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具有学术创新潜力、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博士生,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管理学院自2020年起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
凡申请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复旦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sao.fudan.edu.cn/)的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完成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
(二)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及时提交相应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并在参加复试考核阶段接受资格审查。
复试考核时,考生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生的学生证。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 (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3.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证明;至少 5 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的成绩单(加盖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公章);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名)的证书和成果。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没有《登记表》的不能列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举行的外国语考试。
5.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并于学校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寄送至本学院,地址为:上海市国顺路670号李达三楼201室 研究生招生组收,电话:021-25011530)
(1)学习和研究经历;
(2)两封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3)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4)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缓交);
(5)已有科研成果、文章复印件和单行本、专利等;
(6)各类获奖目录、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内容简述;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8)硕士期间工作介绍、主要结果和特色自我评述;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0)其他可以证明考生水平的证明文件。
(三)考核
考核包括外国语能力与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复试考核两个阶段。
(1)外国语能力与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报考条件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和由管理学院自主命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每门考核时长为3小时。
所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根据不低于1.5:1的比例确定单科分数线和总分分数线,同时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予以公布,邮件通知考生本人。
笔试时间为2020年3月。
(2)复试考核
复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按要求对考生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前一阶段考核成绩无效。
复试小组负责对笔试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复试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综合素质、外语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复试各专家独立评分,取专家组平均成绩,作为申请者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其中每人不少于10分钟的学术情况及个人研究计划汇报。同时应有英语口语考查。
若院系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
(四)拟录取
由各学科方向综合考虑专业招生计划数和总成绩排序情况,择优确定考核通过名单,提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同时进行政审,材料齐全、政审合格后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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