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并非全能、万能,见义勇为的行为本应得到尊重。

据《潇湘晨报》报道,8月14日晚7点左右,一位58岁的男子在湖南常德火车站天桥上晕倒。两名途经的医学生见状立即参与抢救,为该男子做了约20分钟的心肺复苏,直至救护车赶到现场。

最终该男子抢救无效去世。离开现场时,两位医学生感到遗憾,泪流不止。之后家属对其表示感谢。
本应画上句点的事件,却因为一句恶评被登上微博热搜。

一位网友的恶搞评论:“次日男子家属把两名学生告上法庭,原因是两个女生没有行医资格证,这个剧情怎么样”,获得6.1万赞而引众多网友批评。

20分钟心肺复苏,仍然抢救失败

据《潇湘晨报》报道,参与施救的彭婕婷和陈家利是成都中医药大学的学生,原本准备返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

在常德火车站候车室通往站台的天桥上,她们偶遇一位晕倒在地的男子。

彭婕婷向媒体回忆,这位男子当时状况很不好,“呼吸循环衰竭,嘴唇发紫发干,无法感受到脉搏,生命体征非常微弱”。

由于不了解这名男子的昏倒原因、是否有基础性疾病等,彭婕婷和陈家利只好先做心肺复苏,不停地进行胸部按压和人工呼吸。但急救持续了大约20分钟,这名男子的状况还是没有出现好转。

常德火车站副站长吴新庭称,该男子患有哮喘,包里还放着药,但事发突然,没有来得及服药就失去了意识。

两医学生将男子交给医生后,因未能成功抢救边走边哭,"如果我们能来得更早一点就好了,"彭婕婷说,"在医院的话会有药,还有其他老师,救活的可能性就大一些。"

院外心肺复苏成功率低,不需要行医资格证

部分网友针对医学生施救资格的质疑,实际上毫无依据。

公共场合针对心脏和(或)呼吸骤停的患者,进行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不需要行医资格证,普通公民亦可以科学参与施救。

同时,我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近年来猝死病例常见诸报端。而我国心脏猝死病例80%发生于院外,心肺复苏成功率不足1%,低于欧美国家的12%-15%。

《中国心血管病报告2016》亦指出,每年我国心源性猝死发病人数超过54万,而生存率不足1%。
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急诊科主任王立祥曾对媒体指出,心脏骤停救治不力很重要原因在于救治不及时:
“心脏骤停黄金抢救时间仅为4-6分钟。而院外120救护车到达患者身边的出诊时间为20-30分钟。目前医院、社区、120专业医疗急救单元存在‘三不及’空白时段。”

患者心脏骤停发生时,不一定有专业救助人员在场,我国心肺复苏公民普及率却低于1%。

心脏骤停除进行胸外按压、人工呼吸等手段外,还需要通过相应的急救设备,如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辅助循环呼吸。

而我国公共场所AED配备不足1%。该事件中,两位医学生20分钟心肺复苏过程中,也没有在火车站找到AED设备来进行辅助。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图源:pixabay

针对质疑,一位名为“学妇产科的董小姐”评论道: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心肺复苏也是我们作为医生的基本功,但能不能救回病人,不能仅仅靠心肺复苏,很多情况下需要进一步的生命支持。”

医生并非全能、万能,见义勇为的行为本应得到尊重。
参考资料:
1、返校医学生车站抢救昏迷旅客,抢救失败后她们边走边哭
http://app.myzaker.com/news/article.php?pk=5f3b6e47b15ec0015059d7e0&f=huangli
2、拿什么拯救你,心脏骤停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0-01/03/c_1125417083.htm
来源:医学界
整理:从小新
校对:臧恒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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