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是《精神现象学》笔记的第十二篇,讲的依然是“不幸的意识”。
  在上一篇的开头我们讲过,西方文化可以看做一种罪感文化,这种罪感是对自由意志存在作恶倾向的警惕,是精神对于不得不脱离群体怀抱,肩负起自由意志重担的苦恼感。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西方文化也同样是朝着此岸与彼岸和解,个体逐渐洗脱罪感、更加信任自由意志的方向前进的。如果说,中世纪西方人的形象是终日向上帝忏悔流泪的僧侣,那么现代西方文化所推崇的理想人格则是独立的艺术家。艺术家的整个人生被他本人看做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他的身体和感性生活都不再被看做是不幸的根源,反而是他实现生命意志的基础,是带给他快乐、喜悦和成就感的源泉;他变得越来越信任自己的内在感觉,越少地为自己的外在特征感到羞耻、羞愧和焦虑;他可以不带着预设的道德框架看世界,能够用全新的、充满好奇的目光去审视他人和自己。这种艺术家型人格在尼采那里被称作是“超人”,在马斯洛那里被称作“自我实现的人”,在罗杰斯那里被称作是“成为真实自我的人”。本文想要探讨的就是如何实现这种和解。
  我们前文说,罪感意识是一种自由意识,也是一种孤独意识。为什么自由一开始必然意味着罪恶?试想,当一个精神上处于集体大家庭怀抱之中的人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真的可能干任何事情,亦即意识到自己有自由时,他不太可能会为这种自由感到快乐,而只有恐惧和痛苦。恐惧是因为担忧自己的想法被发现并受到惩罚,痛苦是因为发现自己已经不再相信原先的伦理道德,至少思想上出现了一个可能的裂痕,那么这意味着自己正面临着一场信仰危机,需要重建新的信仰了,因为如果原先的信仰是绝对真理,为什么我还会产生不信的想法呢?
  然而与心理学的“白熊效应”类似,人一旦意识到自己有不信的自由,意识到自己有犯罪的可能性时,再想回到原来那种朴素天真的状态就不可能了。因此,人类自由意识的进展,总是伴随着对原先伦理体系的推翻,即一连串的作恶。
  古希腊的自由观念一出场,就体现为乱伦、杀父等一系列对原来的氏族伦理的破坏,希腊人对复仇女神、命运女神的恐惧,正反映了个体对不得不承担自由意志以及随之而来的作恶倾向的痛苦。中世纪的基督徒对于人的肉体生活、感性生活是彻底否定的,认为那些都是恶的,得救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遥远的彼岸。到了文艺复兴时期,人的感性身体和自然不再被看做是虚无的,而是开始有了价值,但自由意志所带来的罪感依然没有消除,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一方面意识到感性世界已经披上了上帝的神圣性,另一方面却依然心存忧虑,害怕自己过度放纵了自由而遭到惩罚。
  宗教改革的“因信称义”原则,将得救的希望完全归结于个体的主观心理经验,从而悄悄地树立起了人的独立性,在加尔文那里,现实的劳动不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在履行上帝赋予人的“天职”,人追求世俗成就不再是可耻的罪恶的,不过在新教中,人的自由意志依然是被否定的。在西方历史上,康德可能是第一位将人的自由意志作为善恶基础的哲学家,康德认为,自由意志是善恶的前提,如果没有自由意志,善也不能称其为善,这极大地确立了人的自由意志的尊严,从而使自由意志从罪感中解放出来。但康德的这种解放也是有限度的,他所说的自由意志是排除掉一切感性因素的一种超验的能力,而在现实的感性层面上,康德依然认为人是倾向于作恶的。尽管康德并不信任人的感觉,但他毕竟将评判自己道德的权力交给了人自己的理性。
  从这里我们看到,西方人对于自由的感觉毋宁是抱着一种怀疑、悲观、绝望、谨慎的态度的,人的自由要么是打着理性的旗号,要么打着上帝的旗号,感觉则始终被视为非本质的、次要的,或者是罪恶的放纵的根源。这种传统到了尼采这里才有了一个明显的改变。
  在尼采看来,人类引以为傲的科学理性只是把人变成了一架精巧的机器,他在《悲剧的诞生》中批评道:“自苏格拉底以来,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逻辑程序就被尊崇为在其他一切能力之上的最高级的活动和最堪赞叹的天赋。”尼采认为西方文化对推理能力的推崇阻碍了人对美的感知;而基督教则扼杀了人的本能,使人终生都活在悔罪当中,扼杀了生命本源的激情和创造力。因此,尼采通过对基督教和理性主义传统进行价值重估,恢复了古希腊的酒神精神,他说道:“权力意志是酒神精神的形而上学别名,超人的原型是酒神艺术家。”、权力意志就是“贪得无厌地要求显示权力,或者,作为创造性的本能来运用、行使权力”“我们要成为我们自己——新颖、独特、无可比拟、自我立法、创造自我的人”。不过尼采所说的权力并非通常理解的统治别人的世俗权力,而是一种生命本源的创造力和勇气。在对人生的看法上,尼采和前人差不多,都认为人生是痛苦和孤独的,如叔本华所说,“人生就是在痛苦和无聊之间像钟摆一样来回摆动着”,但尼采将解决痛苦的出路归结为人自身的意志,人生的使命就在于自我超越,像艺术家一样努力让自己的才能充分舒展,不惧怕道德和痛苦。
  尽管尼采生前没有获得多少认同,但他的哲学引起了后来人广泛的兴趣。在马斯洛对“自我实现者”的心理学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有明显的尼采“超人”的影子。马斯洛在《动机与人格》认为,自我实现者有如下几个特征:
  一是自我接纳水平高。这体现在他们较少地有不必要的罪恶感、羞耻心和防卫机制,他们能够坦然接受自己的性冲动以及生理特点。他们感到内疚的是自己可以改进的缺点,而没有弥散性的焦虑和恐惧,他们更能够用理解和欣赏的眼光看待个人的过往历史和心里唤起的念头,而不是用预先设定的某种道德框架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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