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已经更新了其对香港的旅游建议,警告称中国香港已经不再承认双重国籍。 
此前,中国还禁止香港公民使用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
英国政府在1月31日开始为香港具备英国国民海外(BNO)身份的人提供特别签证服务,容许他们及其直系亲属移居英国,6年后可以入籍,
英国当局估算约30万香港人可能会透过此途径前往英国定居。
此举引发中英之间的摩擦,中国大陆及香港政府宣布反制措施,同日起不再承认BNO为旅游及身份证明文件。
中国目前正在重点关注持双重护照的人,该决定将影响到数十万同时身为香港公民的澳大利亚人!
数十万香港人需要做出选择!
国际上的大部分国家都承认双重国籍。
尤其是英联邦的主要国家,如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承认双重国籍。
然而,在澳大利亚,或许还有很多人对自己的双重国籍浑然不知。
根据2016年的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400万澳大利亚人口中,大约半数澳大利亚人在海外出生或父母亲至少一方在海外出生。
与绝大多数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相反,中国是少数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之一。
此外,亚洲国家例如日本、新加坡,欧洲国家例如法国、德国等均不承认双重国籍。
根据澳洲统计局每5年调查一次的2016人口普查数据统计显示,澳洲有超过8.5万的香港人双持。
来源:ABS
48.7%的香港人生活在新州,24.9%在维州,然后12.4%在昆州,剩余的遍布澳洲各地。
周三晚上,澳洲外交贸易部在其Smartraveller网站上发布了更新及旅游预警:
“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后,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再承认双重国籍。”
因应《港区国安法》在港实施,澳洲9日已更新对港旅游警示,提示在港澳洲国民重新考虑是否有必要留港,指《港区国安法》定义广泛(could be interpreted broadly),有机会在不知情情况下触犯法律,国民应重新考虑是否继续留在香港。
澳洲外交贸易部(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指出,按香港法律,拥双重国籍人士可到香港入境处,登记澳洲籍身份,并呼吁前往中国的国民,应该使用澳洲护照。
不然,如果他们触犯法律,将被视为中国公民,除非得到允许放弃中国国籍。
放弃国籍必须进行的操作就是注销户籍。
放弃中国国籍,首先要具备两个构成要件:
本人已经定居在外国;
本人自愿加入或者取得外国国籍。
放弃国籍的具体程序如下:
1. 准备申请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复印件
退出国籍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详情参考中国政府网站官方链接:http://www.gov.cn/fuwu/2015-11/17/content_5013454.htm
2. 办理程序
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如下图所示:
提交要求退出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提交相关证明
3. 受理机构
国内:当地市、县公安局;
国外: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递交的退出国籍的申请,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
手续办理完成后,除了中国户籍被取消外,申请人还将收到相应的退籍证书,证明已经退出中国国籍。
整顿海外华人乱象以及资金外流的问题
其实,近几年中国方面一直在严格把控涉及海外华人乱象以及资金外流的问题。
去年年中,中国接连三个动作,牵动了不少澳洲华人的心。
第一个动作:公职人员不可拿外国国籍或永居。
6月20日,“中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被通过了。
从2020年7月1日起,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证的公职人员,予以撤职或开除处理。
这不仅给贪官永远关上了一扇逃跑的大门,也禁止了公务员拿外国身份、为自己养老生活提前铺路。
曾有一段时间,市面上出现众多声音质疑:澳洲政府的重大投资签证,是否已经变成了中国贪官暗度陈仓的绿色通道?
据统计,澳洲政府自2012年11月24日推出500万澳元重大投资签证,94%的申请者来自中国大陆和香港,其中大陆占91%。中国大陆的申请人也是获得澳洲永居身份最多的,占到88%。
2015年,中国政府确认了数百位涉嫌腐败并逃往海外的官员,其中包括10人居住在澳大利亚。
从那时起,约7人已“自愿”从澳大利亚返回中国投案。
其中一起著名的案件与前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原行长赖明敏有关。2018年中,赖明敏从悉尼返回中国投案。
他的名字在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名单上,而这份名单一共列出了100名逃逸海外的中国官员。
第二个动作是,2020年11月1日开始的中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一个规定是,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境外定居者,需要注销中国户口。
这对很多在澳洲拿了PR定居的华人来说,无疑是一个重磅炸弹。
第三个动作是,7月1日起,全国部分省市将开始试点实行,“大额现金存取必须登记”政策,其目的中提到的一点是,“监测境外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
直白一点的解释是,境外大额现金交易和洗钱行为将被严管了。
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发布了一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试点期限为2年。
这引起包括普通储户在内的方方面面关注。
具体规定如下:
·  2020年7月起,河北省个人存取款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需要向金融机构登记。
·  2020年10月起,浙江省个人存取款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需要向金融机构登记。
·  2020年10月起,深圳市个人存取款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需要向金融机构登记。
·  2020年7月起,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对公账户存取款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需要向金融机构登记。
该通知的出台,对非法“地下钱庄”行为更是一记重击。
中国对于现金交易的“非法换汇、购汇”,一直屡禁不止,这也是一些涉嫌贪污、受贿、逃税、洗钱等犯罪人士把资产转移到境外的一个途径。
其中很多现金是从距离香港最近的深圳,直接流出海外的。
因此,该通知的首批试点城市其中就包括了深圳,显示出中国政府严打“地下钱庄”的决心。
近年来,中国政府严打“地下钱庄”,除了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更是难逃牢狱之灾。 
随着中国对于立法的逐渐加强,很多在过去法规中的灰色地带,逐渐暴露在阳光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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