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  学习年限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和商学院除工商管理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习年限为4年。
三  招生专业
见专业目录。
四  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80名左右。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毕业或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同等学力者;
同等学力者须符合获得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修读过硕士生的主要课程,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考试成绩无效。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6.“申请考核”制考生除满足上述1-5的要求外,还须满足所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7.报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上述第1、3、4条规定,并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各项要求。
六  选拔方式
(一)申请考核
1.申请与考核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网上支付报考费250元)→下载、填写并递交报考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专家推荐书→初审→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综合考核→拟录取公示。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按报考院(所)的要求在系统填写或上传申请材料,完成在线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院(所)的申请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递交报考材料
申请者须按报考院(所)的要求,寄(送)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含正反面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专家推荐书及其它要求寄送的纸质材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4.初审
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学科、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5.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6.资格审查: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④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综合考试前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二)直接攻博
2021年我校在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选拔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细流程见《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方案》。
七  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或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未通过申请考核综合考核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八  健康状态申报
参加综合考核或复试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 “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  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哲学(代码0101)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代码0305)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9000元,其余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10000元,《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研究生还可通过参加学校、院(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十  其他
1.2021年学校将深化“扶优扶强”专项计划招生培养改革,给予“扶优扶强”申请者更大的招生自主权,使高水平指导教师在招生阶段即可确定与学生的指导关系,具体实施程序请查询《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扶优扶强”专项改革实施方案》。
2.2021年我校将继续按照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有关规定招收2名该计划博士研究生。
3.我校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获得国家或学校提供的出国留学资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资助我校一流学生赴国外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攻读博士学位(限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在读博士一年级研究生)或者联合培养(限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我校还设有专项经费每年资助10名左右在读博士生出国联合培养。相关政策等具体介绍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
4.金融学院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的02金融风险计量与控制方向和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金融信息工程的02 金融智能决策支持方向,依托我校的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通过实验室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应用研究项目,培养金融、信息交叉领域的优秀人才。
5.商学院借鉴国外商学院DBA(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培养模式,自2014年起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在博士层次进行现代高级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具体事项请查询《商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工商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简章》。
6.学院采取的其他招生培养改革措施详见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7.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8.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  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5903795、021-65903941
网址:https://gs.shufe.edu.cn/
微博:https://weibo.com/shcjdxyzb
微信公众号:sufeyzb
校纪委监察处:
联系电话:021-65903870
传真:021-6590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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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创办的商科,著名社会活动家、爱国民主人士杨杏佛任商科主任。1921年,随着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建设国立东南大学计划的实施,商科扩充改组并迁址上海,成立国立东南大学分设上海商科大学,这是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商科大学,著名教育家郭秉文任校长,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任教务主任。
1932年独立建校,定名为国立上海商学院,时为国内唯一的国立商科类本科高校。1950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1985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经大学。2000年,学校由财政部划归教育部领导,现由教育部、财政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
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和努力奋斗,上海财经大学已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重点大学。学校占地818亩,设有三个校区,主校区位于国定路777号。截至2017年9月,学校有专职教师1043人,现有各类在校生20419人,其中全日制15159人。从学生分类看,本科生8041人,硕士生6053人,博士研究生1166,学历学位留学生826人。
百年来薪火相传,上财人铭记'厚德博学、经济匡时'之校训,励精图治,奋发进取,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输送了数以万计的财经管理和相关专业人才。学校正在为成为国际知名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努力!
【使命】
立德树人,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民族精神,富有创造力、决断力及组织力的卓越财经人才。以“复合型、外向型、创新型”为人才培养规格,促进学生“素质、知识、能力、体格”全面发展。
探索真理,促进知识创造和知识传播。致力于发挥多学科特别是财经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崇尚学术自由,推动学术进步。
匡时济民,参与公共服务,引领社会发展。致力于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用先进理论、思想和文化,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发挥思想库、人才库、信息库作用。
传承文化,推动人类文明进步。致力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吸收其他国家和民族优秀文明成果,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理念】
面向社会、求真务实、立德树人、经世济国。
【战略】
坚持现代化战略。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核心,不断提升教育观念、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管理和教育设施的现代化水平。
坚持国际化战略。以国际化建设为路径,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坚持信息化战略。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持续提升信息管理和信息服务水平,实现知识管理和知识共享。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大事记
1979年被批准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1981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具有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之一。
1986年被批准为开展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试点工作。
1987年被批准为首批进行对在职人员实行单独命题考试入学的单位。
1988年我校会计学专业被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是同类院校中唯一有重点学科的院校。
1988年被批准为首批开展应用类文科研究生试点单位之一。
1990年被批准为首批有权授予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院校之一。
1991年被批准开始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博士学位。
1991年被批准为首批培养工商管理硕士(MBA)九所试点院校之一。
1992年被批准为首批在社会学科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之一。
1993年被批准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1994年被授权为进行自行审批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试点院校之一。
1996年被批准与境外大学联合举办工商管理硕士(MBA)班,是首批在中国境内授予外国学位的试点单位之一。
1998年至2000年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先后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
1998年被批准为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
1999年被批准新增理论经济学和工商管理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继原来的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为全国财经院校中唯一具有三个博士后流动站的院校。
2000年被批准为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会计与财务研究院)。
2002年被批准为首批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院校之一。
2002年被批准于香港设立研究生教学点,成为最早在境外开展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的内地高校之一。
2004年被批准为首批培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试点院校之一。
2005年被批准为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法律硕士(J.M)院校之一。
2006年管理科学与工程获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
2009年被批准自行组织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的秋季入学考试。
2010年,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对2010年招收的研究生试行培养机制改革。
2010年被批准为首批培养金融硕士、保险硕士、税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的院校之一。
2011年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获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获得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
2011年研究生院正式成立。
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政府在上海签署共建上海财经大学协议。
2016年增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2018年哲学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获批增列;哲学、数学、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及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批增列。
2018年成立“上海财经大学案例中心”,挂靠研究生院,负责案例开发及案例教学相关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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