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间》原创文章,转载须征求许可,规范署名(公号名/ID/作者),违者必究

音频专栏 | E闻美政
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纽约时间》立场。

第 95 篇

Filibuster 的前世今生
By | Eric
上周六,参议院以 57 - 43 未能通过 2/3 多数的要求弹劾川普。值得注意的是, 7 名共和党人投票支持弹劾川普,而他们之中,只有一贯采取反对川普立场的,来自阿拉斯加的 Lisa Murkowski 会在 2022 年面临竞选压力。其余六人要么一直采取反对川普立场,比如 Mitt Romney 和 Susan Collins,要么完全没有竞选压力。如来自北卡的 Richard Burr 和来自宾州的 Pat Toomey 都已经宣布不寻求下一届连任。可以看出大多数共和党参议员还是畏惧川普在民间强大的支持率,不敢公开反对川普。而这次弹劾庭审的惩戒作用可以说有一半成功,因为争取到了最多的来自本党的支持,也进一步加深了共和党内部的分裂。
在美国的议会投票中,要求超过 2/3 同意或者 3/5 同意才能通过的门槛,叫做“超级多数”super majority。这是美国宪政历史上一直受到争议的一个问题。像投票决定是否弹劾总统,是否修改宪法,要求“超级多数”同意,这是可以被大多数人接受的。但现在的问题是,越来越多的普通法案,甚至绝大多数普通法案,目前在参议院都被要求以“超级多数” 来通过,这就成了美国宪政中的一个大问题。
我说的就是参议院的 Filibuster。(众议院能使用 Filibuster 的机会很少,这里不讨论了)Filibuster 是指参议员可以无时间限制地发言,恶意拖延辩论时间,使得法案最后因为没有时间来投票而被迫流产。要终止 Filibuster,必须有超级多数(67票)同意才行。这一工具在参议院被越来越多地滥用,从 1917 年到 1970 年,这 60 多年时间里,只发生了 49 次 Filibuster,每年不到一次。而从 2010 年开始,平均每年有 80 次以上的 Filibuster。这个改变实在是太大了。在 60 年代,基本上被呈递到参议院的法案,有超过 1/4 的机会可以被通过,而到了 2005 年,这一机会下降到 1/8。而到了 2010 年之后,能够在参议院被通过的法案,只有大约 1/40 的机会。你能够想象吗?97% 以上被呈交到参议院的法案,都无法获得通过。为什么?这个道理很简单,几乎无处不在的 Filibuster,使得实际上在参议院要通过一条法案的门槛,不是简单多数 (51 票),而是超级多数(67 票),在两党意识形态越来越对立的今天,在参议院要通过一条普通法案,几乎难于上青天。
这导致两个后果,第一,参议院变成了一个效率极低的机构;第二,提议方被迫大量滥用如“和解预算” budget reconciliation (参见 2 月 5 日 “今日美政” )这种快捷通道避开 Filibuster。那么这又有什么后果呢?那就是,任何不花钱可以解决问题的渠道被堵死,“和解预算” 的前提是,必须改变预算。不花钱就不会改变预算,就不能走这一通道。这使得提议方出现一个奇怪的选择,他们必须去寻找要花钱才能解决问题的渠道,才能使用 “和解预算” 的快捷通道。这造成大量浪费。
这个奇怪的 Filibuster 是怎么来的?是被无意中创造出来的。
美国最初的参议院中,有一条规则叫 Previous Question。即大家可以以简单多数投票,来决定终止辩论,直接进入投票程序。但 1789 年,时任美国副总统的 Aaron Burr (博尔。此人在后来的决斗中杀死了国父汉密尔顿,并被以叛国罪起诉)提议废除此条规则,因为他希望看到充分民主辩论,而且这一规则自参议院成立以来,只被使用过一次。这一提案最终在 1806 年被通过。从此,参议院就没有了可以终止辩论的任何手段,只要你想发言,你就可以继续发言下去。
但当时的人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直到 1841 年,在建立中央银行问题上参议院出现严重分歧,最终也只是威胁使用 Filibuster。
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因为和战争有关的提案必须快速通过,参议院制定了 2/3 多数投票同意即可以终止 Filibuster 的规则。这一规则第一次被使用,就是战后 1919 年,参议院的一部分共和党人采用了 Filibuster 来抵制威尔逊总统主导的“凡尔赛和约”,使得该条约在美国无法被通过。美国也就无法加入国际联盟,这间接促使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在其后,Filibuster 主要被用在关于民权法案的通过中,这是因为任何关于民权的观念,都会受到南方保守主义者的强烈反对,Filibuster 也就成了他们最后可以使用的工具。但直到 70 年代之前,Filibuster 被使用的程度并不高,这是因为美国参议院还有另一个议事规则。
那就是 Track System,即参议院必须一件一件事地办,必须先审核投票完一个法案,然后才能开始讨论下一个。这就使得恶意拖延的 Filibuster 很容易瘫痪掉整个参议院,使得参议院完全失去功能。1970 年,参议院因为当时的民权运动,遭遇了强大的 Filibuster 压力,这使得支持和反对 Filibuster 的双方都觉得 Filibuster 的成本太高了。为了不让参议院彻底瘫痪,参议院决定采取 Two-track System,即你一边可以 Filibuster,另一边还可以同时讨论下一个法案。参议院还曾一度将终止 Filibuster 的”超级多数投票“ 门槛由 2/3 多数下降为 3/5 多数。
但这一举动的实际效果是:Filibuster 的成本迅速降低,发起 Filibuster 的一方不用承担瘫痪国会的道德指责。从 1970 年之后,Filibuster 的数量出现了呈指数级上升的趋势。
到了 2013 年和 2017 年,参议院决定在联邦法官和最高法庭大法官的提名投票中,禁止使用 Filibuster。这就基本上形成了今天参议院的情况。除了提名和”预算和解“ 等极少数情况,其余法案实际上都需要至少 2/3 参议员的同意,才能防止 Filibuster 的出现,才有可能获得通过。这就是为什么今天美国参议院只有不到 3% 的呈递法案能被通过的原因。
这也导致另一个后果,就是美国的政策会变得极为不稳定。为什么呢?因为行政分支,白宫不再期望参议院通过法案,这样做代价太大,时间周期太长。白宫更喜欢用行政令的方式来短平快地解决问题。奥巴马,川普签署的总统行政令都是惊人地多,拜登恐怕也难免这样去做。行政令和法案有什么区别呢?法案一旦通过,在其有效期内,只要不被宣布违宪,任何人就必须执行,它的稳定性很好。而行政令首先只能管辖到联邦政府层面,其次其法律地位较低,地方法院,联邦法院都可以判其违法而终止执行(比如川普的禁穆令)。更重要的是,一个新总统一上台,马上就可以否定掉前任总统的所有行政令,正如拜登现在做的。而法案呢?总统无权否定已通过的法案。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Filibuster 的出现是一个错误,而且由于权力的争斗,这一错误一直无法被纠正,甚至一直在被扩大中。事实上,美国的国父们非常反对这种”超级多数“ 的投票方式,在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第 22 篇中,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 58 篇中,都表达了除非特殊情况,如弹劾官员和修改宪法,否则“超级多数” 是对民主制度的扭曲,浪费大量资源,事实上使得少数来统治多数。
废除 Filibuster 的呼声一直存在,但任何一个沦落到少数派的政党,都希望保留 Filibuster 作为自己的筹码,以实现”少数统治多数“。共和党领袖 Mitch McConnell 迟迟不向多数党的民主党交出权力,目的就是要换取民主党做出不废除 Filibuster 的保证。由于 Filibuster 的存在,现在出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希望党派合作的,不是处于劣势的少数党,而是处于优势的多数党。为什么呢?因为少数党永远可以用 Filibuster 来让议会什么都通过不了,让你这个多数党的政府看上去很无能,这样才有利于自己在下一次大选中获得更多选票。普通老百姓的记忆是很短的,他们往往不会去怪罪少数党的破坏,而会认为现政府无能。还记得川普在大选辩论中一直攻击拜登 ”你在台上8年咋什么都没干呢?“,很简单,在奥巴马总统时代,共和党平均每年 80 多次 Filibuster。让你一事无成,我才好上台。我上台之后,你来让我一事无成。这就是美国政治目前的现状。
改变参议院议事规则,废除 Filibuster,这在美国政坛被叫做 ”核选择“ Nuclear Option。民主党目前有机会在三月之前做出这一选择。但目前来看,他们缺乏这方面的意愿。
愿上帝保佑美国。

E闻美政往期专栏(含音频):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