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9〕61号)的要求,现对法学院2019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1、公示时间:2019年6月5日-20日;
2、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法学硕士、博士:[email protected]
法律硕士:[email protected]
3、拟录取名单(见附件);
4、不受理匿名异议,异议者需提供实名信息。
中山大学法学院
2019年6月5日
附件: 
法学院2019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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