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苗 何穆函
文编
|唐子晔

事件梳理
爆发
11.04
4日凌晨3点起,泉港区后龙镇上西村及峰前村、峰尾镇区域空气出现异味,并随着风向及风速飘移在主城区一带扩散,引起群众投诉反映。
晚间22点,泉港区环保局发布通报称,系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执行碳九装船的宁波——天桐1#船舶与码头连接软管处发生泄漏,共造成6.97吨碳九泄漏。至4日下午18时,泉港区已出动船舶100多艘次,人员600多人次,碳九泄漏海域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大气中VOCs(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在安全值以内。
随后,新京报发布一则视频,视频中泉港当地村民的鱼排和鱼苗受损严重。渔民肖先生称,光自己一家渔排和鱼苗就损失三百万。
[图1] 新京报微博截图
发展
11.05
泉港区农林水局发布《关于暂缓起捕、销售、使用辖区肖厝村海域水产品的紧急通知》,称待水产监测报告出来后再做决定何时恢复捕捞销售。
11.06
泉港政府第二次通报空气及海水质量检测结果:均达标或在安全值以内。
11.08
泉港区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在8日上午,针对4日晚间有村民看到环保局大楼外有高压水枪喷水一事,回应称“是为降低工地扬尘,空气质量检测点不止环保局大楼一处”。
泉港人民政府官网则于8日共发布三则通报,其中两则关于空气质量检测,称11月5日凌晨3:00以来,泉港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各项大气指标已恢复正常,并持续改善向好。另一则通报有关疑似接触碳九群众的治疗情况:“截至11月8日17时,泉港区医院共接诊此类患者52名,其中门诊就诊42名,住院留观10名……其中一名在事发水域溺水,出现吸入性肺炎,第一时间收住ICU(重症监护病房)。”
晚9点,人民日报发布一则视频新闻,视频中记者称在泉港碳九泄露现场“仍感到喉咙难受、胸闷”。
[图2] 人民日报视频截图
11.09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发布通报指出,此次事故泄露的化工物质为工业用裂解碳九化学品。
《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下称“冰点周刊”)发布的调查报道中提到,记者8日实地调查发现,事发海域的水面存在大面积薄油层。
泉港政府再次发布通报称目前受影响海域漂浮的油污已基本完成清理,正继续对岸边、渔排等区域的残留油污进行清理。
11.10
泉港政府发布第四则有关空气质量检测的通报,称检测点空气中碳九特征污染物指数均在安全值内。
后续
11.11
东南早报发布报道称泉港区已对肖厝村152户格进行“一户一档”建档,并安排应急周转资金550万元。理赔方案正加紧协商制定中。
11.13
泉港政府对事件处理做了阶段性的总结:至13日17时,总长约4公里的岸滩清理任务基本完成;附近海域各个监测点海水水质均达到养殖类水要求;泉港区医院住院留观的11名患者已出院6名,未新增住院留观患者。
11.14
泉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公布对该事件的最终处理情况:六千余格渔排的清理和加固工作已经完成,泉港区医院住院观察者只剩下两人,公安部门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7人,包括3名东港石化公司人员和4名“天桐一号”油轮人员。
11.17
泉港政府发布公告称“本次碳九泄漏直接影响区域的水产品没有流入市场”,
涉事企业有责任向养殖户先行支付网箱水产品保证金并承担监督养殖所需的一切费用。
11.19
泉州市政府新闻办发布通报称,截至11月18日,泉港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码头裂解碳九泄漏事件处置工作持续推进。
舆情分析
[图3] 11月3日至11月18日“福建泉港碳九泄露”舆情热门主题词
[图4] 11月3日至11月18日“福建泉港碳九泄露”舆情情感属性,其中负面舆情占七成
[图5] 11月3日至11月18日“福建泉港碳九泄露”舆情走势,11月4日-11月5日舆情统计结果较低(微博、报刊舆情统计结果为零),11月6日起攀升,直到11月8日达到顶峰
(以上来源:清博大数据对于“泉港泄漏”事件的舆情分析结果)
焦点1
对于如此严重的化学品泄漏事件,
当地政府和媒体是否存在延报、瞒报、虚报的现象?
从事件发生到政府首次通报发出用时超过19个小时。11月4日至21日期间,泉港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了15则关于泄漏事件的通告或新闻稿,其中7则与空气或海水质量监测有关,均称相关指数达标或处于安全值以内。
但由多家媒体发布的新闻来看,情况与官方通报的“安全值以内”并不相符。
在新京报4日的报道中,支撑鱼排的塑料泡沫被腐蚀,海面上仍有未被清理的油污,与之前通告中“碳九泄漏海域海面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不符;在新京报6日的报道中,有一位渔民掉进海中被送进重症监护室,而泉港区人民政府6日没有承认其与接触污染物有关,直到8日才在《疑似接触碳九群众治疗情况通报》中通报该渔民因接触碳九而患吸入性肺炎。
人民日报11月8日发布的视频中,记者在当地出现喉咙疼痛,胸闷等症状,质疑官方 “大气指标已恢复正常”的说法。
[图6] 人民日报视频截图
光明日报在其11月8日发布的评论文章《光明时评:泉港6.9吨碳九泄漏是典型人祸,事实不该成谜》中称“不管是不是隐瞒的结果,此次事件直到目前为止,信息并不算多,而官方的说法似乎也无法服众。”
央视网发布的评论《福建泉港碳九泄漏:应让充分回应关切走在前面》对泉港政府部门在此次碳九泄露事件中“被动”的处理方式提出批评:“如此严重的后果,涉事公司避而不谈,环保部门只是不断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通报,一再告诉公众,正常正常很正常,安全安全很安全。问题是,这样的‘正常’和‘安全’并不能消除公众的疑虑。”
与此同时,根据清博大数据提供的舆情信息,泄漏事件发生的两天内(即11月4日和 5日)舆情指数为零,相关舆论疑似被删除,发布现场报道的媒体极少,事件发生四天后各媒体才进行集中报道。
焦点2
碳九对人体究竟有多大危害?
此次碳九泄漏引发了人们对当地居民健康和当地养殖业产品安全的担忧。
果壳网于11月7日发表了《6.97吨碳九泄露,危害会有多大?》一文。文章提到,碳九分为两类,一种为裂解碳九,另一种则是重整碳九;前者泄漏造成的长期健康风险不大,而后者泄漏将会导致长期污染。这篇文章发布时并没有公开报道明确是哪种碳九泄露的结论。
11月8日,中国网科技日报也发表了《谈“碳九”色变?专家:有毒性但非剧毒》一文,主要意在提高民众对碳九的认识并积累一定的个人防范措施。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9日发布公告,称此次事故泄露的化工物质为裂解碳九。依据果壳网文章,虽然裂解碳九的毒性相对不大,也没有已知致癌风险,但是其对海产品的影响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无论是鱼虾还是蟹贝,经过此次污染之后,都会吸收一些有毒有害的成分。而这些物质又不是一般水产养殖会监控的物质,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应急预案,它们也许会顺利地通过检测,流入到餐桌上。所以,如何监控受污染区域的水产品品质,将是当地相关部门接下来最重要的难题。”
焦点3
泄漏事故背后的泉港区“厂居合一”问题
此次泉港碳九泄漏造成巨大影响,引发了对于化工厂毗邻居民区和养殖区的讨论。
新华社11月10日发表的《三问泉港碳九泄漏事故》称,不少居民表示因为距离过近,刺鼻的气味和漂浮的粉尘会经常引起不适,化工生产对生活的影响长期存在。环境专家彭应登则认为毗邻居民区与养殖区建设化工厂的规划很不合理。
一名要求匿名的环保公益人士告诉冰点周刊记者,她曾用地图软件测算,当地化工区离居民区最近的距离是174米 ,“这是不符合安全距离的”,“如果按照环评走,这个项目是不可能有的”。
泉港官方回应称事故发生前已着手解决厂居合一的问题,泄漏发生在搬迁进程中。
央视网在文章《泉港之殇,还有太多疑问待解》中对此评论道:“重大的化工泄漏事故可怕,对于化工企业潜藏的日常危险视而不见更加令人忧虑。这一次泉港碳九泄漏引起如此大的舆论反弹,除了事故本身比较严重之外,和当地人长期积压的愤懑不满有很大关系。” 
结语
此次事件中,媒体的监督工作主要在新媒体平台上进行,传统媒体新媒体端、网络媒体、社交媒体都起着一定的舆论监督作用。其中新京报发声最早,在事件发生的10小时内便发布了泉港近岸的现场视频,连续报道该事件的进展。11月7日夜间,社交媒体果壳网用户“孙亚飞”发文科普“碳九”相关知识。随后,新华社、人民日报、冰点周刊等媒体记者赴实地进行调查。各媒体发布的报道及文章均关注官方检测结果是否完整、真实可信,敦促泉港政府进一步说明。
在影响力较大的媒体发出报道的1-2天内,泉港政府针对报道中提及的相关质疑进行回应并开展相关工作,信息通报略显被动。
在新闻报道与官方通报集中发布后,各媒体开始发布新闻评论。11月8日,央视网首发新闻评论《福建泉港碳九泄漏:应让充分回应关切走在前面》。随后,光明日报、澎湃新闻等媒体也在当天发表了新闻评论。评论主要与突发情况的不当处理方式和及时信息公开的必要性有关。
另外,在事件发生初期,公民通过微博发布现场实况,内容多为闻到刺鼻气味的不适感觉描述、现场的图片等。然而,这些内容部分被删除。清博大数据舆情分析中11月4日至5日的舆论数据量为零(见[图5])。
本次事件中,媒体与公民不仅关注该事件发生的原委,还对官方说法提出质疑,对“厂居合一”、工厂管理不善等悲剧背后的问题追责问责。从官方的回应来看,媒体的舆论监督确实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公民的声音同样不可忽视。
目前,针对该事件的舆论逐渐平息,但我们依旧需要关注此次事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后续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及报道
[1] 《关于东港石化碳九泄漏事件处置情况通报》,泉港区环保局,2018年11月4日
[2] 《泉港区环保局关于泉港城区区域空气弥漫异味的情况通报》,泉港区环保局,2018年11月4日
[3] 《关于暂缓起捕、销售、使用辖区肖厝村海域水产品的紧急通知》, 泉港区农林水局,2018年11月4日
[4] 《关于暂缓起捕、销售、使用辖区肖厝村海域水产品的紧急通知》,泉港区农林水局,2018年11月5日
[5] 《最新!东港石化碳九泄漏事件处置情况续报》,泉港区广播电视台,2018年11月6日
[6] 《渔民掉入泉港碳九污染海域住进ICU?官方:正核实》,新京报,2018年11月6日
[7] 《泉州一石化船舶泄漏6.97吨碳九 目前泄漏物已基本清理完毕》,新华网,2018年11月6日
[8] 《6.97吨碳九泄漏,危害会有多大?》,果壳网,2018年11月7日
[9] 《东港石化碳九泄漏事件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泉港区广播电视台,2018年11月8日
[10] 《泉州一石化船舶泄漏6.97吨碳九 目前泄漏物已基本清理完毕》,新华网,2018年11月8日
[11] 《关于接诊疑似接触碳九泄漏群众治疗情况的通报》,泉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018年11月8日
[12] 《东港石化碳九泄漏事件处置情况的通报》,泉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018年11月8日
[13] 《谈“碳九”色变?专家:有毒性但非剧毒》,中国科技日报,2018年11月8日
[14] 《人民日报记者调查泉港碳九泄漏现场:喉咙难受胸闷》,人民日报,2018年11月8日
[15] 《官方回应碳九泄漏后环保局大楼喷水:为降低扬尘,检测点不止此一处》, 北京青年报,2018年11月8日
[16] 《福建泉港碳九泄漏:应让充分回应关切走在前面》,央视网,2018年11月8日
[17] 《泉港之殇,还有太多疑问待解》,央视网,2018年11月8日
[18] 《光明时评:泉港6.9吨碳九泄漏是典型人祸,事实不该成谜》,光明日报,2018年11月8日
[19]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码头化学品泄漏环境应急情况的通报》,泉州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11月9日
[20] 《泉港区近岸海域水质监测通报》,泉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018年11月9日
[21] 《福建泉州泉港区碳九泄漏调查》,冰点周刊,2018年11月9日
[22] 《三问泉港碳九泄漏事故》,新华社,2018年11月9日
[23] 《东港石化碳九泄漏事件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泉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018年11月10日
[24] 《碳九泄漏事件泉港安排550万应急资金,理赔方案正制定》,东南早报,2018年11月11日
[25] 《东港石化碳九泄漏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续报》,泉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018年11月13日
[26]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泉港化学品泄漏海域有机污染物影响仍在持续》,新京报,2018年11月13日
[27] 《东港石化碳九泄露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续报》,泉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018年11月14日 
[28]《泉州市政府新闻办关于泉港裂解碳九泄漏直接影响海域网箱水产品处置进展情况的通报》,泉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018年11月17日
美编|何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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