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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举
LIUYUANJU
FT中文网、腾讯大家、南方周末
新京报、南方都市报、澎湃等媒体
专栏作家,多家智库研究员
关注时政、财经、互联网
作品见于中外媒体
以深度的分析、冷静的理性
客观的态度去发掘现象背后的事实
全文共 4000字,阅读大约10分钟
明星代孕弃养的新闻,激起了中国人对代孕的广泛关注。遗憾的是,在这个议题中,情绪、女权议题、贫富议题,都干扰了聚焦代孕问题本身。
01
富与穷
2015年,在某地的大火中,一位年仅20岁的消防员,为了抢救一个3岁的孩子,在大火中牺牲了。他是家中独子,他的父母终日以泪洗面,最后,他们决定卖掉房子,用房款所得的70万,远赴美国,代孕了一个孩子。如今,孩子已经5岁,生活虽然辛苦,但日子有了希望。
这个情节是我编的,但这个场景,某种程度上却很真实。天津爆炸案中,有消防员的父母,花费数十万,做试管婴儿,生下两个孩子。如果他们选择了代孕呢?
坏富人与好穷人的代孕需求,这似乎是两个公共议题,会产生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实际上,只有一个议题,代孕。不能因为女明星不负责的代孕,干扰了对代孕的客观、理性、冷静的讨论。
02
器官买卖?
代孕的本质,不是器官买卖,而是人用自己的器官提供服务,说得更直白一些,是买卖人类的器官功能。人类的器官功能,不神圣,从来都是商品,所有的劳动都是广义的器官功能,脑力、体力、脸。实际上,出售人类的器官功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职业。性交易在很多国家都是合法的,器官功能的买卖,可以看作同一思路的延申。
其实,现在的义务献血,很多时候,本质上也是卖。报酬是亲友用血、单位评选模范、奖金、假期等等。这可以被视为一种严格管控下的买卖。
买卖器官,本身是有伤害的,哪怕是人可以只有一个肾而存活,但也是有伤害的。从“人不能自愿为奴”的角度出发,器官的买卖不具有合理性。但代孕出卖的是器官功能,而不是器官本身。它的确会带来身体上的负担,很多职业都会对身体造成负担,导致职业病。代孕的负担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毕竟,不能把人的一种本能,说成是不可接受的风险。
03
何为自愿?
代孕,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有受害者的行为,几方都是受益者。但是,很多人认为,提供代孕服务的女性是被强迫的,而非自愿的。
自愿的概念,是一个大话题。被迫这个词,我觉得前提是迫于基本需求或被暴力。不能说因为要买一个奢侈品包,买车买房,给孩子上国际学校,被迫工作,被迫加班,但可以说因为温饱需求而被迫加班。
如果要说某个因素,导致了人处于被迫状态,那么,这个因素,本该有国家保障,甚至是全人类共同保障,让人免于压迫。但是,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个体的自我救济是合理的吗?为了满足富者的道德需求、审美需求,这种自我救济是不是应该被禁止?哪怕让某些女性饿死也不能出卖器官功能?这是很多以“被迫”为由反对代孕的论证,故意忽略的一点。
所以,看起来冷酷凉薄,却藏着温情。看起来饱含同情与热情,很可能藏着残酷与冷漠。
更微妙的是,放在女权语境中,只有把女性放在被迫的位置,才能避免指控她们选择的道德问题——好逸恶劳,出卖身体赚钱。然后才有了一个男权社会的完美受害者——不但要完美,还必须要受害。
在这个问题上,可以参照对性工作者的讨论逻辑。引用我之前文章的一段话,”抛弃这种道德上不切实际的高帽,承认人类品质中的懒惰、好逸恶劳,承认不仅仅是为了温饱,而是为了更多更高的消费,承认这个群体在整体上并不具备道德优势,之后,才能进而承认这一切皆出于人类本身的天然缺陷,然后最终承认:“但是,她们有权利这样做”。这才是公共政策的正常逻辑。(这一点后面还会说到)所以,性工作者不需要高尚,她们需要的是权利。
04
美国药、印度药、中国药
我们讨论代孕是否应该合法化的时候,不能抽离现实做抽象的讨论,我们真正面对的议题其实是:“在它国代孕合法化的前提下,中国是否应该开放,或有条件的开放代孕”。
代孕某种程度上,构成了一种冒犯。这种冒犯实际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传统观念的冒犯,二是富者对穷者的冒犯。对传统观念的冒犯,留给公共讨论。富者对穷者的冒犯,会持续存在,因为很多国家是合法的。这就像有一种药,可以治家庭不幸,但中国没有,要去美国买。这就变成了一个“我不是药神”式的故事。
显然,黑市价格会更高,国内合法化之后,价格会下降,更多的人能负担得起。这是更大程度的实现公平。

05 
保护孩子
讨论代孕产生的孩子的保护问题,首先必须要明确概率概念,不能单独讨论个例。从概率上看,代孕家庭急切的想要孩子,经济条件也更好,代孕所生的孩子,生活条件,父母的关爱,都会更好。代孕孩子的母亲的确没有十月怀胎的经历,也没有体内激素激发的母爱,但这些因素对于一辈子的亲子之爱来说,仅仅是一个非常短期的因素。中国俗话说,养恩大于生恩。感情可以相处出来的,更何况,人是有高级意识的,知道孩子是自己的血脉所出,这种生物学父母的亲子之情,远非一般收养能比。
的确可能出现,孩子有残疾,生物学父母遗弃的情况。但正确的比较是,出现残疾后的遗弃概率。相比之下,代孕家庭经济水平更高,更有可能承担下来
不过,事情还可以进到更深的角度。寻求代孕者,无法自己怀孕,本来就是被“上帝”禁止繁衍的人了,在自然选择中,他们不适宜生育了。无论是子宫疾病,还是年龄因素,都可能影响卵细胞的健康,再加上代孕过程是非自然的,还存在人类不明白的过程,所以,孩子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更大。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这个指控对试管婴儿一样成立。这个理由,已经部分进入到臭名昭著的优生学了,而这也是很多人反对的。
06 
失独家庭
有代孕需求的原因包括:因为丁克,晚婚晚育,错过了生育年龄;患有不适宜怀孕的疾病;单纯不想生育却又想有一个孩子。而在中国,还有一个其他国家没有的特殊原因:失独家庭。
某种程度上,中国是全球最应该给代孕合法化地位的国家。
中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有1.9亿人,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四,因此,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根据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中国的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并且还在以每年新增7.6万的速度递增。人口学家预计,中国失独家庭未来将达到一千万。
如果通过代孕,这些失独家庭,能再得到一个孩子,就可以弥补失独家庭的伤痛,也能解决将来的养老问题。这是一种技术发展带来的制度性的人道主义可能。这个群体的需求,理应得到正视,他们的代孕需求,不应该被阻止,甚至应该得到一定的补贴。

07 
伦理演进
其实,反对代孕的本质,不是反对出卖器官功能,而是认为子宫、生育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神性”。在中国,这体现人们对伦理的坚守。但是,神性,最终会去魅,生物技术进步的诱惑无人能够抵抗,必然诱导伦理飞速的演进。
伦理,就是大多数人认同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和处理这些关系的规则,如:天地君亲师。伦理是多变的,不同的情况,伦理结论是万不一样的,有时候甚至没有结论。
同样是代孕,是为了给自己孩子筹集先心病手术费,还是为了买一个名牌包;是失独夫妻想要一个孩子,还是富翁想要自己第10个孩子,推出的伦理结论是完全不同的。伦理不仅随具体情况而变,也随时间而变,特别是在中国,在时代的大潮中,伦理的变化可谓天翻地覆。
正因为伦理的多变性,所以,伦理本身,并不是一个进行逻辑推导的好基础。更多时候,你只能简单的相信它。自由与权利比伦理来的更为久远、自然、更为恒定,也更为具体,才是一个进行逻辑推理的好基础。
在这次代孕弃养的新闻中,弃养也引发了公众的愤怒。实际上,在美国,父母是可以合法的放弃抚养权,把孩子送到福利院然后被领养的。这看起来是承认了一个更低道德水平的伦理结果,但实际上,这能避免孩子遭遇虐待、或陷入糟糕的成长环境。
那么,是牺牲社会福利、个人权利,固守传统伦理,还是用法律保障个人权利,尊重新技术条件下的伦理演化,以提升社会福利、个体幸福,根本上,是一个以德还是以法的问题。
当然,我也一直认为,进步即便是好的,但也不能太快、太激进。伦理的改变也是如此。
这一波舆论中,对某些群体的代孕行为是一个抑制,起码不敢在随意的谈冻卵。但另一方面,对确有必要的代孕,如失独家庭、高龄等等,应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给予合法地位。同时,也需要制订法律,规范相关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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