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20年拟录取以下89名考生为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将2020年博士考生拟录取信息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7月6日~7月17日(名单见附件 )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联系部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404室
邮政编码:362021
电话:0595-22692539
0.若考生拟录取信息(姓名,学院,专业,拟招生博导,录取类别等)有误,请于7月10日前反馈至研招办([email protected],0595-22692539),逾期未反馈的,默认无误。
若考生打算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请务必于7月10日前,将本人签字确认的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写明原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拍照)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纸质材料EMS邮寄到华侨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595-22692539;逾期不再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7月15日前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发送到[email protected]。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在读硕士生(未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在线申请学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籍认证报告);已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提供硕士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历查询”在线申请学历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历认证报告)。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的考生(不含硕博连读研究生),最迟须于7月31日前将本人学籍(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无法按时办理的须于7月15日前向研招办提出申请(相关申请连同佐证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送到[email protected]),否则届时被取消拟录取资格或无法报到入学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3.《调档函》下载地址(点击查看)。
4.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预计8月上旬发放,邮寄地址以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请考生于7月10日前登录网报系统确认(更改)邮寄地址(含邮编,联系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今年不再提供来校自取录取通知书方式,全部采用EMS邮寄),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5.华侨大学2020级博士新生QQ群:147021557。
▼2021年非法学考博交流群▼
▼2021年法学考博交流群▼
凡有发广告者立即请出群组,永远不得进入。
考法学博士,进入第二个;考医学、工学、理学等等的进入第一个!
扫码关注考博之路
聚焦考博全流程,发布考博信息,共享学术资讯,分享学术感悟,用一个独特的视角去看待这个世界。(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最新考博资讯)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