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个令人不太愉快的话题:法学博士被退学。
在写作本文之前我跟大家一样,自信的认为考上博士,我们的人生将从此辉煌腾达,至少我们是法学博士了,不管是去高校、科研机构还是考公务员,自己的人生起点绝不会低。但是在我们考上法学博士与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学博士之间还是长期3-8年的时间,我们可能在此期间自己先放弃报到、半途放弃了,或者被学校建议退学了,甚至被学校强制退学。
昨天,西南政法大学的2则公告清楚的说明又有15位法学博士学友离开了我们热爱的读博事业。其中2012级法学博士被退学10人,而查阅当年的录取名单,发现共录取107人,也就是说至少10/107比例的2012级法学博士没有正常毕业。
其实,早在2017年,2018年的时候我们就关注到法学博士被退学问题,例如去年此时中国政法大学曾经发布过相关公告。西南政法大学去年此时对14名法学博士给予退学处理中南大学去年11月对15名法学博士作出退学处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去年此时也对7名法学博士作出退学处理。
总之,最近2年被退学的法学博士可能高达100位。当然部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即很早就该被退学了,最近2年才履行退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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