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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移民局发布再投资新政:再投资,移民局再出新政
同日,移民局悄悄发布了一份关于再投资的Q&A。
今天,先来看下这份问答:

移民局自问自答了4个问题,在此分别做下介绍:
1. 对于区域中心而言,是否要在年度区域中心报告I-924A表中提交再投资信息?

答:现在的I-924A表并没有这样的选项,以后可能会更新要求提供。

2. 我的I-526尚在审批过程中,此时我要再投资了,我这时候需要向移民局提交我再投资的信息吗?
答:在整个EB-5审批过程中(从收到申请到做出审批决定期间),移民局都要决定申请人是否满足所有的申请要求,包括投资处于风险中以及NCE(新商业企业)始终在商业活动中。
根据你案子的情况,你也许需要提供进一步信息。在申请等待审批的过程中,你可以向移民局提交进一步的信息,我们叫:interfiling。移民局也有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
3. 我尚未获得有条件绿卡,我的I-526申请已经或者还在等待获批,这时我进行了再投资。我的区域中心,在我递交I-526申请之后,扩展了其地理范围。我在做再投资的时候,可以适用该区域中心扩大了的地理范围吗?

答:可以。如果该区域中心要求扩大地理范围的申请已经获批的话。

4. 2017年6月14日,移民局发布了关于再投资的政策。然而,在2020年7月24日,当移民局发布再投资政策澄清版,该政策是否适用所有尚待审批的I-526和I-829申请?

答:是的。适用所有尚待审批的I-526和I-829申请。因为,我们认为此次再投资政策的更新,是之前政策的延续,只是略作了澄清,所以适用所有尚未获批的申请。
最后,介绍一下:
移投路直播间,计划于北京时间本周日早上10点,邀请美国移民律师来分析移民局的再投资新政,欢迎收听。
二点注意事项:
1. 预先提交问题
由于此次律师只会英文,鉴于语言和直播技术限制,如果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够被解答,请务必事先提交您的问题。问题提交的截止时间为本周六晚,如果能够提交英文问题,最佳。
提交问题,可以直接在本文章留言,或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或者微信联系“移投路小助手”提交问题。

再次强调一遍,在线讲座期间,鉴于中英语言切换限制,很难对于现场提问进行解答。如果你有问题,请务必事先提交您的问题。
2. 参加直播讲座
参加方式:移投路直播间线上直播|移投路移友会微信群

请微信联系移投路@小助手收听讲座。

如果没有添加过移投路小助手微信的朋友,请添加微信号:yitoulu004,申请入群收听讲座。若您已加入“移投路移友会”微信群或者已经添加过不同的小助手微信,请勿重复添加“移投路@小助手”,留意群内讲座公告即可。
注:添加小助手时请备注:再投资
注:若您已加入“移投路移友会”微信群,无需重复添加“移投路@小助手”申请入群,请留意群内讲座公告。
各位,周日见!
移民局问答链接:

https://www.uscis.gov/working-in-the-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fifth-preference-eb-5/questions-and-answers-eb-5-further-deplo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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