浪乞讨。因为欧珠是种地好手,为人正直,在1961年夏天的民主选举中,被选为乡长。他有一儿一女,儿子成长为解放军军官,女儿在家务农。30多年过去,每家每户都盖了新房,有的已翻新了两三次。当时,已有村民自组的建筑队、运输队,还办起了公司。我将采访内容写为通讯报道,刊发在《人民日报》上。
▲ “西藏民主改革第一村”克松妇女们盛装参加春播(2019年3月16日摄 李鑫摄)
自治区的成立从根本上解决
西藏的制度问题
民主改革为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扫清了社会制度障碍。如果说,民主改革解决了西藏的政权问题,西藏自治区的成立,则从根本上解决西藏的制度问题,这是新西藏发展道路上一次跨越式的飞跃。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自治机关及其领导人,宣告了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阿沛·阿旺晋美当选为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一大批翻身农奴担任自治区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职务。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标志着西藏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开始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人民从此享有了自主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利,与全国人民一道走上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40
  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宪法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纳入国家根本大法。1951年签订的《十七条协议》规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1955年3月,国务院专门召开会议,通过了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明确了筹委会的“主要任务是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以及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和西藏具体情况,筹备在西藏地区实行区域自治”。41
1956年4月,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成立。本来西藏可以更早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然而,1959年3月西藏叛乱和达赖喇嘛出逃印度,使西藏社会文明进步迟滞了若干年。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正式颁布,明确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给西藏人民充分行使自治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自治区成立以来,西藏人民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积极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权利,已先后制定、颁布了300多项地方性自治法规和规定。历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自治区政府主席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藏族公民担任。
  仅是2016年,在西藏自治区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全区有181万余名选民参加了选民登记,有172万余名选民参加了投票选举,投票率达95%以上。截至2016年8月底,遍及全区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结束,共选举产生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3.5万余名;选举产生市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负责人250名,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负责人2600余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乡(镇)长3400余名。
目前,西藏自治区有35963名各级人大代表,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2.8%。
  先前的《十七条协议》和后来的民族区域自治法,都提到要加快发展西藏地方经济,西藏人民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上享有充分的自治权。比如,改革开放伊始的1984年,西藏实行了“两个长期不变”政策,即在农牧区实行“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极大地调动了西藏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生活水平也得到明显提高。又如,在税收方面,全国只有西藏一直执行比全国低3个百分点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农牧民则一直免收各种税费;在金融方面,西藏一直实行比全国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贷款利率和低保险费率政策。此外,还对农牧民实行免费医疗,农牧民子女实行上学免费吃住政策。
 有了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保障,西藏人民享有继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自由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在西藏无论是教育领域还是公共场所及社会活动,都采用藏汉两种文字。在书店,两种文字的各类出版物,琳琅满目,内容丰富。西藏现有5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16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藏戏、格萨尔史诗说唱和藏医药浴法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西藏重视文物保护,但凡重大的文物保护项目我都曾参与采访报道,例如,中央拨专款维修布达拉宫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我跟踪报道了5年。1992年国务院宗教局批准十七世噶玛巴坐床,1995年按宗教和历史定制掣签认定十一世班禅并在日喀则扎什伦布寺坐床,我都参与了报道。我亲身经历并亲眼目睹的事实证明,西藏人民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目前,西藏有寺庙及其他宗教活动场所1787座,住寺僧人4.6万人。重大传统节庆和宗教活动如藏历新年、雪顿节、望果节、萨嘎达瓦节、传召大法会等都正常开展。
▲ 一名藏族模特在拉萨八廓街走过(2019年1月20日摄 普布扎西摄)
全国支援西藏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的分布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地域广阔,东西部发展不平衡。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宪法明确规定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共同富裕。
  全国对口支援西藏,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这一决策的实施,使西藏经济结构、经济总量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实现了重大飞跃,解决了西藏长治久安问题。
  长期以来,根据西藏的特点和需要,中央在财政、金融、税收和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持续给予西藏各方面特殊的扶持,努力帮助西藏加快发展,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从1980年中央召开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到现在,中央已召开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每次会议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都要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的主题均是全国支援西藏,帮助西藏发展,让西藏各族群众受益。
  上世纪80年代,中央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决定,由北京、天津、上海、山东、广东、福建、四川、浙江和江苏9个省市根据西藏提出的需要,投资4.8亿元援建西藏43项工程。这是中央首次动员全国援藏进行大规模建设,使西藏现代化建设实现一次大的飞跃。43项工程涵盖西藏所有地市,大的有水电站、公路、城市上下水、医院、星级酒店,小的有加工厂、电影院、群艺馆等。从投资、设计、施工到培训均由建设单位负责,被誉为“金钥匙工程”。
▲ 3月29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技术工人在拉林铁路进行接触网精调作业焦宏涛摄
  上世纪90年代,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了“分片负责、对口支援、定期轮换”的援藏方针。决定中央直接投资48.6亿元建设62项工程,由29个省、区、市和中央各部委投资31.6亿元援建西藏716个项目,这些建设项目覆盖了西藏所有的地(市)和县。
  2001年,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决定进一步加大全国支援西藏的力度,形成经济援藏、干部援藏、人才援藏、技术援藏的机制。国家的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中央投资312亿元,建设117个项目,同时财政补贴379亿元。
  2010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援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会议提出,“当前西藏的社会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同时,西藏还存在着各族人民同以达赖集团为代表的分裂势力之间的特殊矛盾。西藏存在的社会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决定了西藏工作的主题必须是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42
  2015年和2020年中央召开第六、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总结了前五次会议精神和60多年来治藏稳藏兴藏的成功经验,形成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必须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必须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必须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促进各民族交流交融,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必须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是做好西藏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落实,43 明确了“中央支持西藏、全国支援西藏,是党中央的一贯政策,必须长期坚持”。44
  由于地理、自然、历史的原因,西藏发展落后于全国其他省区,是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加大了全国支援西藏脱贫攻坚的力度。仅2016年以来,国家就实施产业扶贫项目2984个,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点)965个;资助在校贫困学生4.68万人次;把1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国家在西藏落地援藏扶贫项目313个,援藏资金达195亿多元。2019年底,西藏宣布实现了62.8万贫困人口脱贫,取得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胜利。45
▲ 西藏白朗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山东济南援藏干部鞠正江(右)、程凤国(中)和园区工人一起将采摘的西瓜装箱(2019年5月29日摄) 张汝锋摄
  2021年1月,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西藏自治区主席齐扎拉说:“半个多世纪前,百万翻身农奴得到解放;今天,西藏彻底摆脱了束缚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我们已经实现了从‘跟跑’到‘并跑’,和全国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发展基础之实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之好前所未有、发展后劲之足前所未有。”46
  最后,我们再来看一组数字的对比:
人口: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西藏地方政府上报人口数量是100万人,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西藏人口为125.1万人,其中藏族人口120.9万人;2018年西藏统计人口为343.82万人,净增200多万人,藏族占总人口90%以上。
医疗卫生:旧西藏只有3所藏医机构,没有一张病床。目前,西藏已形成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拥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661个,病床18942张。
人均预期寿命:1951年为35.5岁,2020年增加到71.1岁。
教育:旧西藏没有一所现代意义的学校,青壮年文盲率达95%以上。现在西藏有各类学校2995所,其中7所普通高校,在校生84.15万人,形成了完整的现代教育体系。仅近10年来,国家投入西藏的教育经费就达1656亿多元。
交通:旧西藏没有一条正规公路。目前,西藏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1.88万公里,青藏铁路、川藏(部分)、拉日铁路已通车运营,通航机场5个,开通了130条国内国际航线,通航城市61个,西藏已形成四通八达的以公路铁路航空为主体的综合性交通网络。
生产总值:1965年为1.29亿元,2020年为1902亿元。LW
注释
1《西藏通史·清史卷》 498页 中国藏学出版社
2《西藏通史·清史卷》 530页 中国藏学出版社
3《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史》 213、214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4《达赖喇嘛传》 250页 牙含章著 人民出版社
5《西藏通史简编》 272—273页 恰白·次旦平措著 五洲传媒出版社
6《西藏地方史通述》下卷 879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7《西藏地方史通述》下卷 1043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8吴忠信《奉使入藏主持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典礼报告》 127页 中国藏学出版社
9《西藏地方通史简述》下卷 1142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10《西藏百科全书》 306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11《中国共产党西藏历史大事记》第一卷 1页 中共党史出版社
12《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 1页 中央文献出版社 中国藏学出版社
13《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46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14《西藏百科全书》 144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15《西藏工作文献选编》 19页 中央文献出版社
16《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 21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17《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 40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18《西藏地方史通述》 1267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19《达赖喇嘛自传》 75页 联经出版事业公司
20《西藏的主权归属与人权状况》白皮书 10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1992年11月
21《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 38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22《和平解放西藏》 185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23《西藏革命史》 51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24《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 43页 中央文献出版社 中国藏学出版社
25《西藏七百年》 1169页 五洲传媒出版社
26《西藏研究》 1991年
27《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 41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28《中央驻藏代表——张经武》 20、21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29《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 44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30《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 56页 中央文献出版社 中国藏学出版社
31《周恩来与西藏》 329页 中国藏学出版社
32《西藏民主改革50年》白皮书 1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09年3月
33司曹,西藏地方政府“噶厦”主要高级官员,清王朝时称“摄政”,十三世达赖喇嘛时称“伦钦”,后来改称“司曹”,负责协调噶伦与达赖喇嘛的行政工作
34《西藏的主权归属与人权状况》白皮书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1992年11月
35《西藏民主改革50年》白皮书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09年3月
36《伟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白皮书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9年3月
37“热烈庆祝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 《人民日报》社论 2009年3月28日
38《西藏民主改革50年》白皮书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09年3月
39《西藏地方史通述》 1442页 西藏人民出版社
40《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04年5月
41《西藏工作文献选编》 126页 中央文献出版社
42见新华社2010年1月20日电
43见新华社2020年8月29日电
44见新华社2020年8月29日电
45“从制度的新生到发展的跨越——写在西藏百万农奴解放62周年之际”  2021年3月28日新华社专稿
46《西藏日报》 2021年1月20日
附录一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西藏民族是中国境内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之一,与其他许多民族一样,在伟大祖国的创造与发展过程中,尽了自己的光荣的责任。但在近百余年来,帝国主义势力侵入了中国,因此也就侵入了西藏地区,并进行了各种的欺骗和挑拨。国民党反动政府对于西藏民族,则和以前的反动政府一样,继续行使其民族压迫和民族离间的政策,致使西藏民族内部发生了分裂和不团结。而西藏地方政府对于帝国主义的欺骗和挑拨没有加以反对,对伟大的祖国采取了非爱国主义的态度。这些情况使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陷于奴役和痛苦的深渊。一九四九年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基本的胜利,打倒了各民族的共同的内部敌人——国民党反动政府,驱逐了各民族的共同的外部敌人——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此基础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央人民政府宣布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的大家庭之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自己的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中央人民政府则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其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自此以后,国内各民族除西藏及台湾区域外,均已获得解放。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各上级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之下,各少数民族均已充分享受民族平等的权利,并已经实行或正在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为了顺利地清除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西藏的影响,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和主权的统一,保卫国防,使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获得解放,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中来,与国内其他各民族享受同样的民族平等的权利,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中央人民政府于命令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之际,通知西藏地方政府派遣代表来中央举行谈判,以便订立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一九五一年四月下旬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到达北京。中央人民政府当即指派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于友好的基础上举行了谈判。谈判结果,双方同意成立本协议,并保证其付诸实行。
  一、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
  二、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
  三、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
  四、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
  五、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
  六、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系指十三世达赖喇嘛与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彼此和好相处时的地位及职权。
  七、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予变更。
  八、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的一部分。
  九、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
  十、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
  十一、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
  十二、过去亲帝国主义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坚决脱离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关系,不进行破坏和反抗,仍可继续供职,不咎既往。
  十三、进入西藏的人民解放军遵守上列各项政策,同时买卖公平,不妄取人民一针一线。
  十四、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并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邻邦和平相处,建立和发展公平的通商贸易关系。
  十五、为保证本协议之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设立军政委员会和军区司令部,除中央人民政府派去的人员外,尽量吸收西藏地方人员参加工作。
  参加军政委员会的西藏地方人员,得包括西藏地方政府及各地区、各主要寺庙的爱国分子,由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代表与有关各方面协商提出名单,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十六、军政委员会、军区司令部及入藏人民解放军所需经费,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西藏地方政府应协助人民解放军购买和运输粮秣及其他日用品。
  十七、本协议于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
首席代表 李维汉(签字盖章)
代  表 张经武(签字盖章)
张国华(签字盖章)
孙志远(签字盖章)
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
首席代表 阿沛·阿旺晋美(签字盖章)
代  表 凯墨·索安旺堆(签字盖章)
土丹旦达(签字盖章)
土登列门(签字盖章)
桑颇·登增顿珠(签字盖章)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于北京
附录二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附件一
关于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的若干事项的规定
  中央人民政府派遣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兵力为一个军左右。驻地为国防要点及交通要点。
  进军计划及驻军部署,由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命令行之。
  人民解放军向西藏进军期间,西藏现有军队仍在原驻地或原驻地附近维持治安,待人民解放军到达后,由西藏军区司令部进行统一部署和必要的调整。
  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之后,成立西藏军区。统一领导和指挥西藏境内一切武装部队。军区司令员、副司令员和政治委员,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
  西藏现有军队,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编成为人民解放军及达赖喇嘛的警卫部队和一定数量的公安部队。现有各征调的民兵,得予逐步复员。
  西藏现有军队既已同意改编为人民解放军,其所需武器,中央人民政府允许将昌都战役中人民解放军所缴获的武器予以发还,并酌予必要补充。
  人民解放军驻西藏部队的经费,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西藏地方政府应协助人民解放军购买和运输粮秣及其他日用品。为着国防建设的需要,修建飞机场、公路等需要占用西藏人民私有土地或寺庙土地时,中央人民政府酌予补偿。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附件二
西藏地方政府关于执行协议的声明
  关于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声明
  一、西藏地方全权代表声明:
  (甲)西藏地方政府及其军队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乙)希望中央人民政府允许达赖喇嘛在西藏地方政府执行和平西藏办法的协议第一年内,如因某种需要,得自行选择住地。在此期间内返职时,其地位和职权不予变更。
  二、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同意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之上项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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