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海航集团在合同纠纷案中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限制海航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陈峰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即便是以个人资产实施以上行为。
9月15日,根据该法院发出的限制消费令,今年67岁的陈峰作为海航集团的创始人,未经批准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海航集团发言人与陈峰不予置评。
依据限制消费令,海航集团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也会受到影响。
对于这家大举借债在六大洲狂热收购的海南公司,本次限消令是其大起大落历程的又一最新事件。身陷大概820亿美元的债务泥潭后,中国有关部门今年早前宣布海航集团获政府工作组协助风险处置,为资产快速处置铺平道路。
撰文:Shirley Zhao 编辑:沈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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