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兔运动给广大男性和女性提出了一个难题,如何界定男女交往之中,性吸引、性霸凌、性贿赂与性敲诈之间的界限?
(以下文中所谈,主要提及女性,其实同样现象男性也存在,但数量较少不够普遍,暂不讨论。)
【性吸引】
按米兔运动中一些人的说法,应该是得到女性同意,至少没表达拒绝,才能进入下一步。身为女人,我感到这个说法虽说理论上听起来没错,但操作上很难执行。最关键一点,怎么判断同意?什么又是女人的拒绝?如果完全靠口头表达,会让男女关系丧失很多乐趣。男女关系中最迷人的地方,难道不是女人欲就还推半抱琵琶的诱惑,和男人勇于进取不屈不挠的追求?
如果男人每往前推进一步,都先问女人同不同意,那么这个男人是否很傻很呆板?如果女人在男人每一个试探性的举动之时,都不会用口中说“人家不要嘛”但身体并不离开这种表达,来鼓励男人进一步行动,反而说“ok,我同意你这么做”,那么这个女人是不是很楞很无趣?
想起一个笑话,甲问“外交官和女人之间,有什么差别?”。乙回答:“外交官说的时候就是‘也许’,说‘也许’多半意味着‘不’,而直接说‘不’的,就不是外交官了。相反,女人说‘不’就是‘也许’,说‘也许’多半意味着‘是’,而直接说‘是’的,就不是一个女人了。”当然,都有特例,比如,这里的外交官也许不包括会写五行七言藏头诗的外交官。
女人不仅很难去口头表达对男人的性允许,反而会暧昧地拒绝,即便对内心心仪的男士也是如此,特别是初期。究其原因,可能还是在两性分工上,女性更多负责养育后代,男性更多负责女性和孩子的安全。因此,女性在择偶时,潜意识地会考量男人主动排除万难的这种意志,这种意志要强到什么程度?也许就是能够让自己的意志,从最开始的抗拒,到服从他的意志的程度。
所谓,就这样被你征服。
现在有些教育,为了政治正确的要求,有意淡化男性这种用意志去征服的特点,结果是什么呢?男性越来越缺乏性魅力,缺乏到女性最终爱上别人。
性霸凌】
意志的征服,是要靠意志,而不能靠暴力。使用暴力,不管是武力上的暴力,还是权力上的暴力,都涉嫌性霸凌。
即便特殊癖好,暴力的使用也是事先有约定和有分寸的。
看很多爱情剧,强吻和“壁咚”必不可少,说明女性喜欢这个呀。剧中使用此法的男主人公,都最终上位成功。那这个算强迫吗?算暴力吗?算霸凌吗?
女性拒绝的表示,最明确的就是身体远离你,不赴约,不进私密空间,把你推开,或者起身走掉。因此,从男人来讲,即便是双方暧昧的追求关系,如果使用的力度超过女性可以自如离开的程度,就有些过分了。
“壁咚”这个,更多的是一种气势和气场,其实女性如果想离开,是可以推开的。如果用很大的力气还推不开,那很有可能在女性心中,就算性霸凌了。她失去了表达拒绝的空间。
小说中的描写,流氓死缠追美女,那是小说,现实生活中,这样几乎都是被反感厌恶的。而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桥段,关键字恐怕不是霸道,而是总裁。何况在稍微靠谱一些的小说中,也会更多描写意志的较量和征服,而不是暴力。
即便使用暴力达到了一定目的,她的意志没有被你征服,心也不会属于你。如果不是通过身体力量,而是通过权力,性质也一样。
总而言之,没有给女性用身体远离的方式来安全、明确地表达拒绝的时间与空间,都属于某种程度的性霸凌。
而对于女人来讲,防范熟人性骚扰性霸凌的最好方式是不去赴不靠谱的约,如果不愿意进一步,就更不要进私密空间。进了私密空间,就等于完全信赖男人的人品,如果男人使用强力,女性通常很难离开,也很难取证。
另外,单独和男性进入私密空间这样的行为,某种程度上,本身就有一种不排斥继续下一步的意味。如果没有这种想法,就要坚决避免这样的暧昧。
性贿赂】
不过,确实有些女性,就确实有一些其他的意思。靠性上位。
女性靠性上位,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中国有大名鼎鼎的武则天,而西方有大名鼎鼎的埃及艳后。
也有要将性贿赂立法入罪的。但这和熟人性骚扰类似,除非及其明显和过分(比如使用妓女),都是不容易说得很清楚的事儿。怎么知道不是郎情妾意呢?
追求和骚扰,诱惑和引诱,就那么一线之隔。
女人在两性关系中,寻求资源和保护,本来自古以来就这样。如果这种寻求并没有产生意志的征服和相爱,只是作价交换,那就成为某种意义上的性贿赂。 区别就是价码和时长的不同而已。
看看中国四大美女的经典贿赂,简直可以说,价码大是成为四大美女的门槛之一:沉鱼的西施,贿赂吴王夫差饶越王一命;落雁的王昭君,贿赂单于停战;闭月的貂蝉,贿赂董卓吕布内讧。似乎除了羞花的杨贵妃,其余都牵扯性贿赂,而记录之下死得最惨的,反而是也许有一些真挚爱情的杨玉环,成为唐玄宗献给三军的祭品。
现代女性要比古代女性有进步,进步在可以用自己来为自己贿赂,不为别人。但既然这样,当女性单独和男人进入私密空间的那一刻,怎么知道她愿不愿意?甚至是不是想性贿赂?
既有女性肯开价,就有男人肯埋单。
合理吗?
为什么不合理?
你靠智力吃饭,我靠美貌吃饭,都是老天爷赏饭吃。谁该瞧不起谁?
反过来想,没有男人肯埋单的世界,对女性而言,会是更好更有趣的世界吗?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吗?
性敲诈
然而有的人漫天要价,甚至做好了局,就等你跳。所谓仙人跳。
仙人跳也古已有之,三言二拍里就有记载。一般仙人跳背后也有男人参与做局、甚至就是幕后主导。因为最后要敲诈,这个一般女人做不来。
多数的仙人跳都是找既小气又好面子的小男人下手。但现在也有了新的业务模式。
一直有人说京东的强哥遭遇了高级的仙人跳。这个确实查无实据,说什么的都有。我们今天谈到的内容,在强哥一案中,都存在可能性,包括性侵。中途也有可能性质发生变化,但都没有确凿证据。最后虽然美国法院判无罪,但强哥依旧损失不小。也不知强哥跟奶茶妹妹是怎么解释的,或者,无需解释?
还有更隐蔽的性敲诈,就是当初的你情我愿,在自己已经过气,对方功成名就的时候,变成性骚扰被翻出来。谁也说不清当初是怎么回事儿。
性敲诈的存在,和性暴力一样,让原本互相依赖的男女关系变得更加复杂,互相防备。
不过也没啥。你漫天要价,我落地还钱。大家互为攻守,互为竞合,才有意思,十八般武艺一一上吧。人类就是这么走到了现在。
很多看似新鲜的事情,追溯到以前,发现不过是老醋新瓶而已。理念、口号可以几十年、甚至十几年一变。然而人性,却经久以来,保持稳定。阳光打在手背上,太阳底下没新鲜事。男人女人那些事儿,也是一样。
自然情感的流露,相互都能感受到对方的意愿,用得着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吗?情爱的感受和进行,顺其自然才是快乐,无论男女,一旦加入人为理智干涉,情趣大减。想象一下,先问可不可以接吻,回答可以然后再接吻,再问可不可以脱衣,回答可以然后再脱衣......如此操作,还有什么男欢女爱?
实际相处中,估计没有人会这么做。甚至说起这类提议的人,估计自己也不会这样做。
提出一个复杂不现实的操作方案,现实中虽然谁都不会这么做,但如果欲加之罪的时候,那就可以手到擒来。搞不死你也可以搞臭你。
最终谁受益?真的是女性吗?表面上看,这种脱离现实的操作方案是给女性掌握主动权,其实是让男性失去任何主动展示性魅力的机会,并且还有可能被诬陷。这样的男女关系,不仅违背自然,还成为整人的手段。女性空拿着主动权,没哪个男性愿意接近,冷暖自知,受什么益?
想想看,那些功成名就的男人被拉下马后,谁接管他们的权力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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