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事实是,零和博弈到非零和博弈。动物之间的博弈主要是零和博弈,而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只有人们相互合作才能存和发展。两千多年前,荀子就讲过:人的力气没有牛大,跑得速度也没有马快,为什么牛马能为人所用?因为“人能群,彼不能群”,也就是人会合作。
以色列青年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在《人类简史》中说,人类是怎样从一种平凡无奇的动物走到地球顶端的?
当今世界上只有一种人,那就是智人,你可千万别觉得这是一句废话。事实上,从大约两百万年前到大约一万年前之间,整个世界上其实同时存在过多个人种,除了之人以外,还有尼安德特人、丹尼索瓦人、弗洛里斯人、梭罗人等等等等,这些不同的人种分布在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进化特征和生活习惯。如果不出意外,他们也许能共存至今。
但是意外出现了大约七万年前一直在东非活动的致人突然迅速的扩张到了阿拉伯半岛,并很快席卷了整个欧亚大陆。致人在世界版图上的扩张,伴随着血腥的屠戮,每当他们抵达一个新地点,当地的人生人种很快就会灭绝。这种残酷的种族屠杀一直持续到了大约一万年前,这时地球上的人种终于只剩下了这人一种那么为什么致人突然就拥有了很小全球的战斗力。
智力人之所以在七万年前突然脱胎换骨,是因为他们的认知能力有了革命性的进展。某一次偶然的基因突变,改变了智人大脑内部的连接方式,让他们拥有了全新的思考方式和沟通方式。赫拉利把七万年前发生在这人身上的这场巨变,成为认知革命认知革命为智人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最关键的重点就在于新语言的诞生。智人的新语言,并不是世界上第一种语言,毕竟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沟通方式。
不过赫拉利认为,在经过认知革命后,智人的语言突变出了一种独特的功能:那就是讨论虚构的事物。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只有智人能够讲述,从来没有看过碰过或者听说过的事物,并且讲得煞有介事。
举个例子。认知革命以前,不管是智人还是其他动物,都能够用语言表达“小心,有狮子!”,认知革命之后,自然就能说出“狮子是我们部落的守护神。”
狮子是我们部落的守护神,这是不是谣言?哪有守护神啊?
如果有人辟谣,不准说这句话,那人类就完了。
因为这种话类似的虚构故事,赋予了自然一种前所未有的能力。那就是进行大规模合作的能力。大批互不相识的这人,只要同样相信某个故事就能共同合作。
听着似乎很荒谬,但其实从古至今,任何大规模人类合作的根基,都是某种只存在于仅仅想象中的虚构故事。比如:
  • 国家的根基是国家故事。两名互不相识的中国人,只要都相信龙的传人,就可能冒着生命危险拯救彼此。

  • 教会的根基是宗教故事,两个素未谋面的天主教教徒,因为同样相信沈被钉在十字架上,就能一起参加十字军东征。
  • 贸易活动的根基是金钱故事,只有大家都相信几张花花绿绿的纸有价值,这生意呀才能做起来。
  • 司法制度的根基是法律故事。两名律师在法庭上你来我往,剑拔弩张,是因为他们都相信法律正义、人权等确实存在。
但是以上这些概念,其实都只存在于人类自己发明,并且互相讲述的故事里,除了存在于人类共同的想象中之外,这个宇宙中根本没有国家没有神没有钱,更没有人权。换句话说,他们并不是客观现实,而是想象的现实。
在认知革命以前,致人就像人类的表亲黑猩猩那样只会靠着社会本能,维持着一个个小团体,一旦团体过大,社交秩序就会崩坏,团体也正面临分裂。但是认知革命后,这人就能够通过讲述虚构故事来集结大批人力进行灵活合作,从而打破了致人团体的人数限制。而这正是智人成功的关键。
打个比方,如果是一对一单挑身强体壮的尼安德特人,应该能把致人揍趴下,但要是成百上千人打群架,尼安德特人就绝无获胜的可能,因为他们没有有效的合作机制,指人在最开始就是靠着灵活的规模性合作,才干掉其他人种的。后来他们也凭借着各种更大规模的合作,跨过了部落聚居的门槛,创造出了有数万之云的城镇,有上亿人口的帝国。并一步一步的走到了二十一世纪。在这个过程中,人类社会变得更大、更复杂,而维系社会秩序的虚构故事也更加的细致和完整。
人类几乎从出生到死亡,都被种种虚构的故事和概念,围绕所谓的文化就这么诞生了。而文化演化这条路显然比基因演化要快得多。
自从认知革命后,自然就能依据不断变化的需求,迅速调整行为,并将新的行为方式传给下一代。这让我们的发展速度远远甩开了地球上的其他动物,一步一步走到了食物链的顶端。
正如赫拉利所说,虚构的故事像胶水一样,把千千万万的个人、家庭和群体结合在了一起。没有虚构的故事,就没有合作;没有合作就没有人类的今天。
尽管合作对所有当事人都是好事,但是自利的人基于个人理性的考虑可能选择不合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类需要有一些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这些行为准则的基本功能就是使得自利的人能实现相互交往,不仅和平相处,而且合作共赢,“相偶不相残,相争不相害。
这些行为准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道”。从古到今,伟大的思想家就是“为天下立道”,东西方都是如此。但不同的思想家提出的“道”不尽相同。儒家的“礼”,就是孔子为人类立的道。君子是“礼”的人格化表述。如果一个人按“礼”行事,就是“君子”。所以君子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做人的标准,是合作的楷模。
虽然人类人造就认识到合作的重要,但是商业领域的合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是近代才有的。

在古代社会,由于人类基本上处于零和博弈状态(一方所得即另一方所失), “利己”与“利他”经常处于对立之中,结果,倡导“君子”变成了要求牺牲个人利益的“利他主义”的道德说教。用儒家的语言来讲,就是所谓“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等等。
类似地,在中世纪欧洲,基督教会说基督教徒不应该成为商人,赚钱是不合道德的。但人类的本性决定了绝大部分人不可能不考虑自己的利益,不可能做到“不谋利”“不谋食”,结果就出现了大量的“伪君子”,他们以利人之名行损人利己之实。所以在古代社会,人类商业上的合作程度非常低,基本局限在一个熟人范围之内。
两百多年前,人类发生了一场道德思想的革命,这场革命是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发动的。亚当·斯密之前,追求个人利益就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亚当·斯密颠覆这个传统观念。他证明,自利本身并不是不道德的;相反,在市场经济下,自利之心正是利他之行的主要驱动力。
斯密说:
“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但要想仅仅依赖他人的仁慈,那一定是不行的。……如果能够刺激他们的自利心,并表示对他们自己有利,那么,他们的行动就容易展开。我们每天所期望的食物,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师或面包师的仁慈,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要讨论他们的人道,而要讨论他们的自爱;不要对他们讲我们的需要,而是要谈对他们的好处。”
他还说:
“每个人都在不断努力以寻找与其能力相称的最具优势的就业,这确实是出于对他自身利益而不是对社会的考虑。”但他受“看不见的手的指引,去尽力实现一个并非其本意所要达到的目的。没有考虑社会利益,并不见得就对社会有害。一个人通过追求自身利益对社会利益的促进,往往比他有意为之还要有效”。
亚当·斯密揭示的自利和利他之间的关系,我称之为“市场的逻辑”。市场的逻辑就是:在市场中,一个人要自己活得幸福,首先要使别人幸福;如果你不能让别人幸福,自己也不可能活得幸福。比如说,企业家要赚钱,首先要给消费者创造价值,让消费者满意。如果你不能生产出消费者满意的产品,你不可能赚钱。这个逻辑不仅适用于企业家,也适用于每个人。
依照市场的逻辑,市场经济一定是君子主导的经济,因为对每一个人来讲,只有对别人做出贡献自己才能得到好处。企业家赚钱的前提是为客户创造价值;员工如果不能为企业的生产做出贡献,也不能保住自己的饭碗。
君子和小人的区别不在于是不是利已,而在于是不是损人;圣人和君子的区分不是他是不是利人,而是不是愿意为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市场不要求我们变成损己利人的“圣人”,但市场会惩罚损人利己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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