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学位委员会印发《海南省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今年我省高校在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时,申请条件可享受西部地区倾斜政策降低20%。
《方案》明确,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博士硕士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审核。
《方案》指出,审核工作要紧密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根据《海南省2020年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结合学校实际,优先新增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向专业学位倾斜。
根据要求,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原则上只在普通高等学校范围内进行。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须符合《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须符合《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申请高校须已列入省学位委员会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且建设期一般不少于3年。
《方案》明确,若我省没有高等学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可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按需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各1所。申请高校应基本符合申请基本条件,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等核心指标应达到申请基本条件。
据悉,普通高等学校应于2020年10月30日前向省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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