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复试成绩公示
姓名
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
审核成绩
录取成绩
备注
孙笑非
72.68
86.96
84
82.084
拟录取
江雪
70.72
84.6
85.4
80.596
拟录取
王晓萌
66.04
85.8
88.8
80.472
张倩
63.44
81.76
90.6
78.032
公示期间:5月27日——6月10日
公示电话:5688923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
2010-2019年法学博士招录培养信息汇编
以下信息整理自法学院官网
法学院举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
2010年5月19日,法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在主楼C区104模拟仲裁庭举行。答辩委员会成员为马长山教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赵微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汪全胜教授(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瑞君教授(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和焦宝乾教授(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参加答辩的博士生为王国龙、张晓萍、孙光宁和郑金虎。
本次答辩会是由法学院首次独立举行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历时共一天。上午进行答辩的博士生为孙光宁和张晓萍,博士学位论文题目分别是《可接受性:法律方法的一个分析视角》和《论民间法的司法运用》。下午进行答辩的博士生为王国龙和郑金虎,其博士学位论文的题目是《论法律解释的有效性》和《司法过程中的利益衡量》。在参加答辩会的博士生对各自论文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后,答辩委员会成员分别针对论文的主题、结构、研究方法、研究进路、引用材料、最终结论和操作方法等内容进行了提问,参加答辩会的博士生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回答。
本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的成功举行标志着法学院研究生培养的一次重要突破,也为今后继续举行博士论文答辩会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法学院2012年博士复试通知
2012-04-20 15:02:04 
一、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4月26日上午8:00-10:00
报到地点:法学楼108办公室
报到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二、复试时间
4月26日下午2:00,法学院模拟仲裁庭。
附:法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形式为面试。考生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入学后的研究计划(以拟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框架为中心),并制作PPT,PPT介绍10分钟;复试组老师根据研究计划提出问题,考生作答,15分钟;考生用外语概括本人的研究计划,5分钟。复试时所有考生可以旁听。
二、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30%)和综合评价(占20%)三项确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复试组老师根据考生的基本知识、语言表达、科研情况、研究潜质、专业外语水平等评分的总和除以复试组老师人数形成,在录取成绩中占30%;综合评价满分100分,由导师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在录取成绩中占2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0%+综合评价×2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法学院2010级博士预答辩公告
12月21日晚7:00模拟仲裁庭
沈寨:《裁判合理性研究:修辞论辩进路的分析》
12月26日晚7:00模拟仲裁庭
张鹏:《法律文本中的权利条款设置研究》 
法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4月26日下午2:30复试。复试地点:法学院模拟仲裁庭
一、复试形式为面试。考生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入学后的研究计划(以拟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框架为中心),并制作PPT,PPT介绍10分钟;复试组老师根据研究计划提出问题,考生作答15分钟(其中外语提问和作答不少于5分钟);考生用外语概括本人的研究计划,5分钟。复试时所有考生可以旁听。
二、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30%)和综合评价(占20%)三项确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科研综合80分和外语听力口语20分组成。其中专业科研综合由复试组老师根据考生的基本知识、语言表达、科研情况、研究潜质等评分;外语听力口语以面试中考生外语概括和作答两环节表现评分。复试成绩在录取成绩中占30%;综合评价满分100分,由导师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在录取成绩中占2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0%+综合评价×2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法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4月28日下午2:30复试。复试地点:法学院模拟仲裁庭
一、复试形式为面试。考生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入学后的研究计划(以拟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框架为中心),并制作PPT,PPT介绍10分钟;复试组老师根据研究计划提出问题,考生作答15分钟(其中外语提问和作答不少于5分钟);考生用外语概括本人的研究计划,5分钟。复试时所有考生可以旁听。
二、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30%)和综合评价(占20%)三项确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科研综合80分和外语听力口语20分组成。其中专业科研综合由复试组老师根据考生的基本知识、语言表达、科研情况、研究潜质等评分;外语听力口语以面试中考生外语概括和作答两环节表现评分。复试成绩在录取成绩中占30%;综合评价满分100分,由导师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在录取成绩中占2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0%+综合评价×2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提交《简历及科研情况表》一式五份。
法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5月5日复试。复试地点:法学院模拟仲裁庭
上午8:30 专业外语考核
下午2:30  专业知识考核
一、复试分为专业外语考核与专业知识考核两部分。
(一)专业外语考核:
1、主考老师向考生就学业背景和专业问题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三分钟;
2、考生听一篇不少于3分钟的专业短文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
(二)专业知识考核:专业水平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1、考生随机抽取一份必答试题,就试题上所有问题进行阐述;(15分钟)
2、考生以PPT的形式简要介绍学位论文和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提前攻博、跨学科或同等学力考生着重介绍计划书);(30分钟)
3、考生就复试组成员对论文和计划书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15分钟)
二、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两项确定。复试成绩由专业外语和专业知识两项组成,其中专业外语(满分100)占20%,专业知识(满分100)占8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80%+专业外语×2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提交《简历及科研情况表》一式五份。政审表及专家推荐信一并提交。
法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2016-03-11 11:28:22
一、复试分为专业外语考核与专业知识考核两部分。
(一)专业外语考核:
1、主考老师向考生就学业背景和专业问题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三分钟;
2、考生听一篇不少于3分钟的专业短文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
(二)专业知识考核:专业水平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1、考生随机抽取一份必答试题,就试题上所有问题进行阐述;(15分钟)
2、考生以PPT的形式简要介绍学位论文和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提前攻博、跨学科或同等学力考生着重介绍计划书);(30分钟)
3、考生就复试组成员对论文和计划书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15分钟)
二、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两项确定。复试成绩由专业外语和专业知识两项组成,其中专业外语(满分100)占20%,专业知识(满分100)占8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80%+专业外语×2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提交《简历及科研情况表》一式五份。
复试的具体时间,在复试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
2016年法学院博士复试安排
法学院博士复试时间:5月3日下午2:30,地点图西217。
2016年法学院博士复试方案:
博士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时除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等材料外还须准备以下材料:
其中(1)-(8)项所涉及材料资格审查后送交学院存档。资格审查须于各学院复试前办理完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准予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地点:威海校区知行楼204室
资格审查时间:复试前随到随查。
体检安排
考生可在5月9日前(除节假日)的每天上午8:00-10:00到威海市盛丁莲花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须空腹。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法学院2017年博士复试安排
5月22日上午9:00——11:00到研究生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到法学院203报道,复试5月22日下午2:30开始,地点:法学院204。资格审查及体检按照研究生处要求进行。
一、复试分为专业外语考核与专业知识考核两部分。
(一)专业外语考核:
1、主考老师向考生就学业背景和专业问题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三分钟;
2、考生听一篇不少于3分钟的专业短文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
(二)专业知识考核:专业水平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1、考生随机抽取一份必答试题,就试题上所有问题进行阐述;(15分钟)
2、考生以PPT的形式简要介绍学位论文和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提前攻博、跨学科或同等学力考生着重介绍计划书);(30分钟)
3、考生就复试组成员对论文和计划书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15分钟)
二、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两项确定。复试成绩由专业外语和专业知识两项组成,其中专业外语(满分100)占20%,专业知识(满分100)占8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80%+专业外语×2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法学院本次拟录取4名博士生,成绩排名按所报导师排序。
三、提交《简历及科研情况表》一式五份,政审表、专家推荐书一并提交。
法学院2018年博士复试安排
2018-05-08 14:54:51
复试时间为5月16日下午2:30,地点为法学院204。   
一、复试分为专业外语考核与专业知识考核两部分。
(一)专业外语考核:
1、考生用英文陈述个人情况,时间不少于3分钟。
2、主考老师向考生就学业背景和专业问题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三分钟;
(二)专业知识考核:专业水平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1、考生随机抽取一份必答试题,就试题上所有问题进行阐述;(15分钟)
2、考生以PPT的形式简要介绍学位论文和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提前攻博、跨学科或同等学力考生着重介绍计划书);(30分钟)
3、考生就复试组成员对论文和计划书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15分钟)
二、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两项确定。复试成绩由专业外语和专业知识两项组成,其中专业外语(满分100)占20%,专业知识(满分100)占80%。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80%+专业外语×2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提交《简历及科研情况表》一式六份。
四、资格审查及体检要求见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 2019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公告
2018-11-26
为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扩大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生招生、培养质量,根据《山东大学2019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精神要求和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法学院拟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2名。招生目录专业都可以申报,依据报名情况和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二、申请条件:
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二)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含独立学院)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以及只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被CSSCI或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在SCI二区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发表2篇被SCI或EI(其中至少有1篇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其中,人文社科类论文,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可将学生视为第一作者。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被CSSCI或SSCI、SCI、EI收录,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其中,人文社科类论文,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可将学生视为第一作者。
(四)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三、申请材料
(一)《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申请表》(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用A4纸打印)一式3份。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三)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非报考导师)分别签字出具。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在境外获得学历和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准予参加考核。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八)反映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九)《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考生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的原件,专家推荐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相关表格请从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进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审核流程及考核内容
(一)审核:考生将申请材料提交报考导师,导师审查并同意后最晚于11月29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每位导师只能推荐1位博士研究生考生。
(二)考核时间、方式与内容: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复试期间将组织相关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材料审核:2018年12月3日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分别给出审核成绩,重点考查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不包括为达到申请条件所列的科研成果)和科研潜力。学院依据审核成绩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原则上考核人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申请-考核”招生计划的200%。审核结果于12月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研究生报名,并交纳报名费。
3. 初试:笔试+面试,满分100分。
专业英语(笔试):2018年12月5日上午8:30-10:30  地点:法学院204会议室
专业1(面试):2018年12月5日下午2:30-3:30  地点:法学院204会议室
专业2(面试):2018年12月5日下午3:30-4:30  地点:法学院204会议室
每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复试:面试,满分100分。
2018年12月7日上午8:30开始,地点:法学院204会议室。复试费180元。
考核内容:(1)所报考专业综合知识(40分);(2)入学后的研究计划(以拟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框架为中心)(40分);(3)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20分)。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2018年12月6日早8点半到山东大学威海校区,盛丁莲华医院体检。体检应当空腹,自带1寸照片。盛丁莲花电话:5657111。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核成绩、专家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成绩=审核成绩(20%)+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40%)+研究计划(40%)+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20%)
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除我校专任教师和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实验课程的工程实验人员外,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对不能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学制与学费
通过“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
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未尽事宜请致电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631-5688923门老师咨询。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法学院2019年博士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公示
经过法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的审核,确定王晓萌、江雪、张倩、孙笑非等四名同学通过资格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自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请以上通过审核的同学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研究生报名,并按要求进行考试。
电话:0631-568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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