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创新型人才,现就法医学院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按照《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执行。
二、选拨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
按照《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执行。
(二)考生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由3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根据评分按不低于1:2的比例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报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研究生学院或我单位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评分应包含学术背景20%、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学术成果40%和综合素质20%。资格审查评分细则如下:
1.学术背景(满分20分)
根据考生的学习经历,参与的研究课题(包括课题级别,考生排名)等,由专家组进行综合打分。
2.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满分20分)
学习成绩10分: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分开计算,根据权重加权计算总分(研究生阶段成绩占80%,本科阶段成绩占20%)。满分10分。
外语成绩10分:以英语等级考试CET6/TOEFL/GRE/IELTS等)成绩除以相应考试的总分,然后乘以10作为考生外语成绩。参加多种英语等级考试者,以最高分计。有海外研修经历可酌情加1-3分。满分10分,若成绩超出10分,则按满分10分计算。
3.学术成果(满分40分)
评分方法:SCI收录论文直接以影响因子分数计分,研究论文、Meta分析及综述文章以学校科技处规定同等对待。SCI论文影响因子只计第一作者,非第一作者不计影响因子,只做参考。对并列第一作者,若排名第一,按照第一作者计,排名第二及以后的并列第一作者,以影响因子除以并列人数计。中文核心杂志计0.5分。国际学术会议论文(正式刊发)0.5分。获得一项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排名第一计5分,导师排名第一申请者排名第二计3分。对以上所有分数求和,以评分最高者得分为40分,其余人员的得分为其评分除以最高者得分再乘以40。
4.综合素质(满分20分)
从思想政治情况(40%)、社会任职情况(30%)、各类社会获奖情况(30%)三个方面分别给予综合评定。
(三)综合考核
成立“综合考核小组”(由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其入围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同时设有录音或录像、现场记录、评语及成绩(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由学校研究生学院或我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笔试、综合能力考核和综合答辩,具体形式和内容如下: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形式: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
内容:(1)英语笔试(占50%):专业英文文献翻译(英译汉),考试时间为1小时;
(2)专业课笔试(占50%):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小时。
2.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形式:开放性,考试时间5天。
内容:(1)科研设计(满分60分):阅读文献,撰写报考导师指定内容的科研设计;
2)实验/操作技能考核(满分40分):考核内容为基础实验技能操作,导师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设置实践操作考核内容。
注: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60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答辩(满分100分)
形式:“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
内容:基于考生完成的科研设计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能力进一步考核,提出专业问题,要求考生现场作答,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国语应用能力等。
备注: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2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综合答辩成绩×30%。
(四)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根据上述综合考核情况,由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名,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选择拟定“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学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或我单位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学院或我单位提出申诉。
(五)录取工作
公示结束后,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非定向考生需将档案转入我校,定向考生需将定向委培协议交到我校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其他
原则上每年只进行一次“申请-考核”制招生,在学校“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结束后无法再通过该招生方式补录考生。
咨询电话:0311-86261150 李老师
法医学院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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