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第十七届“法律职业发展论坛”
顺利召开
2018年12月28日,上海财经大学第十七届“法律职业发展论坛”顺利举办,主要来自司法系统、律师事务所、政府监管部门以及公司企业法务部门等法律实务界的50余位校内外导师,围绕“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与法律共同体的使命”主题展开研讨,为学校法律人才培养工作贡献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和法学院院长宋晓燕教授分别在开幕式做致辞和工作报告。论坛开幕式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乐主持。
郑少华教授首先感谢在场各位导师对论坛的参与与支持。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给新时代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也为法学教育提出具体目标。在复杂多变的社会形势下,新时代法治人才的培养需要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特别是法律实务界的力量,因此今年的论坛主题选择聚焦“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与法律共同体的使命”。他指出,多年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结合学校经济、管理方向的专业特色,努力探索“三化一型”(学术化、职业化、国际化和复合型)的人才培养机制。在新时代下,在探索培养符合新要求的法治人才方面,法学院还需要继续秉承“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探索精神,希望校内外导师能够通过论坛,探讨交流达成共识,一起为新时代下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贡献力量。
法学院院长宋晓燕教授汇报了法学院本学期开展的工作,主要有法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教育部本科审核评估和上海市本科专业达标评估、博士点复检准备等工作。随后,宋院长围绕“三化一型”的人才培养机制,向导师们介绍了法学院在人才引进、科学研究、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包括学生毕业去向、社会实践、学术比赛中获得的一系列荣誉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最后,宋院长向在座各位导师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各位导师多为学院发展献计献策。
随后,郑少华教授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文寿、上海市食药监管局法规处副处长何瑾、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郭俊、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李建伟、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吴盈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研究室主任周国良、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志祥、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宇舟等兼职导师颁发聘书。
第一单元
论坛第一单元由上海财经大学J.M教育中心主任叶榅平教授主持,他逐一向大家介绍了与会的各位导师,并对各位导师对学院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在第一单元主旨发言阶段,上海市司法局正局级巡视员刘平以“为什么需要法律职业共同体”为起点,论述了如何构建一个良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进而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助力。他首先通过对“法律职业共同体”概念的溯源,指出上财法学院提倡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概念,是十分有远见的。其次,他介绍了我国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两个认知阶段,第一阶段是90年代,当时我国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认知是“三个半”,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及法学教育人士(半个)。第二阶段为2015年以后,《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文件将法律职业人员的范围明确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政府部门中行政(处罚、复议)人员等。他认为,目前立法、执法、司法、法学教育等领域的工作人员还没有构成一个完整的共同体,这几个群体之间虽然有相同法律思维,但不是完整意义的整体,还需要用共同的法治信念、共通的法治思维磨合成一个真正完整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关于法学教育方面,刘平建议法学院校的教育要从基础抓起,尤其是思维习惯。法律人才培养特别需要知行合一,要做好学生法律思维习惯的训练,注重实践理性的培养,使学生懂得平衡法的灵活性和稳定性,这些都离不开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共同的努力。
第二位主旨发言的导师是律新社CEO王凤梅。她首先分享了法律行业的一系列具体数据,包括2018年全国律师人数、上海律师的男女比例、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数等,她认为这些数据说明法律职业丰富度、多元性在不断增加,法律职业的包容度越来越广。其次,她以上海一中院的繁简分流系统、上海高院的刑事审判智能化系统为例,提出法院技术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步伐正在加快,这也对法治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融合法律与技术的能力。她认为,在社会治理的各个板块对法治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的今天,五年内,将会存在一个估值巨大的新兴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将很可能成为“日用品”。与此同时,市场的蓬勃发展、跨界人才加入都会使得法律职业共同体不断扩大,上财法学院在人才培养上一定要抓住这一趋势,做好新时代的人才培养工作,共同努力,为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贡献力量。
上海财经大学吴文芳副教授作为教师代表,就《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与国际化培养机制的匹配——以上财法学院为例》这一主题进行主旨发言。她指出,高等教育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应契合国家的总体目标与战略要求,亦应重视本校平台资源、区位特色、学科积累以及教育传统等因素,国际化培养机制的设计应注重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匹配性。上财法学院将国家战略要求与本院传统、特色及地处上海优势相结合,打造“中国立场、国际视野、法经融合”的培养目标,并将之融入本院国际化培养机制中,形成“基本素质-专业素质-创新治理型人才”兼顾的“目标-机制”匹配体系。
随后进入了自由发言阶段,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荚振坤以荷兰海事法院为例,指出司法领域、仲裁领域之间的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国际化和扩大的潮流不可逆转,对法律人才要求会越来越高,法治人才培养是最基础最难做的工作,国内目前在这方面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希望上财法学院能够办得更好,输送更多人才。
上海市网信办政策法规处处长孙杰认为,我国互联网发展与治理进入了深水区,现实空间的法律逐渐向互联网延伸,互联网的专门法律体系还不完备。政府在网络空间依法开展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是全新的课题。随着新技术、新应用的发展,社会问题在网上集中爆发,互联网上涉及的问题可能在现有法律中没有依据,需要行政管理进行补充。最令人困扰的是行政执法依据不足,法律法规如何落地等新问题,不能完全用法律“一刀切”解决,还需要结合伦理、心理。法律与科技、法律与金融、法律与互联网社会治理都急需相应的法律人才与制度。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研究室主任周国良认为上财法学院提供了法律共同体的平台,近年来也取得长远进步。他同时对法学院的发展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探索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合作机制,学院可以组织讲座论坛并请校外导师参与。二是导师与学生两方面的结合与对接,导师可以通过与学生分享经验,学生可以通过提出困惑和感兴趣的领域,两方面多进行互动,提升双方的主动性。此外,周主任认为法律既是职业素养,也是职业技能。
携程集团副总裁杨钦提到大学教育有两种模式,通才教育和专才教育各有优劣,他认为专才教育模式适合上财法学院的具体情况,具有发展潜力。学院可以聘请某些领域的知名教授,将一些专业发展为全国领先;同时,学院的人才引进可以利用兼职导师的资源,为学院发展做出贡献。他提到,目前通才教育导致名校毕业生缺少对专业知识的了解,上财法学院在培养法律人才时,可以根据学校优势,更多采用专才教育模式。
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董茂云的发言主要围绕法律人才培养学术化与职业化展开。他认为学术化与职业化本身是连在一起的。法律人的培养总体目标是职业化,但本身对学术化有要求。学术化和职业化两者是不能分开的,紧密结合,这个意义上说,法律职业共同体在人才培养上需要承担共同责任。董茂云教授还指出,国际化不仅仅指跨文化交流能力,更应该是跨国界、跨法域的专业沟通能力,这才是国际化的法治人才需要达到的标准。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管理合伙人陈青东分享了学生所提出的一个问题:一个优秀的实习生需要达到什么标准,什么时候才能达到更高层次的水准,去承办更深入的业务。陈律师认为,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目前法律检索等基础工作是必需的。但进一步探索和思考,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新时代下,法律职业人才实务能力的培养将来到底会有什么趋势,学校里老师又该怎么衔接实务的教学,新时代AI后法律职业人才成长的路径是否与以前不同,都是值得大家探讨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长孟猛认为,职业生涯中,不能越过有技术含量的初级工作,甚至也不应越过没有技术含量的初级工作,即使人工智能能够完成法律检索的工作,对法学教育而言,基础的法律检索和技能积累阶段仍不能跳过,基础法律技能扎实与否决定了一个法律人才未来工作的可靠程度。他提出,“复合型”实质含义应当是将工作与专业融合的能力;学术化和职业化需要学术能力和开放性思维;国际化是法学院的特色,没有特色很难在现代竞争中脱颖而出。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秦悦民也回应了上述问题,他认为国内将Legal research 翻译成法律检索是错误的,应该翻译为法律研究,实务型的法律研究需要很强的研究能力,学生们可以通过基础的法律研究来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这也是未来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秦律师结合自己的职业成长经历,指出国际化的人才培养需要从本科生抓起,作为律师需要尽可能多地学习各个专业的知识。他还向与会嘉宾们分享了在以色列做专家证人的经历,说明了法律人才应具有的高度自信以及国际化法律人才的重要,也希望能够在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和上财法学院一起努力。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姜瑞明指出人才培养发展方向越早定位越好。他认为人才培养,需要特别重视价值观的培养,一旦法律价值观的方向错误,人才的本事越大,对社会的破坏力越大,学校如何设计价值观培养体系,值得大家深入探讨。同时他建议,同学们心态不能急躁,要沉下心来学习法律思维方式和基本技能,不断打磨自身的法律职业素质。他还指出,律所资本市场业务特别需要法律与财经的复合型人才,但现在教育模式还存着一些重复培养的问题,也希望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能够利用自己的优势,打造出毕业生良好的品牌。
上海勤理律师事务所主任陆易认为,新时代下法律人才培养,法学功底和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十分重要。她结合个税税改以来,在工作中通过法律研究纠正税务师原有判断的案例,说明法律人必须要加强自己的学术、理论功底去说服客户去从法律逻辑,法律关系上找突破口,赢回自己应有的权利。同时,她还认为AI信息技术下,用人工智能技术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除非一开始的判决是正确的,否则会带来许多问题。陆易主任以自己的职业经历为例,说明财务知识对处理一个复杂的经济交易是非常有益的,要做有CEO视角的律师,这也是上财法学院的优势所在,同时她也非常期待法学院的学生更多地充实到税务法官的队伍中去。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武鹏对学生培养中的职业化问题也提出了建议。他提到,从学生实习的情况来看,现在很多的研究生从研一就在律所实习,几乎是全天候实习。既然学生已经有明确的职业规划,法学院能否考虑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对立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学生,和律师事务所配合起来,对课程更进一步细分,采取类似定向培养的模式,在某个阶段更突出职业化,对一部分学生进行更精准、更系统化的培养。
第二单元
论坛第二单元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贝艺主持。
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刘言浩在第二单元的主旨发言中对上财法学院予以高度肯定。他提到,上财法学院近几年蓬勃发展,在国内有很高知名度,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生源一流。校外导师的目标和任务是将资源和知识与学生分享,使学生们更快地在社会上取得好的评价。校外导师主要对接的是法律硕士,法律硕士专业是为了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导师们应当因材施教,根据学生心理需求和特点提供帮助。在法学院,校外导师有机会关注到学生成长的全过程。高级应用型人才应当具有健康的价值观和法律思维以及娴熟的职业技能,并在工作岗位中不断培养进步。大学中应当区分学识训练和技能训练,过多实习将导致教育功能错位,不利于打好基础。基础扎实的法律人往往有更加长远的发展。法律适用能力是法学院的永恒话题,法律知识的理解需要法学方法论的训练,这类课程必不可少,不能拘泥于法条,要有灵活的思维。尤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更需要法学方法论训练,否则会产生教条主义。
中远海运集团法务部高级经理汪洋谈及两点体会,首先,对于职业发展论坛的传承和坚持,他表示,论坛的路越走越宽,自己的主动感不断增强;职业发展论坛嘉宾涵盖政府机关、公检法司等,体现了法学院的宽广胸襟以及高格局、高境界。其次,对于法律共同体,他认为,学生学习的核心在于培养法律思维和思辨能力,随着一带一路政策,企业“走出去”步伐越来越快,对表达能力,无论口头还是书面、中文还是英文,都提出更高要求,学生应当具有学习适应能力。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振生提出两点想法。第一,针对“三化一型”中的职业化,学校应该加强学生技能。目前社会上很多学生的现状是,工作主动性差,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法律检索也无法达到要求,可用性低。学生应该要发现问题并积极解决,进行主动跟踪。第二,希望学校在如何指导学生,以及需要导师做的具体工作方面向导师们提出更多建议。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张文提出,第一,法律职业是折射智慧的职业,处处体现逻辑性,需要社会阅历。理论要结合实践,才能提高社会阅历,学生应当通过实习、或者校外导师进学校讲课等方式多接触社会,以缩短进程。第二,工作是再教育的过程,会不断接触社会和新问题。法律是一个需要大量读书和大量接触人、事、物的行业。各位导师从业多年,都有各自的感受,可以将自身感受及经验融在讲座和课程中。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月刊社主任王申指出,学校需要培养创新能力,教育体制和人才培养要立足于中国现状,不能好高骛远,法学院重要的是教授法律知识体系。学生要有怀疑精神、批判思维,才能有创新。学生要把基础打好,建立思维结构,要有化解问题和纠错的能力。我国的司法前沿部门、包括法官需要更多时间去思考,律师辩护需要更多引入价值观,法律人需要更多立足于当下,考虑规则、考虑过去。如果只是考虑未来,缺乏对过去的思考总结,违背了法学基础的要素。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寇树才律师提到两点,首先是法律思维在教学中的问题。法律人的理念,即知识内容与其他行业不同,法学院要把理念教给学生,注重意识的引导和规范,不用过多强调思维特殊性。同时,如果教学内容太技术化,考证太多会导致机械化、教条化,法学教育将会走入死胡同。其次是世界观的培养问题。认识世界不能过于灰暗,也不能功利化,一切都从金钱出发。
上海宏威知识产权/上海君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麦世宏提出,知识产权可以作为产品输出,可以做多元化、商业化发展。律师不仅可以做诉讼、非诉,也可以做商业化发展。在国际化视野上,他认为律师们可以将眼光投向中亚地区、一带一路地区,且知识产权在此类地区重视程度很高。同时他鼓励法学院同学往知识产权方向发展,为理想前进。
上海市瀛东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董冬冬提出,律所管理和组织运营应当研究行业发展情况。我们所处的时代特征是全球化、科技化和中国经济转型,中国目前法律规模体量快速增长,法律服务市场也有自由化和科技化的发展趋势。“三化一型”迎合时代潮流。同时产品学术化的另一面是学术产品化,律师应当将学术转化为服务。法学院需要培养一专多能的人才,优秀的律师要成为复杂问题解决专家。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李建伟提到,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顺应了社会发展趋势,近年来在学界、业界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与公检法各个部门也保持良好的联系。此外,上财法学院国际化亦走在前列,英美法证书班既反映了学院的发展、也是学院对社会的贡献;在“复合型”人才培养方面,法学院很早就提出了法经结合,未来对复合型法律人的需求很大,政府法治思维的提高,社会合作与竞争,包括对抗冲突,都需要有法律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能认准“三化一型”培养机制,发展方向是高瞻远瞩的。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孙志祥基于对自身职业发展的思考,提出了对于律师职业发展的见解。她认为,导师们可以在课堂中将职场上可能遇到的情况告诉学生。学生们除了学会各种知识以外,学会如何与社会上各类人员相处更为重要。绝大多数学生进入职场后,是没有老师专门教授这方面工作的,课堂中应该教学生如何应对各类人,甚至“称谓”这些细节应对都十分重要。复合型人才重要的是与社会、同事、相对方的融合度,应该在课堂教学和实务学习中领会。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提出,法律人思维与其他行业的思维不同,处理问题时还需要其他思维,上财法学院的特色是财经与法律相结合,也是受到市场欢迎的原因。没有一个法律问题是纯粹的法律问题,因此学生在学校中应该关注不同领域的内容,新的技术会创造新的法律业务,学生应当关注新技术,学习交叉学科。同时,他希望更多同学可以参加法律职业发展论坛的讨论,某些话语或许会影响同学们的职业选择。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院长席建林对法律教学提出三点要求。首先是法律价值。善良、智慧、阳光、天然的正义感和使命感是法律人发展的核心和基础。其次是法律方法。没有法律方法,就没有法律智慧,法律方法是手段,学生把握方法的最有效途径是案例教学。第三是语言表达能力。包括复杂问题简单化的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逻辑思辨能力。在法院对青年法官的培养目标是会说能写,要包容理解和换位思考。此外,席建林院长还提出一点建议,法律论坛以后也可以请青年法官和青年律师来论坛交流,并和学生互动。
上海君伦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丁德应指出符合律所要求的人才应具有以下几点素质。第一,基础扎实。在法学院学习应该学法学方法,夯实基础。第二,接受过职业指导。第三,复合型人才。例如做金融证券,只懂法律不够,还需要懂金融、懂财税。第四,有公益心和道德感。人生的幸福感不仅来自于金钱,考虑行业不能只考虑金钱,这样的职业发展不会长远。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璩富荣针对法律共同体提出个人见解。他提出共同语言、思维、知识、理想和目标是共同体的基础。实际社会中,这种认识需要建立在成熟的市民化社会基础上,但在中国目前还是意念共同体。此外,他认为法律专业的学生需要夯实基础,没有法律知识的支撑,很难做出体现公平正义的决定和判决。市场需要职业化、专业化、复合型的人才。既要有通识教育,也要有专业教育,学校基础教育培养法律思维和逻辑,还要结合实践,法院最好的资源和宝库就是丰富的案例。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吴盈喆提到知识产权案件很特别,属于技术类案件,涉及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等,法学院在课程设置上可以多元化。法律方法包括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知识产权与国家外交政策和经济形势关系很大,除了秉承依法判决,还要考虑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书记员把握案件程序,要求事无巨细。法官最重要的工作是开好庭、写好文书,还需要梳理出法律关系。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执行主任朱黎庭提出,从“三化一型”培养机制来看,第一,学术化上,写裁判文书是体现能力的工作,很多成熟的律师助理都无法胜任,目前学生的普遍情况是学术化水准、深度不足;第二,职业化是为未来做铺垫,与人交往、邮件和谈吐都能体现职业化,应当将学术化和职业化相结合;第三,“国际化”不仅仅是指有留学背景。英美法证书班要给学生以指引和国际视野,可以从培养人才的初衷出发设计人才培养体系;第四,复合型人才,应根据职业特点和专业再结合其他专业,不只是考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罗健豪提出,应当从学生角度思考学生的做法,他建议并鼓励学生做最好的自己,不必随波逐流。他认为,学生可以针对某个问题思考,例如律师和法官之间的对接部分目前空白,美国联邦法院对结案率和对民众服务的要求更高、更精细。未来的法律发展关键在于学生,学生成为怎样的法律人决定未来的法律发展方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军表示,最近五六年市场变化很大,个体有变化、宏观有变化,大学是国家和民族高端人才的摇篮,大学生未来的四十年把握在现在的努力之中。未来是未知的,现在要学习基本知识,他鼓励同学们立大志、下大工夫,为未来的四十年而奋斗。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贝艺首先对所有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法律人表示感谢,认为各位导师们都讲述了真诚的心得体会;其次,她表达了对学校领导、法学院领导和团队的感谢,上财法学院对导师们工作的关注也产生了许多成果和惊喜,实现了上财法学院跨越式发展。最后,她指出,年轻人容易眼高手低,但工作不分高端和底端,要有适应能力,跨越阶段的发展未来可能不扎实。学生们实习过程中有困惑,老师们也有一定的责任,导师们可以发挥作用,做导师也是反思工作的过程,要有分享精神和对自己行为解读的能力。
最后,法学院院长宋晓燕进行了总结,并再次表达了感谢。首先是对于导师们关心人才培养的感谢。导师们从不同的观点和角色出发,关注同学们的发展和培养,都充分体现了真诚的育人“情怀”。其次是感谢各位给法学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导师们立场都非常持平公允,既对人才培养提出了共性的“道”的要求,也为法学院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各自的“术”的建议。大家的积极探讨都是对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进一步发展的支持和帮助。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创办的“法律职业发展论坛”自2009年首次举办,2013年后改为每年两届,迄今为止已举办了十七届。经过多年的坚持和实践,论坛在上海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理论与法律实务、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法律教育与人才市场等多向度沟通与交流的重要平台,其品牌效应和影响力也日益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赞许。
供稿 | 鲍伟、高峥   供图 | 刘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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