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导读》是宾夕法尼亚大学历系教授、美国宪法学权威理查德·毕曼教授的著作,被收入著名的“企鹅经典导读”系列,在亚马逊上有多达3800余条评论,评分高达4.5分。
2014年我移民来美,一位朋友送了我这本书。这是那个时间我能收到的最好的礼物。这是部面向普通读者的普及读物,包括《独立宣言》、宪法及修正案全文,《联邦党人文集》的部分精选篇章,以及在宪法史上有重大意义的最高法院判例介绍。
这本书的最大特点是,对于宪法文本进行逐条解释,介绍每一条的意义,产生的背景、原因和过程,以及二百多年来其内涵的延伸、变化,帮助读者清楚地理解宪法,尤其是宪法背后的各种斗争、平衡、妥协。
为了帮助自己学习,我一边读一边开始翻译。我本来只是想通过翻译这种方式进行精读,一路读,一路查找相关的历史、法律知识,斟酌适当的中文译法。后来我将完成的部分章节发给好友丛晓眉分享,身为商务印书馆成都分馆总编辑的她当即对我说,继续翻译,咱们出!
2016年10月,我翻译的中译本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翻译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如果说,《独立宣言》提出了“人人生而平等”,拥有不可让渡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崇高理想,而宪法通过对政府的规制,来保证理想的实现,那么,制定宪法的过程和宪法本身,则体现了面对现实时不得不做出的种种让步、妥协。这些妥协的确让理想打了折扣,但它们却是通向理想的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阶梯。完美的理想也许永远不可能彻底地变为现实,它的意义在于,为我们确定了目标和前进的方向,和迷失之后校正方向的标杆。
这篇译后记写于2015年冬天。翻译过程中,为了向作者毕曼教授请教,我和他有过多次电邮往来。令我万分遗憾和悲哀的是,就在中译本出版前两个月,毕曼教授溘然而逝。今天重新发布这篇译后记,也是对毕曼教授的一次纪念。
《美国宪法导读》译后记
本书的翻译近半的时候,发生了震动全美的弗格森事件。在密苏里的小城弗格森,一位赤手空拳的黑人青年被白人警察枪杀,而白人警察被大陪审团判定无罪,引起大规模抗议,并迅速蔓延全美。不管这一案件中陪审团的判决是否公平,种族歧视至今仍然广泛存在于美国社会,却是不争的事实。
在宣称上帝创造了平等的个人的“独立宣言”发布二百余年之后,在以平等、自由为旗帜的美国,仍然存在着这样不平等的社会现实,如何解读?这本书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给了我一个答案。
1630年4月8日,在英国怀特岛的雅茅斯港,一支舰队满载着700多位乘客扬帆起航,驶向大西洋对岸的马萨诸塞。航行途中,旗舰老鹰号(后改名为阿尔贝拉号)上,马萨诸塞殖民地总督,虔诚的清教徒约翰·文斯诺普向乘客们发表了一次题为“基督徒慈善的典范”的著名演讲,希望以这次演讲来确定殖民地的生活规则。他说: “万能的上帝以他神圣而智慧的旨意,为人世间做出了这一永久的安排,有的人富裕,有的人贫穷,有的人拥有显要的权力和地位,其他人卑微服从。”在文斯诺普眼中,不平等是上帝的神圣安排,不容怀疑,更不容改变。
此时正值启蒙时代的前夜,人类的智识很快就要挣脱宗教的束缚。
1776年,就是这些人的后代,在《独立宣言》中第一次响亮地发出了“人人生而平等”的声音。
然而,同样是起草《独立宣言》的这些人,默认了奴隶制的存在,并且在宪法中炮制了荒谬的”五分之三妥协”,即在根据人口数量比例来确定议员名额时,一个黑人按五分之三个人计算。因为,不如此,宪法无法获得南方蓄奴州的通过,现代意义上第一个共和制国家无法诞生。
1865年1月,内战即将结束,宪法第十三修正案通过,规定“在合众国境内受合众国管辖的任何地方,奴隶制和强制劳役都不得存在”。到这时,黑人作为自由、完整的“人”的存在终于获得承认,宪法条文与《独立宣言》所倡导的平等自由的价值观得到统一。而黑人作为公民所应获得的选举权,则要到一百年后,经过轰轰烈烈的民权运动,在1965年《选举法案》通过时才真正获得;在住房、金融信贷、租赁、就业等生活方面的权利,更要到三年以后通过《民权法案》才获得保障,付出的代价是千万人前仆后继的抗争,和马丁·路德·金的生命。
但这仍然不是结束。种族问题仍然在不时地以这样那样的方式爆发,弗格森案就是其中之一。
这是一段充满妥协、斗争的历史,但是从两百多年前走到今天,每一步都是一个向前迈进的坚实脚印,我们能清楚地看到,非裔美国人作为人的资格怎样获得肯定,怎样一步步赢得普通公民应有的权利。我从本书获得的最大启迪就在这里:民主不是一个静止的状态,而是一个行进的过程;世界上没有完美的、能解决一切问题的制度,我们要做的,是不断地改进,为新问题寻找解决方案,同时也要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历史已经告诉我们,Freedom is not free,其他亦然。
这本书的翻译只是起源于一次偶然的念头,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好友和前同事,商务印书馆成都分馆总编辑丛晓眉女士,她在读到我发去的部分章节后,非常认可书稿的价值,决定出版,给我极大的鼓舞和支持,否则我不知道我最初的冲动是否能坚持到最后。谢谢责编张春峰,他认真负责的编辑工作,使得书稿最终能够问世。还该感谢的是作者理查德·毕曼教授,本书翻译与版权交涉过程中,得到了他的大力协助。教授已年过七旬,我最后将翻译中的问题汇拢发给他时,正是去年的圣诞前夕,他刚刚驱车数百英里回到家中。不顾辛劳,教授第二天一早就给我回复邮件,解答了我的问题,令我大为感动。此外,书中涉及的各种宪法文献,分别使用了如下译本,特此一并致谢:
《独立宣言》:任东来译本(任教授英年早逝,痛惜);
《美国宪法》及修正案:李道揆译本;
《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译本(程逢如、在汉、舒逊译)
本书的翻译对于我也是一次学习的过程。译稿即将付梓,心中颇有些惴惴。虽然自问做得还算尽心尽力,但能力经验所限,不知译稿中还有多少错谬,贻笑大方。恳请方家、读者诸君见教。
                                                 刘 雁
                                                       2015年冬于Frem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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