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史學報》稿約
《漢語史學報》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浙江大學漢語史研究中心主辦的學術刊物,刊載海内外有關漢語史研究的學術論文,包括詞彙訓詁、語法、音韻、文字等方面,以及相關領域的學術評論。本刊由上海教育出版社一年出版兩輯,現爲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收録集刊,並被中國知網(CNKI)、萬方期刊、維普期刊三大全文數據庫收録。
一、稿注意事項
1.本刊對於投稿稿件擁有首刊權。來稿若不屬本刊範疇,或不合學術規範,或經查證一稿多投,將逕予退稿。
2.稿件字數以不超過10000字爲宜。來稿請用繁體字,並且一律使用新字形
3.來稿逕寄本刊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提供 Word格式稿件,如有特殊字符等,請同時提供PDF格式稿件。投稿時請確認稿件已符合本刊規定格式
4.來稿請另頁注明作者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份、工作單位、研究方向、聯繫方式以及學術簡歷等。
5. 本刊專設研究生論壇,歡迎在讀研究生投稿,來稿請注明導師信息。
二、稿件格式要求
1. 稿件内容
來稿請按如下順序撰寫:論文標題,作者姓名,内容提要,關鍵詞,正文,(徵引書目),參考文獻,論文標題(英文),作者姓名(英文),内容提要(英文),關鍵詞(英文),通信地址,郵編,E-mail。作者介紹及其他個人信息另附文檔。
2. 題目、内容提要、關鍵詞
來稿題目限 20 個字以内,副標題不超過去 18 個字;内容提要字數在300字以内;關鍵詞一般3至5 個。
英文標題需注意大小寫問題,英文關鍵詞統一小寫(本當大寫的單詞除外)。
3題注
來稿所關涉的課題及需要向有關人員表示致謝等,應以題注的形式標在稿件正文首頁下方,同時注明課題的批准編號。
4. 正文格式
正文中所有標題均占一行,題號用漢字(從“一”開始),標題編排格式爲:一級標題用“一”(依次類推),二級標題用“(一)”(依次類推)。
正文中例句排列採用(1)(2)(3)……的形式,如果例句下有多個句子,則採用(1a、(1b……的形式。序號後空半格,起行空四格,回行空兩格。全文例句連續編號。
正文中涉及西曆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和計數、計量等,均使用阿拉伯數字。
正文中所使用的圖片(包括以圖片形式出現的自造字)應當準確清晰,大小適宜。
5. 注釋
行文中的注釋一律使用脚注,每頁連續編號,脚注符號用①②……,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説明,僅是參考或引用的文獻等内容一般不作爲注釋出現。
6. 徵引書目
凡正文引及的古籍都作爲徵引書目列出,不放入參考文獻,列舉格式是:作者時代、作者、書(篇)名、出版社、出版時間,示例如下: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中華書局,1965
若古籍的今人整理本帶有“校注”“校釋”之類字樣者,則在書名後標出整理者姓名,示例如下:
東漢·應劭《風俗通義》,王利器校注,中華書局,1981
若古籍的今人整理本有修訂、增訂者,應在書名後標明“修訂本”“增訂本”,示例如下:
北齊·顔之推《顔氏家訓》(增補本),王利器集解,中華書局,1993
作者時代在漢代者,應標明“西漢”或“東漢”;在晉代者,應標明“西晉”或“東晉”;在宋代者,應標明“北宋”或“南宋”;在南北朝者,則標“南朝宋”“南朝齊”“南朝梁”“南朝陳”或“北魏”“北齊”“北周”。
7.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以著者姓氏的拼音爲序,均另起一行排列。
從第十九輯開始,本刊參考文獻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録規則》(GB/T 7714-2015處理。
三、稿件處理
1.刊實行同行專家匿名審稿制度。編輯部一般在收到來稿后四個月内將審稿結果通過郵件告知作者。由於收稿量增多、審稿專家未及時返回意見等因素,編輯部未能如期處理稿件,作者在四個月内未收到通知,可以來信咨詢。如需撤稿,請及時告知編輯部
2. 本刊不向作者收取版面費、審稿費等任何費用。稿件一經刊用,本刊將寄贈樣刊並支付酬。
3. 編輯部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48號浙江大學西溪校區漢語史研究中心
電話:0571-88273589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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