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杰出人才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目前来说,这是全家移民美国最快捷、最经济的方式之一。凡在科学、技术、教育、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商业、艺术、体育等各行各业中表现优秀的人士都有可能通过此类申请并获得绿卡。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移民,EB-1A杰出人才移民不需要投资,也不需要雇主或亲属支持,无论在时间、资金还是工作经验方面都有着巨大的优势。MT律师事务所此前曾经详细介绍过EB-1A申请:EB-1A杰出人才移民详细介绍,也分享过一些案例,如:杂志主编杰出人才移民7天快速获批,秘诀是什么?90后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成功案例,等等。这一期我们要跟大家分享一位健美运动员的成功案例。通过我们的分享,你会发现EB-1A其实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难
健美运动员也能申请EB-1A杰出人才移民?
申请人L先生一直认为EB-1A对申请人的要求是非常高的,而他既没有很高的学历,也并非美国非常欢迎的科研、技术人士,而是一位健美运动员,可能成功率不会太高。L先生本人也考虑通过EB-5投资移民的方式移民,但是金钱和时间成本过高,因此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前来咨询EB-1A杰出人才移民。
接到咨询后,MT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移民律师首先让L先生提供一些基本评估信息,并且与L先生进行沟通。在沟通过程中,我们的律师发现L先生不仅仅是一名健身教练这么简单!那么,L先生的哪些闪光点是律师认为对于申请EB-1A非常有帮助的呢?
L先生数十次获得国际级和国家级健美比赛冠军—符合EB-1A“获得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的要求;
曾经有数家媒体报导过L先生的比赛或对L先生进行过专访—符合EB-1A“专业刊物、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曾报导过申请人以及申请人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成就”的要求;
L先生是多个健美和健身相关的国际和国家知名机构的会员—符合EB-1A“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的要求。
根据美国移民局的要求,EB-1A的申请人如果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如普利策奖、奥斯卡奖、诺贝尔奖、奥林匹克奖牌等国际重大知名奖项,则可以直接申请,不需要其他辅助证明。绝大多数的申请人并不满足这一条件,但如果满足十项条件*中至少三条,也可以申请EB-1A。因此,我们的律师判断,L先生还是有希望申请EB-1A的。
*十项条件是指:
1) 获得全国性(不一定是美国的)或国际性的奖项。这里的奖项可以是全国性的或者国际性的,但是要求没有上述标准1中要求的奖项这么高;
2) 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此类专业协会只招收由该领域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定的,在该领域具有杰出成就的人才;
3) 专业刊物、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曾报导过申请人以及申请人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成就;
4) 在该领域內,曾经担任评审,或以其他方式对该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內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5) 在该领域內,曾经作出过学术研究或艺术上的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 在该领域內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 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场所上,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  在相关领域的机构、专业组织、团体等担任主要领导或其它重要职务;
9)  在相关领域,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它同行;
10)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并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录影带等的销售量得到反映。
挖掘申请人的闪光点,我们是专业的!
为了保证申请的高成功率,MT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每一次接到咨询后都会和申请人充分沟通,根据以前丰富的成功经验,充分挖掘申请人身上的闪光点。和L先生沟通时,一方面,律师充分确认L先生在评估表格中填写的信息都是有据可依的,避免到了准备材料阶段才发现一些优势无法证明;另一方面,律师通过提问,进一步了解L先生是否有其他有助于申请的优势。经过充分沟通,我们的律师了解到,L先生还曾多次担任健身、健美比赛的评委,而且比赛都是国家级甚至国际级的;此外,L先生创办了健身工作室,取得了不菲的收入。这不仅是L先生在业内非常杰出的证明,更是L先生到美国后仍可以继续在健身健美领域为美国做出贡献的重要依据。综合上述,我们的律师判断L先生申请EB-1A成功率较高,建议L先生申请,L先生最终选择我们律所帮他准备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
专业律师指导申请,案件顺利批准!
在准备过程中,我们的律师专业负责,悉心指导L先生提供相关材料以及回答L先生的各种疑问,同时律师团队指导申请信、推荐信等文件的撰写,全部材料完成后将I-140申请递交至移民局。最终,L先生的I-140申请顺利获移民局批准。在L先生申请获批后,我们的律师又协助L先生着手准备领事馆程序(DS-260申请),并为L先生提供面试前辅导,直至L先生登陆美国并获得绿卡。整个过程中服务专业且高效,L先生非常满意。
L先生的批准信(I-797 Notice)截图
总的来说,L先生自身条件满足EB-1A的基本要求,但是并不十分突出且信心不足。经过我们专业律师认真负责地与客户进行多次沟通以及客户的充分配合,并根据丰富的申请经验以及法律知识指导客户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准备推荐信以及申请信,从而使得此申请顺利获批。
除了L先生,MT律师事务所已经帮助数百位客户递交美国移民申请,申请成功率高达95%以上。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的整个过程都需要经验丰富的律师的专业意见以及专业判断,因此建议您选择专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相关咨询和合作。如果您希望申请EB-1A或者寻求EB-1A合作,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
*本文仅作为参考信息,不构成MT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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