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规模
2021年法学院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研究生6人。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具体要求:
1.已获硕士学位(国内普通高校统考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符合以下条件可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硕士研究生课程,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本人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本人排名前三)。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1月10日。
网址: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
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按《2021年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报须知》要求填报本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报名申请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
2.报名材料的提交与现场确认
(1)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考生在《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后,按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学院博士生教学秘书处进行审核,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提交的材料应包含:
①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双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字)。
②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推荐书(报名网页下载后手工填写)。一份由考生硕士阶段的导师填写(特殊情况可由考生所在单位相当教授职称的专家填写),另一份由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教授填写。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⑤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认证报告网上申请地址为http://www.cdgdc.edu.cn),应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持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须在加试前取得。
⑥个人简历(至少包含详细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参与科研项目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及学术获奖,以及参加各类社团、竞赛、公益等活动情况及个人获奖情况等)和硕士学位论文一本。
⑦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考生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一个具体项目(不要求必须是将来博士期间所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5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及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硕士生证明。
⑩军队在职干部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提供其所在部队或上级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⑪英语水平证明。证明可以是在国际学术期刊或会议上发表的英文专业论文,或者是英语四六级成绩或TOEFL成绩或其他英语水平资格证明。
⑫《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上规定的其他报名材料。
(2)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报考博士申请材料需在2020年11月20日前直接递交或通过邮寄提交。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直接递交地址: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办公室(兴庆校区主楼E-1010),高老师收。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办公室(邮寄请务必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不收
收件人:张老师
邮编:710049
电话:029-82668124
(3)材料现场确认
经学院材料评议合格的考生(2020年11月30日左右在学院网站公布),如提交材料时采用邮寄方式,须于2020年12月11日在法学院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直接递交者无须重复审核)。现场确认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准考证打印。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留意法学院官网(http://fxy.xjtu.edu.cn/)“通知公告”栏目。
四、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与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每部分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单项不合格者(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总成绩由三部分成绩加权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30%+专业笔试科目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1.材料评议
学院考核小组委派至少3名专家(报考导师不参与评议)对考生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进行评议,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打分。合格者名单将在2020年11月30日左右(具体时间以法学院主页通知为准)在法学院主页(http://fxy.xjtu.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并电话或者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审核结果。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为1门,考试科目为“法学理论与前沿(含专业英语)”。专业考核采取书面闭卷考试的形式,卷面采用百分制,答题时长为180分钟。考试时间为12月12日上午(具体时间和考场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材料评议成绩*30%与笔试成绩*30%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每位导师名下选出不超过3名申请人进入面试环节。
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加试由学校组织的自然辨证法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持境外硕士学位考生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详见《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一般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7名专家(含报考导师)。面试时间在2021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法学院主页通知为准)。本环节主要考核申请者的科研志趣、创新意识与科研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思想心理素质及其他。每位考核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并填写综合面试评价表。
面试环节考生应作5分钟左右的英文自我介绍。
综合面试前将会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面试安排通过学院网页公告和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无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行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留档备案)。
五、录取
考生根据所报考导师的不同分别排名,导师根据各自招生名额按考生总成绩高低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的名单确定并公示后,上报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
六、申诉监督渠道
监督电话:82665565、82663867
学院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2668124、8896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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