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已经结束,拟录取名单已经确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现对     沈阳药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pdf进行公示。如对各学科公示名单有疑义,自公示之日起,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联系电话:024-43520089,邮箱:[email protected]

1.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请报考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的拟录取考生在6月29日前,将报考材料上交(EMS或顺丰邮寄)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照《沈阳药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的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考试、复试、拟录取资格;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溪湖区)华佗大街26号明德楼235室
联 系 人:杨亚明、吴海霞
联系电话:024-43520089,43520098
3.请拟录取考生在6月28日8点前填报(https://www.wjx.top/jq/27627100.aspx)拟录取后相关信息。后续录取工作(包括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将以本次填报信息为准,请务必及时准确填写。
4.我校2020年博士招生相关后续工作,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相关通知。为方便管理,请所有拟录取考生实名制加入“沈药2020级博士研究生”QQ群:683119937,入群后请修改群名片为“拟录取专业简称+姓名”。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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