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金融机构被通报,发生了什么?国办和银保监会联合出手,小微贷款“杂费”多,利率7.6%融资成本达22%
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和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通报了在暗访督查中发现的多家金融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高额服务费,抬升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情况。
此次被“点名”的金融机构既有银行和保险机构,也有助贷机构,包括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财险、平安普惠融资担保公司等,违规行为的类型主要包括在贷款中违规收取贷款承诺费、投融资顾问费等应减免费用,以及强制捆绑销售,收取高额服务费和代理手续费等,抬升了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和银保监会办公厅强调,有关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在政策执行中搞变通、打擦边球,未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相关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助贷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无视禁令、顶风违规的,金融监管部门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通报称,近期,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组织开展了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对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对有关突出问题进行了暗访督查。
督查检查发现,银行保险机构总体能够认真执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不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但仍有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对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贷款中违规收取应减免费用,强制捆绑销售,收取高额服务费和代理手续费,抬升了综合融资成本,削弱了小微企业获得感。
此次通报的典型问题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银行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投融资顾问费等“两禁两限”费用;二是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时强制捆绑销售保险,收取高额服务费,推高综合融资成本。
针对上述第一类情况,通报中“点名”工商银行和民生银行存在的类似违规行为。原银监会曾于2011年发布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中规定,除银团贷款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通报称,工商银行部分分、支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投融资顾问费等“两禁两限”费用。经查,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工商银行江西分行、河北分行、河南分行、上海分行、江苏分行、四川分行、广西分行、辽宁分行、山东分行等9家分行违规向20户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投融资顾问费等“两禁两限”费用2284.87万元。
民生银行总行集团金融部和部分分支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敞口管理费、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承诺费等“两禁两限”费用。经查,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民生银行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两禁两限”费用4369.53万元。
在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时强制捆绑销售保险,收取高额服务费方面,本次通报也重点“点名”。
从通报情况可以看出,金融落实向实体经济减费让利,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依然任重道远。
通报称,从督查检查情况看,有关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在政策执行中搞变通、打擦边球,未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相关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助贷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通报强调,各机构要严格执行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有关规定,切实维护贷款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附加不合理条件、强制捆绑销售、转嫁成本、违规收费,变相增加小微企业隐性融资成本;要加强公司治理,落实对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对第三方机构合作的管理,全面评估助贷、增信环节的综合融资成本,完善综合经营绩效考核办法,严格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防止内外勾结、联手损害小微企业利益。对无视禁令、顶风违规的,金融监管部门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据悉,目前,银保监会正在会同有关方面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密切跟踪相关工作进展,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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