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实施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申请考核”制招生制度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研究潜力,通过初审和综合考核招收优秀博士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六级或CET-6≥430或IELTS≥6.0或TOEFL≥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二、报名程序
1.申请与考核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网上支付申请考核费)→下载、填写并递交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身份证复印件→初审→综合考核。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面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系统填写或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科研成果列表、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2)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3)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研究报告、出版专著扫描件,不超过5件;
(6)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硕士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报告扫描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硕
士毕业生上传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7)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20年11月15日前,向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推荐书:两位相关领域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其中一封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推荐书;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实践大楼1323室叶琦甄收(邮编200433);联系电话:021-65900568。
网报上传材料和纸质递交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还;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初审
1.时间:2020年11月下旬。
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2020年12月上旬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2020年12月中旬。
2.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聘请至少5位具有博导资格的老师组成综合考核委员会。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
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健康状态申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
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成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
单,经在学院网站一周公示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规定执行。
2.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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