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经销商!
9月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安徽沃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安徽九嘉医疗发展有限公司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医用耗材经销商李某通过长期、大规模行贿等造成安徽省淮北市医疗系统“大面积沦陷”,“龙头医疗机构”深陷受贿、回扣丑闻。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8年间,李某、徐某、靖某(公司股东)先后以公司名义向淮北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人民医院)、淮北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妇幼保健院)、淮北市第四人民医院、安徽省濉溪县医院(以下简称县医院)、濉溪县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县中医院)销售医用高值耗材、普通耗材。公司经营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计6,111,100元,给予事业单位回扣计18,238,085元。
5家医院12人40个科室“沦陷”
2003年,李某开始从事医用耗材销售业务,注册多家公司。2012年7月30日,李某、赵某成立安徽沃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公司),2016年4月28日,李某、徐某、靖某成立安徽九嘉医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嘉公司)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8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由被告人李某李某安排他人代表懋源、鑫源、佳吉、康虹、沃克、九嘉等公司(上述公司人员都是一套班子,实际办公地点在一起)先后给予市人民医院时任院长许某(已判决)、县医院时任院长张某某(另案处理)、县中医院时任院长赵某等12人回扣款、购物卡计611,1100元,其中涉及沃克公司的数额为159,000元,涉及九嘉公司的数额3,184,400元。
为了在医院能够“畅通无阻”,李某颇为大方,从医院院长到经手工作人员都成为其行贿对象。
为了在医用耗材采购计划、收货等方面得到市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工作人员蔡某的照顾,2013年1月开始至2018年6月共66个月,送给蔡某现金计132,000元;2011年至2017年每年春节和中秋节、2018年春节共15个节日,送给蔡某价值计7,500的购物卡。
为了让科室更多使用本公司销售的医用耗材,法院审理查明李某所在公司向4家医院40个科室给予回扣款,其中人民医院32个科室名列其中,回扣多被科室医生瓜分或用于科室日常公共开支。
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李某或李某安排他人代表懋源、鑫源、佳吉、康虹、沃克、九嘉等公司先后给予市人民医院、淮北市第四人民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相关科室回扣款计18,238,085元,其中涉及沃克的数额为2,548,900元,涉及九嘉公司的数额为3,209,500元,
其中市人民医院骨二科回扣款最高,高达2,798,900元,市人民医院消化内科回扣款最低仅为6,730元。
放倒两个院长
淮北市人民医院、濉溪县人民医院都是当地的“龙头医疗机构”,医院院长自然成为李某重点维护的对象,李某及所在公司成为院长的“提款机”。
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为了在医用耗材供应合同续签等方面得到市人民医院时任院长许某的照顾,于2014年至2017年每年春节和中秋节共8个节日,送给许某现金1,200,000元。
与许某相比,县医院时任院长张某某受贿方式颇为“野蛮”,酒箱装百万现金,两次受贿2,280,800元。因省市县三级联动对卫生系统进行巡查,张某某担心被查,后退还200万。
此外,为了在销售医用耗材方面得到县医院普外科负责人韩某某的照顾,李某所在公司在2008年至2010年送给韩某某现金计164,600元;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送给韩某某现金计606,900元,共计771,500元。
2018年10月,淮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淮北市人民医院原院长许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2019年5月,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其中李某所在公司为主要行贿对象。
2018年7月10日,李某因涉嫌犯行贿罪,被淮北市烈山区监察委员会决定留置,同年9月25日经淮北市监察委员会批准延长留置期限三个月。随着李某的被查,许某等人也相继落马。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一、被告单位安徽九嘉医疗发展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350万元。
二、被告单位安徽沃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三、被告人李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本文首发:医学界
本文作者:陈朝阳
责任编辑:田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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