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遭遇排期和涨价双重压力的EB-5项目,中国投资人的热情已不复当年。一部分持有条约国国籍的中国投资人开始利用E-2非移民签证作为一种更快速的解决方案。通过以条约国国籍申请E-2签证,投资者快速登陆美国,投资者及其配偶,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长期在美国合法生活,非常适合想去美国创业和生活的投资者。
E-2签证
E-2签证是发放给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公民的非移民类工作签证申请人(即投资者)需持有与美国签有商务和航行条约的国家或地区的国籍和护照,在美国企业投资大量资本时获准进入美国。此类申请人或符合条件的组织的某些员工也能有资格获得该签证。
E-2签证优势
  • 不限制延期的次数,可长期居留美国;
  • 审批处理时间短,从申请E-2签证到签发通常只需三个月;
  • E-2签证的发放没有名额限制,没有递交的时间限制
  • E-2签证有效期内没有出入境次数限制(即不限制签证持有人离开和重新入境的次数),也不会限制签证持有人在美国之外的停留时间;
  • E-2签证主申请人(即投资者)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同时申请E-2附属签证来美,且E-2附属签证申请人的国籍可以与E-2签证申请人不同;
E-2签证申请条件
国籍要求
E-2主申请人(投资者)必须是来自与美国签有商务和航行条约的国家或地区的公民。目前与美国有此类条约的有81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加拿大、中国台湾、土耳其、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法国、德国、格林纳达、洪都拉斯、伊朗、意大利、日本、韩国、利比亚、卢森堡、荷兰、挪威、阿曼、巴基斯坦、巴拉圭、菲律宾、西班牙、瑞士、泰国、英国、南斯拉夫、阿根廷、奥地利、孟加拉、喀麦隆等,目前为止并不包含中国大陆,香港或澳门的护照持有人推荐阅读:E-1/E-2条约国签证,到底是指哪些条约国?
详细条约国清单请参考美国国务院此网站: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visas/en/fees/treaty.html。
投资要求
申请人已经投资,或正在积极投入大量资金到美国的一个真实企业中。对于“大量资金”,美国移民局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投资金额,只提供了一些指导方针来帮助投资人确定应该投资多少金额。例如“大量资金“是指:
与既定投资企业或建立新企业的总体成本有很大关系;
投资金额满足企业对成功运营的财务承诺;
投入的金额也必须足以表明投资者将“成功开发和指导企业”,并且能够承担商业带来的业务失败风险。
“真实企业”是指提供的服务或商品是以盈利为目的,企业实际运作是以产生利润为目的,且企业符合在其所在地管辖范围内开展业务的法律规定。因此,排除了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慈善机构作为E-2企业。
申请人要求
投资人需满足的条件是持有注资公司50%以上的股份或;
通过其管理职位对公司有经营管理权。
而投资人进入美国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和指导其注资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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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也适用于雇员
同时申请E-2签证的雇员必须与投资者具有相同的国籍(条约国国籍);
E-2签证雇员必须在公司内担任监督或执行职务(主要赋予该员工最终控制权以及对整体运营的责任),或对公司运营具有至关重要的特殊资格(例如经久考验的专业技能、美国工人不易具备的技能等)。
E-2签证申请方式
申请E-2签证有两种申请方式:境外美国使领馆申请或者境内身份转换。
境外美国使领馆申请,要向美国使领馆递交材料并进行面签。
美国境内身份转化,需要向美国移民局递交身份转换申请。
区分E-2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限
E-2签证持有人在美国长期居留是通过申请延续“停留时间”来实现的,主申请人和附属申请人都根据自己的居留时间计算。
 “签证有效期”是指签证签发后允许持有者进入美国的期限,超过后签证便失效,需要重新申领签证才能再入境美国。每个国家的公民在申请E-2签证时可获得的签证有效期不同,短至3个月长至5年,可以至美国国务院条约清单中查看。
“停留期限”作用于E-2持有人进入美国以后的时间,指的是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停留居住的时间。根据移民法规,“条约国投资人首次进入美国的停留期限不超过2年,延期请求可以每次批准2年,对可以批准的延期次数没有特定的次数限制。
因此,E-2签证持有人需要区分“E-2签证有效期(validity period)”和“停留期限(period of stay)”是两个概念。所有E-2签证持有人都必须意识到在身份到期或终止时将离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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