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天......
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一定不会......
在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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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去一次。
而我,一个有很多故事的女同学,居然在香港get到了出庭这种稀缺的人生体验。
故事要从2018年8月艳阳高照的一天说起,那天要赴私教之约的我,马上就要迟到了!
从北角地铁站出来之后,我看到绿灯在对我眨眼睛,OK,起跑——加速——
然而还没等我冲到对面,红灯就对我微笑了。于是,我只能停在中线,等红灯过去,心想着完蛋肯定又要迟到啦,还没换衣服啦,浪费了私教的钱blahblahblah。
好不容易等红灯过去,再次准备起跑的我正要加速,突然被一个穿着制服的大叔拍拍肩膀,“来,这位小姐过来一下。”
当时的我是懵逼的,而路人看我的眼神写满了“这小姑娘是不是傻” “果然被抓到了”......
这时候我才意识到,刚才起跑时的气氛似乎真的有那么一丝丝微妙......毕竟平时大家都在绿灯闪烁即将变红之前狂奔,而刚才似乎过于平静了......
制服大叔一脸严肃问我,“小姐, 你刚刚闯红灯了你知道吗?身份证给我看一下。”然后就拿出一个小本子记下了我的姓名电话家庭住址。
 “你知不知道这条路很宽,车又多,闯红灯很危险,你停在路中间更危险.....”(此处省略一万字交通安全教育)
“知道了。”(低眉顺眼状)
“好了,之后会有一封信寄给你,到时候你就知道处罚了。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emmmm......我应该说什么?“  此刻的我身边已经围了几个吃瓜群众。
“你可以说点求情的话,求下我之类的,你要是说脏话,我也会记录下来的。”
求你?还有这么多人看着?我不!
“嗯嗯我不知道绿灯闪的时候不能过马路。没有什么想说的了。”
看到这里,你肯定在想这只是一个闯红灯被抓到的故事,怎么会和法庭扯上关系呢?
其实当时我也以为不过如此,毕竟身为港漂,谁还没听身边朋友聊过在香港因为闯红灯被罚款的经历。
然而,第一次在香港上法庭的转折点,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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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过了三个月,我收到了一封信,信的中心思想就是问我认不认罪,其中有一栏可以写求情理由。
呵呵,天真无邪的我,就在这一栏写下了 “本人是在X月X日绿灯闪烁的时候过马路,但是路太宽了我没有过完就变了红灯,我真的不知道绿灯闪烁的时候不能过马路,这是第一次,恳请减轻处罚” 之类的话,然后满心期待地把信寄了回去了,心想,念在我无知又是初犯,一定可以少交点罚款,说不定还可以豁免嘞。
就这样,时间来到了2019年2月,我再一次收到信当时我心想一定是罚单,赶忙打开看看是罚多少钱!
听之前犯过的小伙伴说,大概400港币左右,不知道上次的求情有没有减免一点呢?
然而,打开信的一瞬间,我懵了。
没有罚款数额,只有一句话,叫我3月的某一天下午两点去东区法院。
去法院?为什么要去法院?事情闹这么大?
不过老实说,作为一个之前在香港还坐过警车的女同学(有兴趣的朋友点个“在看”,我下次接着聊)对于上法庭,其实我的内心充满了期待激动兴奋甚至盼望那一天早点到来。
毕竟,普通人这辈子能有几次出庭的机会啊!生活就是重在体验对不对!
终于等到了出庭那天,出门前,我还精心设计了造型。我想,法官大人也许会根据我的穿着对我的品格有一个初步判断,太妖艳肯定不行,轻浮,万一认为我藐视法庭怎么办。
最终,我找出一条宽松的深蓝素色连衣裙,没有化妆。暗黄的脸色,蓬松的头发,苍白的嘴唇,憔悴的外表,无一不透露出我是那么的单纯无知,我的内心被悔意折磨了大半年。
就这样,我人生中第一次法庭之旅,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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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时间,不到两点钟我就到了东区法院。上去之后,豁,十几个人在庭外排队。
工作人员指挥我们先进去随便坐下,还沉醉在内心戏的我坐下之后定睛一看,身边穿短袖T恤的、短裤的、戴鸭舌帽的都有,就差穿个人字拖来了。再看看年纪,平均50+,我一个青春少女在中间无所适从。
万众期待的两点钟到了,然而法官并没有来。工作人员开始念名字,核对身份证,按照名字的顺序大家排排坐,一共20个人,我的名字被排在了最后一个。
按顺序坐好之后,又开始了等待。那些没被叫名字的,估计是来旁听的,就随便坐在后面另一侧。
等了大概一个小时(谁能想到法官居然迟到这么久!),法官终于进来了,不过并没有戴假头套,这让我略微失望。
图:TVB截图
跟随法官进来的还有几个工作人员,具体职位我也不知道叫啥,反正和电视剧里的设定一样,他们坐在了两侧。
一声“court”, 全体起立,我的出(看)(戏)体验就这样开始了。
先讲讲流程。
首先,坐在法官右手边的一位工作人员会读一遍案件编号,然后坐在法官左手边的另一个工作人员突然弹起来,以光速读一遍案发日期,案件详情。
说实话,广东话虽然不是我的母语,在港这么多年也早就听懂会说95%以上,但是这个速度让我感觉工作人员是阿姆附体,我努力竖着耳朵听也只能抓到几个关键词。
读完之后,犯事儿的要走到直立的话筒前,由法官来问,对于以上内容有无补充?
-有的话,此刻会给你一个说话的机会;
-没有的话,接下来问你认不认罪。
认罪的话,fine,有没有求情的话要说?
-如果有,再给你一个说话的机会;
-没有,罚款XXX元。
今天能交上罚款吗?
-能,就出门上楼交罚款;
-不能,法官会问你希望延迟多久交罚款。
那么问题来了,真的有人在法庭反驳不认罪吗?
你别说,还真的有噢。毕竟我也听了19个case(吃了19个瓜),下面我挑几个来给大家扒一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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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审的,是一个鬼佬。
一身名牌还油头粉面的,带了律师来。他的罪行是某天在铜锣湾开车撞上了别的车。
按照惯例,问他认不认罪。我原本还在脑补他可能是晚上开着敞篷车,左拥右抱带妹子兜风开太快,没想到律师替他求了情之后,他已经低下了高昂的头颅认罪,然后出门交罚款去了。
接下来是一大堆大叔,几乎都是小巴司机和出租车司机,犯的事儿也都是什么撞车啦,车停在了不该停的地方啦,闯红灯啦等等。
绝大部分都是和交通安全相关的案子,罚款数额在2000-3000港币不等。
就这样一个案件一个案件念下去,基本上都是念一遍案件内容然后认罪出门交罚款,全程速度超快。
不过,这其中有一个大叔应该是之前审过,今天来再审的。法官问他,你的律师呢?大叔拿着一叠材料说,额我没让他来,我自己准备了材料。法官说不行啊你让你的律师来处理。大叔卑微地说,我想着我自己弄可以省点钱的......
为了不耽误进程,法官让他先去后面坐等着。想到香港的律师费,出庭一次算一次,哎,真的忍不住替大叔心酸。
还有一件让我印象深刻的案子,是一位小巴司机,他的年纪看上去绝对有65岁以上。
法官照例问他有没有求情的话要说时,他颤抖着回答说,自己之前因为被停牌了三个月,已经没有收入,如果罚他去上交通安全课,他就又不能开工,于是请求能否不要安排他去上课。
法官仔细看了一下他的案卷,叹了一口气说,这已经是他第四次受罚,所以法庭必须再次强制他去上驾驶改进课,否则就要给他停牌。老伯真的是带着哭腔求情说,别停牌,他愿意去上课。法官又问,罚款2000块能不能在今天交上,老伯说自己真的有困难,法官便允许他90天之后再交。
本来在吃瓜看戏的我,看着老伯佝偻的背影,那一刻真的差点哭出来。
香港人奉行“手停口停”,退休之后出来继续工作的并不在少数。我不知道小巴司机可以赚多少钱,但是一把年纪出来揾食,又无法即时交上2000块的罚款,想必也是生活艰难。当然了,触犯了法例理应接受惩罚,只是......唉。
最后的最后,终于轮到了No.20——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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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庭内就只剩下了我,还有两个不认罪的,在后面排队等着再审。
工作人员念完案件编号,法官扫了一眼案件,愣了一下,问我,你认罪吗?
呵呵,毕竟我也刚看了19次别人的回答,在心里已经练习得很熟了,而且求情那部分我也已经观察过了,前面的人求了情也没用,无论什么理由,该罚的一分不少,所以我根本不打算废话,直接低声说,认罪。
高潮部分来了。
法官推了推眼镜说,你在求情理由一栏写的是,在绿灯闪烁的时候过马路,所以你要认这条闯红灯的罪吗?
哈?怎么和别人的流程不一样?
我站在庭前,傻眼,“唔好意思,可唔可以重复多次?”
法官就说,意思是,你在求情信里说自己是在绿灯闪烁时过马路,不是在已经红灯的时候过马路,所以你要认这条闯“红灯”的罪吗?
我的天!我这才恍然大悟!
为什么别人闯了红灯只要收罚单交罚款,而我却要来上庭!因为我的陈述和给我记小本本的交通督导员的陈述有出入,他写了我“红灯”,而我坚称我只是在“绿灯”闪的时候冲了出来,所以我要上庭来厘清事实!
怪不得,连法官看到我的案子都迟疑了一下,估计也是在想,和前面撞车的那些相比,闯红灯的怎么也来上庭了?
法官见我继续傻眼.jpg,只好说,其实呢,绿灯闪的时候也是不能过马路的,和闯红灯的处罚都是一样的。不过如果你坚持不认罪呢,我们可以排期再审。如果你认罪呢,你要撤回求情然后才可以认罪。你要不要撤回?
当时傻眼3.0的我,脑子短路,回了一句,哈?
法官已经不耐烦了,问我,撤不撤回?
呃......撤......撤回......
好,那你认不认罪?
认罪。
好,罚款650。今天能交上吗?
能交。
......
其实,当时我心里还是有一点点不服的,因为我真的不是在红灯时冲出去的,虽然都是不对的行为,处罚也一样,但是罪名还是不一样的......吧?!
不过,一想到18年8月的事已经排到了19年3月才审,要是不认罪再排期,还不知道要等到啥时候。另外就是,为什么别人闯红灯的罚款只交了400多,而我是650?怕是上了一次庭还产生了额外的费用,要是再审,岂不是更贵?
算了算了,事到如今,我只担心没带这么多现金,该怎么交罚款?怀着忐忑的心上了楼,谢天谢地可以刷EPS。
就这样,过了两个多小时,下午4点多,我离开了东区法院。至此,我人中第一次出庭经历,到此结束。
也是没想到啊,我的第一次出庭竟然是由于自己的“乌龙”造成的......不过这次独一无二的体验,也让我感受到了香港法治的严谨。听了19个案件,也算是在我学习工作生活以外看到了这个社会的另一角。
最后,挥泪奉劝各位: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红灯不要闯,闯了赶紧认,
不认要上庭,上庭罚更多!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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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作 者/
西西里的小胖猫
一个有很多问号的少女
/欢 迎 来 聊 聊/ 
你在香港上过法庭吗?
/往 期 回 顾/
/征 稿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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