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票通过修订《基本法》附件一、二,今后香港特首和立法会将依新办法选出。之前拙文(传送门:香港选举制度要改了)提到选区改大、单票制、删走区议员在选委会角色等的猜想,几乎全中。
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二共4300字,可谓周详。细品这次新法,不难发现一些饱含深意的变化,种种细节,尽显守护“爱国者治港”底线之精心与强力:
1、大财团:淡化
“商界”在香港的政治传统里有所特指,无论是循什么渠道当选,基本上是大财团的代言人。理论上,工业界(第一、第二)、金融界、金融服务界、保险界、地产及建造界、航运交通界、进出口界、旅游界、饮食界、批发及零售界、纺织及制衣界等等的代表,都属于“商界”人士。
而在旧选举制度中,“商界”专指由香港总商会和香港中华总商会两个组织选出的代表,在立法会35席功能界别里占两席,分别叫“商界(第一)”和“商界(第二)”。
大财团左右香港政局甚至特首选战,因而被叫做“造王者”(图片来源:RFA)
以往中央治港,十分重视争取大财团的支持。这些大财团获得了在内地投资的大量机会,政治上自然比较倾向建制。但这种治港模式也有相应代价。回归以来,最低工资上调、征收物业空置税、填海建公屋等一系列改善基层民生的动议,由于触动大财团的既得利益,都会遭到“商界”代表反对。当争取民心的施政都寸步难行,港府的执政基础又如何巩固?
而在这次的新法中,

(1)立法会增加了一个“商界(第三)”,由香港中国企业协会成员选出。表面上“商界”所占议席和份额都有所增加,实际上是对本土大财团政治影响力的稀释
来自“商界国家队”的声音(图片来源:文汇报、大公报)
(2)选委会新增“第五界别”——“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使选委会从1200人增至1500人,其中第一界别“工商、金融界”比例从25%降到20%。
(3)就在这个“工商、金融界”内,也新增了15人的“中小企业界”,让基层获得了更多的发声机会。
2、专业人士:重组
“专业性”历来是香港引以为傲的特质,专业人士也备受香港社会各界尊重。他们是相对独立于本土财团的另一支重要政治力量。由于种种原因,他们长期以来都是“泛民”的主要票仓。这次新法对他们所在的组别也进行了一定的重构。
(1)科技
立法会中的资讯科技界,从1998年第一届开始,除了2008-2012由亲建制的独立议员谭伟豪当选外,长期被民主派占据。在选委会中的资讯科技界,原本由1.2万个人选票、400张团体票共同选出,上届30席全由非建制派当选。
香港立法会资讯科技界议员
新法改为“科技创新界”,变成仅由团体票产生,而且其中15席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香港院士中提名。
香港本身有一定科研实力,“嫦娥”登月等国家重大项目中都有香港科学家的身影。新法让科学家们从实验室中走出来,在政治舞台上有一席之地。而创新型企业、生物科技、金融科技等新型企业属于经济新形态,过去的制度未有涵盖,未来大湾区发展也少不了香港+珠三角的产学研合作,正是符合“国家所需,香港所长”。
香港大学地球科学系教授赵国春,2019年获选为中科院院士(图片来源:香港大学)
(2)法律、会计
与科技界类似,各30席的法律、会计界也掺入了“国家队”。会计界中的15席在国家财政部聘任的香港会计谘询专家中提名产生;法律界中的9席在中国法学会香港理事中提名产生。
为什么法律界只有9席“国家队”而不是15席?因为原本的法律界由香港律师会、大律师公会及政府律政人员选出,前两个法律团体构成了香港法律界的多数,要面对的现实是,在港“国家队”法律组织代表性还有待提高。
香港法律界2019年的黑衣“散步”(图片来源:明报)
(3)医卫、教育、社福
旧的选委会中,“医学界”和“卫生服务界”各有30席,新《办法》将两者合并为“医学及卫生服务界”,但席位还是30个;同样地,原本各30席的“教育界”与“高等教育界”也合并成一个30席的“教育界”。
反修例风波暴露了香港教育制度的问题,而疫情初期的医护罢工事件,也让内地对香港医护界大失所望。另外一个与医卫相关的中医界,虽然30席没有改变,但上届被泛民拿了5席,新《办法》中要求其中15席由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香港理事中提名产生。
社会福利界原本有60席,上次选委会中,该界别全由泛民人士出任。新《办法》直接将社福席位砍半至30席。也就是说,医护、社福、教育界这三大泛民票仓的席位都被直接腰斩。可能是为了平衡,原本由建制派掌握的“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也从60席砍半至30席。
3、基层:扩军
可以合并当然也可以拆分,原本选委会的“旅游界”有30席,现在从中分出30席“酒店界”。香港旅游业、酒店业是解决香港基层就业的重要产业,严重依赖内地客源,在疫情中受到重创,迫切期待通关,无论对于全民检测、接种疫苗还是健康码都很愿意接受。
选委会的第四界别里,新增27席内地港人团体的代表,还有各60席的基层社团和同乡社团,显然都是建制代表。但他们所有人加起来,都比不上共156席的港九、新界“分区委员会及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地区防火委员会”。
(图片来源:NOW)
这堆委员会是何方神圣?其存在感之低,连香港人都不一定知道。分区委员会负责康乐、文体、义工工作等等,与灭罪、防火委员会都隶属于民政事务总署,成员多数是由民政事务署委任的建制派人士,有些落选的区议员也会进入。
他们取代区议会成为地区组织在选委会中的代表,本来是“闲职”,突然晋身选委会这一重要的治港机构,肩负选特首、选议员的重任,这些“爱国者”可能还需要提高姿势水平。而负责委任的民政事务总署署长,重要性也陡然增加。
4、隐藏的“兜底条款”
新法在界别、选票等设计上已考虑得颇为周到,但还写明了“选举委员会设召集人制度,负责必要时召集选举委员会会议,办理有关事宜。总召集人由担任国家领导职务的选举委员会委员担任,总召集人在选举委员会每个界别各指定若干名召集人”。
据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说,召集人是“兜底”机制,当遇到现行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总召集人可召集选委商讨,不需由人大常委会处理。而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说,符合“担任国家领导人职务”这一标准的港人,只有董建华和梁振英,目前看来是这两人二选一。梁振英被记者问到会否担任总召集人,他说如果自己可以做的话,“愿意为国家为香港效力”。
(图片来源:852邮报)
按照新的制度设计,有港媒推测,泛民可以取得的立法会议席,只有15-16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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