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系宜昌市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涉案数额最大的受贿案件。
近日,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宜昌市中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雄受贿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刘雄受贿他人财物超600万元人民币,数额巨大。
“医学界”了解到,刘雄一案起于2018年12月,当时宜昌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宜昌市中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宜昌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5月14日,经宜昌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宜昌市中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雄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公开资料显示,宜昌市中医医院为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是宜昌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设有31个业务科室和18个病区,开设病床549张。刘雄此前曾长期担任该院院长。
刘雄在任期间,全面主持医院日常工作。当地卫生部门网站信息显示,刘雄在任期间对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落实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突出中医药特色,打造特色优势学科,加强党建廉政工作等方面作出了努力。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2018年8月,宜昌市中医医院成立了“书记成长学校”,时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的刘雄对“书记成长学校”提出了严格要求,进一步提升支部书记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素质,不断增强党建工作活力和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四种意识,在精神上补足钙……然而,作为医院“一把手”的刘雄本人,却首先发生了腐化。
检察官在查案中发现,刘雄在校学习和工作初期是追求上进的:他凭着自己的努力,先后获得各项荣誉,被宜昌市委组织部选拔至市中医医院任院长、党委副书记。但没过两年,刘雄就在众多供应商的“围猎”下沦陷了。
检方披露:刘雄在确定药品、医疗设备等供应商这些方面,大搞权力寻租,一次又一次地挑战党纪国法。曾一次性收受贿赂上百万元。他在接受调查时直言不讳:"收受贿赂是为女儿减轻经济负担",其中多数赃款都被刘雄用于为女儿买车、买房。
此案于11月8日在当地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8年8月间,被告人刘雄在担任宜昌市中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市中医院与供应商的经济往来中,非法收受鲁某、张某等八人的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025065.33元,并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刘雄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宜昌市猇亭区检察院发布的文章称,刘雄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务,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刘雄的刑事责任。
据猇亭区法院介绍,该案系宜昌市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涉案数额最大的受贿案件。
资料来源:猇亭区人民检察院、宜昌市纪委监委
医学界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李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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