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考生综合能力素质的考核,提高博士生招生、培养质量,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采用“申请-考核”制选拔普通招考博士生,按二级学科选拔。现将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请
1.网上报名
凡符合《复旦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报考条件要求,申请中国语言文学系各专业博士生的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报名时考生选择所报考的相应二级学科以及具体研究方向。
2.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向中国语言文学系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①2020年报考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②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③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④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从大学起,不得间断);
 ⑤攻读博士学位以前在高等院校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⑥两篇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⑧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四(或六)级证书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⑨定向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
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⑦,但须按学校招生章程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材料提交方式
邮寄地址: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办公室(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1106室,邮编:200433,电话:021-65643246)。
说明: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②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招生单位后,将不再退回。③根据情况,本系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④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⑤请用EMS及其他快递方式寄送,禁用邮政包裹形式,使用邮政包裹发生材料延误或无法录取,责任自负。快递请注明“2020年博士生招生报名材料”。
(二)初审
本系将按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分组,对考生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对于符合招生条件并及时完整提交申请材料者,学院按照申请专业分别进行初审。初审小组由该二级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师5—7名参与审核,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基础、研究计划、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每位教师独立匿名评分,考生所得分数按平均法进行计算。
根据初审成绩得分高低,原则上按照不超过3:1(复试人数:计划录取名额)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核的候选人名单。
凡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经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电话通知辅助)通知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学校外国语考试和本系专业复试考核。考生复试前须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复试时间为3月中旬。
申请人可随时关注报考系统信息,了解自己的报考状态。未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请对系统打印准考证提示予以忽略。
(三)考核
考核分两天进行。第一天为笔试,上午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时间为3小时,外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要求才能参加总成绩排序。下午进行专业笔试,时间为2小时。
第二天下午进行专业面试,以本年度招生的导师为基础,召集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的相关专家5名组成复试小组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各专家将按照申请人综合情况独立评分,再按平均成绩排序。
外语笔试、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总成绩=(外语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1/3
(四)拟录取
中国语言文学系博士生的拟录取工作,将根据各专业专家评判情况,按照招生名额和成绩排序,遵循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审议。
(五)其他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语言文学系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由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解释,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老师
咨询电话:021-65643246
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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