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红兵认为饥饿有“饥饿—饥饿感—永恒饥饿”三个层次,“饥饿”指一种身体状态,“饥饿感”指个体感受,“永恒饥饿”则指长期体验饥饿之后内化的自我认知。饥饿指向的是食物的匮乏,其他形式的匮乏对人亦有相似的影响。这种因为强烈的匮乏感带来的即使在匮乏消除之后精神仍然倾向于维持原状的现象的外在表现就是“穷人思维”。
  以水为例,在没有自来水的时代,用水总是不方便的,不管是使用河水还是井水都在室外,都需要担水回家,用完之后的废水也需要搬运到屋外合适的地方进行丢弃,用水的不便使人们不得不养成节约的习惯。比如,在河边洗菜,在河边洗衣服,只有煮饭才使用人力泵上来的井水,屋里的水反复利用(蔬菜、餐具等先在一盆脏水里洗一遍,再换另一盆不太脏的水涮一下就算干净了,不太黑的水都可以拿来洗手用),直到水很黑甚至发臭才舍得倒掉。当“水很贵重”成为一种思维定势,“水”便渗入人的世界观,影响着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及对事物的解释。比如在农村,很多人拒绝使用抽水马桶而固执使用室外的旱厕(农村看似豪华的多层别墅与其边缘简陋旱厕的搭配堪称奇景),比如对水缸的保留(这加剧了夏季的蚊虫肆虐),比如尽可能使用电力泵出来的地下水而非自来水(声称这样是为了省水费,但每次操作电泵需要大量的时间与技巧,蓄水及在屋里到处舀水的习惯又导致潮湿及相应的霉菌灾难),比如一些已经住到城里的老人在卫生间摆满了水桶水盆用来收集脏水冲马桶,又比如当我母亲见识了我对皮皮虾无微不至的呵护,某天便对我说“你对猫好有什么用?渴的时候它能给你倒水喝吗?你要是养个孩子,说要水立即就给你倒来。”其实按她对卫生的极低要求,口渴时直接到自来水龙头下接水喝就可以,但对她来说,“打水”已经超越了字面意义,成为了一种维系过去之我和现在之我的纽带
  换句话可以说,许多人是在通过反复回味匮乏感来维持意义感
  当人处于匮乏状态时,很难做出任何慢条斯理的分析和思考,此时Ta生命的全部意义就是“获得(食物和水)以保全身体的存在”,这让人免除了选择的烦恼,因为无路可选。当匮乏消除,如何超越死亡焦虑这一问题便又浮现出来,如果当事人没有对之进行反思,就很可能终生在精神上跳不出童年的匮乏感。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许多中国人是在努力将自己置于物质匮乏之困境之中以回避面对“我的精神世界一片荒芜”这个更残酷的事实,因为只有为吃饱而奋斗这个意义才最不容易遭到他人和自己的质疑。在帝制时代,君主不论再贪婪再没底线,总要在面子上承认自己有着“养民”的义务,因为“民以食为天”,让人吃饱是奴隶不造反的底线,这或许是古代中国为数不多的上下层能够达成的“共识”。这也意味着,凡是超出吃饱之上的个体的需求,就都是可以被修改、消灭、轻视的,这种个体需求得不到任何客观保障的状态,使人们不得不退缩到食物里去寻找意义,借助食物,人们才能表达自己丰富的个性(四大名著中大量出现针对饮食的描写,有人因为后四十回林黛玉的“淋了麻油的五香大头菜”就推理说这不符合曹公对黛玉的角色设定所以肯定是他人续笔)。
  有人说,汉字是一种口腔文字,这话很有道理(想想我们常用汉字里有多少“口”字旁的字),我们用“吃透”、“啃书本”表示人的学习活动,用“咂摸”、“回味”表示思考,用“铁饭碗”来表示好的工作,用吃X粮表示干的什么职业,用“吃得开”表示人际关系搞得好,这些现象处处反映着一个多灾多难的农耕民族对于食物匮乏的记忆,这种记忆充斥着对于身体可能被饿死的恐惧,但饥饿以及由此形成的饥饿文化对人伤害最大的还不在身体,而在于精神。饥饿文化使人要么沉浸在对于匮乏的恐惧感中,要么沉浸于目前已经摆脱匮乏的幸福感中(所谓的“忆苦思甜”),在评判新鲜事物时动辄“能吃吗”、“有用吗?”。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种“有用”的观念与作为一种哲学流派的英美功利主义、实用主义有本质的差别,前者是几乎完全以个人感觉(以口感为主)为标准,以表象思维来代替逻辑思维,排斥任何复杂的思考和思辨,结果往往只是自以为“功利”和“实用”。举个例子,中国博大精深的饮食文化相当程度上立足于中医的食疗理论,然而这一理论又是立足于一套基于感觉水平的概念(阴阳五行),结果是往往与现代的营养学、生理学相冲突,不少被认为能够补身体的食材都被证明是毫无营养甚至有损健康的。感觉层面的“有用”和理性层面的“有用”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理性层面的“有用”首先预设了一个独立于客观对象的理性人,客观和主观是有着清晰边界的;而感觉层面的“有用”则常常混淆主客观的区别,进入“天人合一”的状态,比如一个古人认为拜龙王庙比人工降雨更管用,你是很难说服他的,因为“龙王”作为一个集体表象是渗透在他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的,他在思维到“龙王”时进入到了一种消融主客观对立的混沌状态,故他感觉龙王的存在是特别真实的,观音菩萨、关帝、玉皇大帝、八仙、孙悟空都是特别真实的,他以混沌的感觉作为评判一切事物的标准,这混沌能够消化任何理智的语言和概念,一切尽在不言中,抽象思维能力始终无法突围出来,苦恼也得不到真正的解脱与救赎。
  有人会说,进入到混沌状态就能够超越苦恼了,所谓“去我执”、“断舍离”等等,但这种方法对于苦恼的超越是非常虚假的,因为苦恼源于意识,混沌状态固然能够通过取消意识来暂时逃避苦恼,但也同时把一个人的理性也取消掉了,但人活在世上又不可能完全没有理性(否则就连吃饭都无法完成),所以不可能真正超越苦难。
  中国的文学作品总脱不了一个“苦”字。反映人类的苦难本不是问题,关键在于是否让人看到救赎的可能性。最好的救赎是找到超越苦难的方向,次之是茫然和虚无(处于虚无中的人虽然很痛苦,但至少实现了对于被裹挟着随波逐流的超越,在“因为抑郁而失去的若干年”中,人们失掉了许多为自己牟取世俗利益的机会,但换来的是对生命大量的思考,是让“我”更接近“我”、最终超越苦难的可能性),比茫然和虚无更次之的是通过诉苦来指望另一个大他者将自己拯救起来。《活着》的人物很苦貌似是因为物质资源的匮乏,但《红楼梦》中人多数是不缺吃穿的,他们的苦便是终极的意义之苦,思索到最终依然只能得出“好即是了、了即是好”、“白茫茫一片真干净”的结论,作为集中国传统文化之大成的百科全书式的作品至此止步、茫然找不到出路,这说明从传统文化确实难以找出与终极关怀有关的解药。
  儒教文化缺少对人的终极关怀,只重形而下的伦理,不重视形而上的本体(一切形而上的本体最终都被归结到形而下的日常道德),这在一定程度上源于抽象思维能力的缺乏,意识不到人有独立于命运之流的本体,结果是人认为自己完全是受世俗摆布的工具,自己的私人情感只有在标榜“为了孝顺父母/光宗耀主/民族大义”之后才可以获得接纳,这对于父母亡故或是自觉无力取悦父母、光耀门楣甚至为国奉献的人来说便是终极灾难:生活在意义感的荒漠之中,生命变成了死亡的预演,精神在抗拒思考死亡时便达成了死亡的完成。所以我们在中国历史中常看到的一个现象便是,当个体有父母可以尽孝或是被帝王赏识可以尽忠时便表现出强大的属于儒家的“进取”性,当失去展现忠孝的土壤时便退回到佛道式的虚无避世之中,表面上这种“出/入”的对立似乎体现出儒家与佛道有着巨大差异,但其本质都是对个体的人的主体性的否认,认为人只能是消融于更大的主体(家族、国、佛、自然)之中才能有意义起来。这意义的外在性导致了其脆弱性——一旦个体依附的对象消逝(家族没落、王权覆灭)或停止对个体的认同(人被逐出家族或权力系统),就会立即停止进取转而避世。
  人在未沉思死亡的时候,其实一直是活在“我不会死”的自欺之中的,这种自欺保障了人不至于时时崩溃,但也导致人有可能变为条件反射的器械,被环境推着走而不去思考与“我”有关的一切,结果在濒死之时哀叹“我过得不值”;当人深刻思考死亡,便自然会涌出深刻的恐惧,对于“值不值得(意义)”产生更多的思考。所以与其说是匮乏导致了中国人对于食物与水的执念,不如说是意义感的缺乏,这意义感最终又涉及到人的自我承认。
  我们或许可以通过对比西方宗教和中国宗教的差异来理解这个问题,当然不论哪一种宗教,都是一种对世界的表象理解,它对于彻底的理性思维都存在着一定的约束,但它们之中也蕴含着某种值得被挖掘的永恒的合理性。心理学有一个概念叫“心智化能力”,也就是对于自己和他人的情绪、感觉进行辨识并形成概念的能力,通常来说,心智化能力越好的人,越能够为情绪和感觉建立一个好的模型,而这个模型就起到了对于未经反思的感觉的一种教养,一种承认,同时使人能够意识到在感性层面的苦难之上还有不变的东西,从而获得安全感和确定感。如果我们认同这种观念,那么就可以说,评判一种宗教/观念系统的好坏,其标准之一就看它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人的心智化能力的发展。
  基督教的上帝之所以和民间迷信不同之处,就在于上帝是一个不能仅仅通过感觉去把握的存在,基督教教义中融合了大量古希腊哲学、斯多葛主义、怀疑主义的成分,使上帝成为了高于人的感性欲望和感觉的存在,这固然促成了一种严格的禁欲主义,但它也同时树立起了一个绝对的理性概念(即“上帝”),由于这个概念不能通过感觉而只能通过理性思维能力来把握,因此人在这个概念面前就可能建立一种能动的反思结构,使自己的一切感觉和欲望能够被主体充分意识到,尽管对待感觉的态度会发生变化(如从中世纪的禁欲到文艺复兴时期的发现“人”),但对于感觉的反思结构才是一以贯之的东西。这就可以使人在现实的痛苦面前保持精神的不崩溃,因为苦难归根到底是一种感觉,人原则上是不可能被苦难击垮的,被击垮都是因为不知道有什么东西是高于感觉的。《老人与海》的桑提亚哥单从物质条件及生平所受苦难来说大概比《活着》的福贵没有什么优越之处,按中国人的“常理”来说失败了那么多次、受了那么多苦之后也该“认命”了,但他偏偏要做个“老愤青”,拼了命也要证明自己不是一个“老朽”(这词在中国表面上是老年人用以自谦的词汇,但一般使用者在使用该词时往往并不真的感到谦卑,而是隐约在昭示一种权力:“我是见过世面的人,我认为这世道无意义你就得听着,我都认命了,你更该低头”),他的奋力拼搏从中国人的“有用主义”来看是毫无意义的,但正是这种超越功利的失败带来了精神上的升华:肉体可以被摧毁,但精神永远不会被打败,即使命中注定他不会成为好的渔夫,但他一直都知道自己有选择,自己不是随风飘摇的芦苇而是自己生命的唯一主宰,这便赋予了苦难以意义,超越荒谬而将凡人提升到了神的高度。
  与之相对的,中国宗教的最高本体始终是与感觉分不开的,中国文化推崇的最高境界诸如“天人合一”、“物我两忘”等归根到底是一种玄妙的感觉,或者说是一种无意识。前面说了,要建立起一种反思结构,就需要树立起一个理性的概念作为参照,在感觉和本质之间拉开一个距离,人在这个距离之间才有了建构理论模型的可能,从而能够对感觉和欲望进行引导,而不是完全听命于感觉。然而如果这个参照对象本身就是另一种感觉,那么它对于其他感觉的超越只能是虚幻的、虚假的,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本质,就是每当阿Q感受到不好的感觉时,他就立刻假装自己是另一个人(我是他老子),来重新获得良好的自我感觉,他只能在一种感觉和另一种感觉里来回滑动,但高于苦难之上的东西是完全不知道的。尽管阿Q没有文化,但阿Q的这种思想其实有着非常深的文化基础,这就是道禅虚无主义,它与法家式的专制其实并没有不可通约之处,所谓“其上申韩者,其下必佛老”,在这里,苦难是得不到来自理性的救赎的。
  救赎是如何可能的?当人知道自己的感觉是可以有着理性层面的意义时,人也会最大程度地激发起内在的创造力。在创作(文字、音乐、美术、理论、科技创新等)之中,人的精神外化为可能流传于世的作品,这些作品给人以慰藉,让作者看到关于永生的替代的可能性,从而在面对死亡时即使感觉没那么圆满,也至少觉得此生不算虚度此生。从承认的角度,在创作过程中人们要么是通过他者的承认获得自我承认,要么是通过在产品中宣泄了自己的欲望从而获得一种类似宗教体验的快感(从这个角度,不止是惊艳世人的大型创造性产品,“活出属于我自己的不认命的人生”亦是一种创造),这快感让个体产生“即使没有他者承认我也很满足”的美好感受,最终亦是指向自我承认。传统中国的忠、孝、顺、不可忤逆、不可因奇技淫巧坏了德性等共识大大压抑了人的创造性活动,将人压缩在小小的土地或是科举仕途的独木桥上,理解这一点之后个体方有可能实现对自己的重新定位。
  对于活在中的人来说,当个体的肉体与精神获得最大限度的承认,从彼此的交流中感受到“无论如何我都可以被接纳”的安全,在对自己心路历程的反复倾诉中构建起自己的发展逻辑,确认自己不需要为任何往事感到羞耻,历史中的每一细节都有其价值,人便获得与宗教相仿的体验,每个当下都成为永恒,在想到死亡时也不会觉得生命有所欠缺。这是一种显在的承认的传递,人通过被他者所爱而感受到自己是美好的,在这种美好体验中更容易发现他者的闪光点并表达出来,构成了一种类似放大器的效应:优质的亲密关系让双方都更自信更独立、有更高的自我接纳水平、更有能力面对孤独。
  整体来说,“‘我’的福祉”需要以对“我”的确认为前提,这首先需要个体在自我定位时超越“我们老百姓/穷学生/无产者”的标签式叙事,努力寻找作为独立个体的“我”的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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