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着对广大考生身心健康负责的态度,根据《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现对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后期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考试、考核工作
原定5月12日-15日统一考试入学初试、复试工作和5月14、15日“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延期进行,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提前通知。
二、现场确认工作
1.现场确认工作改为线上资格审查。考生通过电子邮件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电子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在报名网站给予考生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进入到“科研创新能力评价”环节。
2.具体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内容及方式见《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考线上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三、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1.评价时间:4月23日-5月7日
2.招生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每一位报考考生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分别评价。评价结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外公布,合格考生进入下一阶段的考试和考核。
四、其他
1.疫情防控期间,请确保考生报考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并保持手机畅通,资格审查中报考材料如有不明事宜,研招办工作人员将及时与您联系。
2.考生如遇到招考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博士招考咨询QQ群(群号:557063607)直接同研招咨询人员联系。
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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