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如果是藉由婚姻关系取得的绿卡,若批准时该婚姻尚未满两年,外国配偶拿到的绿卡是为期两年的临时绿卡,且需要在绿卡过期前90天内递交I-751申请去除临时绿卡的限制,转为十年永久绿卡。小律上一篇有详细介绍婚姻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的申请详情和注意事项,其中最核心的一条就是证明婚姻的真实性 (请见:婚姻移民从临时到永久绿卡,如何证明真爱和避免各种坑?)
I-751的申请听上去简单,实则并非如此。人生无常,很多真实美满的婚姻在开始时温情甜蜜,但是时常在中途关系破裂,无法继续走下去,这种情形在跨国婚姻中的比例更高。
如果婚姻关系已经结束,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怎么办?更极端的情况是双方关系变得非常差,美国公民或者绿卡一方完全不愿意支持另一方的绿卡申请,那需要获得绿卡的一方还有办法吗?
答案是有的。本所最近就成功帮助一位处于离婚困境的客户单方递交I-751申请,并且顺利获得永久绿卡。在本案中,虽然客户已经与配偶(美国公民)离婚,但我们专业的律师团队还是成功地帮她去除了条件、豁免了面试,并且在递交后10个月内无补件拿到十年永久绿卡。
案例分享
客户: K女士
婚姻存续期间:2017-2019
临时绿卡有效期::2018-2020
我们上一篇中有说明(请见:婚姻移民从临时到永久绿卡,如何证明真爱和避免各种坑?),去除条件申请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向移民局证明 : 您拿到临时绿卡后,仍与配偶持续维持真实的婚姻关系。因此,夫妻双方需要共同递交I-751申请并且参加面试。
但是在少数情况下,例如配偶死亡、离婚、家暴等,法律允许临时绿卡持有者单方面向移民局递交申请。而且,由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所以不受90天的递件限制 (亦即,移民局不再将您的婚姻列入两年的观察期),因此您可以在婚姻结束后 (或是配偶死亡、家暴发生后)的任何时间 (至临时绿卡到期前) 递交临时转永久绿卡的申请。
这类单方申请的重点在于必须说服移民局 “当初所缔结的婚姻是真实无诈欺的”,而最终离婚是因为 “双方/或单方已尽力却仍无法挽回婚姻”,特别是在离婚的情况下,这一点特别重要。
K女士的案例就是非常典型的I-751离婚类型 – 结婚时夫妻是真心相爱,但是结婚后因生活产生变动、两人个性逐渐改变、摩擦争执随之产生,以致最终无法继续走下去。
我们指导并帮助K女士收集了许多她与前夫真实相爱的材料,并且详细地说明婚姻逐渐生变过程,并且提供了大量的支持证据。通常这类单方面的申请都会有非常高的机率被安排面试,因为移民官必须要亲自核实信息的准确性,确保当初的婚姻并非诈欺,且离婚确实是最终的不得而已的选择。然而,在本所专业律师团队的指导下,K女士提供了非常详尽的材料以及说明,不但时间线清楚、涉及的人事物也逐一条列说明、所附上的证明文件也仔细标示支持重点,因此成功的说服移民官,并且认为因为事实证据已经清楚明了,没有进一步询问的必要,因此也豁免了K女士的面试,让她顺利获得十年永久绿卡。
我们理解,每一段婚姻的情况都不尽相同,除了像K女士这种典型的离婚案例外,还有许多其他复杂的情况,例如: 尚在申请离婚或离婚诉讼未决、夫妻分居但未离婚、另一方坚持不离婚或是故意不参加I-751申请、没有肢体暴力但是有言语或精神霸凌等,所有这些都会增加I-751申请的复杂和风险。我们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团队有信心可以帮助您找到最适合的解决之道,让您可以顺利获得最终的永久绿卡。欢迎扫描文末小助手二维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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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K. Hom, Esq.
移民部主管
前美国联邦法院移民法官
Hom律师是美东地区第一位华裔联邦移民法官,有超过40年的移民法官、政府工作和律所执业经历,并在纽约联邦移民法庭任职逾25年。Hom律师还在纽约移民法院设立了法学院实习生课程,是新移民法官培训计划的常驻讲师,经他培训监督的法官和律师遍布全美。Hom律师精通美国移民法的各个方面,被称为“行走的移民法典”,并于2020年入选《Law360》全美移民顾问委员会(共9位)。Hom律师现担任锐明文泽律所移民部主管,带领团队紧跟移民局最新政策和审案标准,为客户提供最前沿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Hom律师代理各类绿卡申请和上诉(杰出人才、雇主担保、亲属移民、工作签证、协约国投资签证)、以及各类复杂的移民诉讼案件(递解令、豁免、十年绿卡、出庭和联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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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 Zhang, Esq.
张晓乐律师
锐明文泽律所合伙人
张律师是锐明文泽律所合伙人,拥有爱荷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和对外经贸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执业领域包括移民法,资本市场、公司法、商标注册等。
作为锐明文泽美国投资移民专项团队的资深律师。凭着在移民法方面的丰富经验和深刻理解,张律师为众多中国申请人的绿卡申请导航,包括为客户量身定制申请,避开潜在的误区,规划入境以及应对复杂的美国大使馆的面签问题等,成功帮助了大量的移民申请人和他们的配偶和子女拿到绿卡和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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