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院)工作进度,现公布2020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类)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共管理教研部、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公示时间:7月21日—8月3日,联系电话:010-62804348。
如考生放弃我校(院)拟录取资格,需在7月29前出具本人签字的放弃声明,逾期不予办理放弃手续。
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下载打印附件体检表格,就近选择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正反面电子版(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请于7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以“姓名+博士体检报告”命名。非统一制式表格不予接收。
目前公布拟录取结果为初取意向,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单经我校(院)公示、经过教育部及北京市主管部门录取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我校(院)将与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户口、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院)。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院)。
定向培养协议签订、档案调转及其他录取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020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类)复试成绩(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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