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7月31日上午,华南理工大学召开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高松出席并主持会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副校长李正及19名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高松在会上表示,日前召开的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明确提出深化导师管理机制体制改革,探索打破导师身份“终身制”,建立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和动态调整制度。他指出,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是一流大学建设的关键,是高水平研究生培养的保障,要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体系,用健全的制度保障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打造出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培养绩效优异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广州国际校区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会议重点审议并通过了进一步修订《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的建议。新修订的《办法》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完善了以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导向的导师岗位考核制度,优化了研究生培养导师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办法》强调,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承担一定水平的科研项目,保证研究经费,取得一定影响的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和科研条件满足学校、学院对研究生培养与指导的要求。目前,该文件已在学校正式发布。
会后,学校正式启动了2020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该工作将按照学术型博士生导师、工程类博士主导师、学术型硕士生导师、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进行分类审核,审核结果包括正常招生、减少招生指标、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这是华南理工大学对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关于全方位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要求的具体实践和积极落实,将进一步打破导师“终身制”,不断增强导师的岗位意识,真正实现导师资格向导师岗位的转变。
据悉,学校自2012年起开始探索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分离,尝试开展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该工作已连续开展9年,在调动研究生导师培养积极性和提升导师培养质量意识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次《办法》的颁布和审核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激活导师队伍活力,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图文/研究生院 编辑/卢庆雷)
▼2021年非法学考博交流群▼
▼2021年法学考博交流群▼
凡有发广告者立即请出群组,永远不得进入。
考法学博士,进入第二个;考医学、工学、理学等等的进入第一个!
扫码关注考博之路
聚焦考博全流程,发布考博信息,共享学术资讯,分享学术感悟,用一个独特的视角去看待这个世界。(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最新考博资讯)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