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
疫情的影响,中美之间的航班是一票难求,这给很多往返中美之间的绿卡持有者造成了相当大的麻烦。今天小律就向大家介绍一下美国的相关政策,以及解决办法之一: SB-1签证。
首先我们得清楚,坊间所说的离开美国不能超过180天,并非美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美国官方对于“持有美国绿卡疫情期间超过180天未登陆美国”这情况共分为三种情况:
  • 离境时间0天—180天之间:入境不需要经过经过移民审查可直接进入美国。
  • 离境180天—1年之间:需要同非移民一样接受移民审查。
  • 离境超过1年:
    ①在美期间申请I-131回美证,有效期1-2年(过去通常是2年,但现在往往只给1年),有效期届满前登陆美国;
    ②回美前准备不能按时回美的证据,申请SB-1签证。
通常,超过半年会引起移民官的注意,会被加强审查,但并非不可以。超过一年就会被注销绿卡,所以需要申请SB-1签证。
“超过180天”的官方解释
国土安全部下的执法机构CBP也就是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对于这个问题的解释如下图:
永久居民离开美国超过180天的移民需要接受新的移民检查程序,并未提及到注销绿卡或认为你放弃了绿卡。
查询移民和国籍法INA 101、美国法典8 U.S.C.1101中(a)(13)(C)(ii)条对这个问题的解释如下图:
美国法典上的解释基本与上面解释一致,离境超过180天需要经过移民审查就是跟其他非移民签证入境一样了,从法律上讲边境官员并不能因为你离境超过180天而依靠美国移民法注销你的绿卡。
移民局的解释如下图:
移民局的解释略有不同,大致意思如果你离境超过1年或者不到1年而被认定没有长期定居美国的意愿也可能会被注销,但移民局比较讲究,后面有补充,如果你离境不到1年,但是你和美国有一些纽带比如你在美国有资产、企业经、工作、家庭,能证明你和美国有很强的关联也可以视为你有意愿长居在美国的,或者在国内就医(比较常用)、照顾老人、疫情情况特殊、封城、隔离、航司取消多个航班无法定期返美,都是正当理由,但需要准备好证明。
疫情情况下会如何?
因为没有明确法案要求你离境不能超过180天,但是被认定为无定居美国意向者在入关时就要看CBP的自由裁量权,移民官员虽然是自由裁量权,但决定不能是武断的毫无理由的,合理解释一般情况下不会有问题。如果真的发生了没收绿卡的情况,也可以找有经验的律师团队为您到移民法庭上诉
新冠疫情是突发的特殊状况,航班旅行都不正常,旅途也有感染风险,移民官应该会酌情处理。如果您担心入境有麻烦,可以请律师提前帮您准备好律师信,减少潜在的风险。
什么是SB-1签证?
美国绿卡持有人或临时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或者回美证(Re-entry Permit)过期,在重新返回美国时需要申请新的移民签证以恢复永久居民的身份。绿卡持有人在绿卡旅行期限(一年)或回美证有效期限内,因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如期返回美国,就有可能符合申请SB-1签证的条件。
您会需要与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移民部联系安排首次面谈,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则会被要求进行第二次面谈。
入境被拒:坚持就有希望
当绿卡持有人被拒绝入境时,千万不要迫于海关的压力,签署I-407表 (Record of Abandonment of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一旦签署该表格,就自愿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并面临被原机遣返的命运。
I-407表属于自愿性质,海关只能建议 (advice)而无权要求 (require) 绿卡持有人签署。事实上,当绿卡持有人拒绝签署I-407表并继续要求入境时,海关必须准予放行。
绿卡的最终去留将交由移民法院裁判。在入境时,海关会向绿卡持有人送达移民法庭的出庭通知 书(NTA, Notices to Appear)。在法庭上,绿卡持有人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辩护陈情,争取有利的判决结果。绿卡持有人还能就法院的判决进一步上诉。
SB-1签证申请流程
在完整的SB-1签证申请程序中,申请人要参加两轮面谈。第一轮面谈由领馆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SB-1签证的要求,如果领馆决定符合要求,才能进入第二轮面谈。需要注意的是,符合申请SB-1签证的要求并不保证申请最终会获得批准。领馆在第二轮面谈并审阅递交的所有材料之后,才会做出决定。在两轮面谈中,申请人都必须证明是因为自身无法控制的情况逾期停留、无法返回美国。
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 
    来领事馆办理回美签证前, 请预先准备好所要求的材料,并填写回美签证申请表。本馆办理在缴纳回美签证申请费后(此费用不可退),领事官员会与你面谈决定你是否有资格申请此类签证。
    注意:领事官员批准你可以申请回美申请不代表你的签证一定会获得批准。
  2. 准备第二次面谈 
    如果领事官员批准你的回美申请,本馆会给你邮寄一份签证说明邮包(也称为3号邮包),你可根据邮包所附说明准备第二次面谈。
  3. 确定面谈日期 
    本馆确定你的第二次面谈日期后,会给申请人邮寄约见邮包(也称为4号邮包)说明如何准备面谈资料。申请人需要在面谈前到指定的医院体检。
SB-1签证申请所需文件
第一次面试所需材料:
  1. 填写DS-117表:Application to Determine Returning Resident Status;
  2. 永久居民卡,I-551表格;
     3. 回美证(如有)
同时还需要提交以下支持性文件:
     4. 出境美国的日期(如机票,护照印章);
     5. 证明你回美的意愿(如在美的税单,经济状况,社会关系)。
第二次面试所需材料 
  1. 体检报告;
  2. DS-260表格;
  3. 照片2张,51*51mm;
  4. 一些使馆要求的个人文件,因人而异。
SB-1签证申请看似简单,实则不然,因为签证官的主观裁量权比较大。因此,找一个专业的有经验的律师团队十分重要。专业的律师会根据您具体的情况为您量身定制申请材料,帮您顺利拿到回美签证。
美国锐明文泽律师事务所(Reid& Wise LLC)拥有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团队,首席主管Sandy Hom律师美东第一位华裔联邦移民法官 。Hom律师担任联邦移民法官长达27年,在移民领域深耕40多年,被称为“行走的移民法典”,擅长各种复杂的移民案件。有需要申请SB-1签证的朋友们请赶紧联系美小律,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到您专业的移民律师建议和申请服务,尽可能提高获批的机率,助您早日解决绿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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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代表美国锐明文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或对法律的解读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美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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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e Zhang
张玉霞律师
合伙人
张律师是本所创始合伙人之一,执业范围包括各类移民、商事和家事法律、信托和家族资产规划、房地产、公司法等。张律师在代理客户的投资移民、EB1A/NIW杰出人才、L-1签证/EB1C跨国经理人绿卡、H1B工签、E2投资人签证等领域有著丰富的经验,并被多家移民中介机构和区域中心指定为代理律师。张律师在服务高净值家庭的赴美投资、资产规划方面也经验颇丰。张律师毕业於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是纽约州执业律师,也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和投资美国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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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k. Hom
移民部主管
前美国联邦法院移民法官
Hom 律师曾担任纽约联邦移民法院法官25年。同时入选2020年度《Law360》移民顾问委员会多年的移民法官经历让他在移民法的各个方面拥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包括移民申请、规划、庇护以及上诉案件等,并同时具有政府、法院、律所执业的三重背景。在担任法官期间,Hom法官在纽约移民法院设立了法学院实习生课程,并且是新移民法官培训计划的常驻讲师,经他培训监督的法官和律师遍布全美。Hom律师是美东地区第一位华裔联邦移民法官,加入本所后,除了代理各类复杂的移民、复议、上诉等案件外,亦包办各种类別的绿卡申请(EB-1A、EB-2、NIW, EB-3、亲属移民、投资移民等)以及非移民签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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