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7月3日报道,香港国安法6月30日刊宪实施,中国国务院周五(7月3日)决定,依照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规定,任命郑雁雄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署长,任命骆惠宁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安全事务顾问。
报道称,同时,任命李江舟、孙青野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副署长。
报道注意到,中国国务院周四(7月2日)已决定,任命陈国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
报道指出,根据国安法,中央政府将在香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国家安全公署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行使相关权力。香港特区则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应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协调机制,监督、指导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其中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
▲7月1日,香港市民在太平山顶广场唱国歌。新华社记者 吴晓初 摄
另据卫星社7月3日报道,据香港特区政府当天发布的新闻公报,特区政府发言人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十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港区国安委)。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亦同时按《港区国安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任命刘赐蕙女士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担任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刘赐蕙于7月3日宣誓就任。
报道注意到,发言人同时宣布,港区国安委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海关关长邓以海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陈国基亦同时兼任港区国安委秘书长。
特区政府发言人补充说:“港区国安委将于稍后召开第一次会议,全面推展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
▲6月30日,香港市民在铜锣湾街头支持实施香港国安法。新华社记者 王申 摄
此外据香港《明报》网站7月3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7月3日宣布,根据《港区国安法》第十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任命警务处监管处长刘赐蕙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担任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刘赐蕙7月3日宣誓就任。
同时,发言人宣布,特首林郑月娥已按《港区国安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征询港区国安委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见后,从现任裁判官中指定六名裁判官为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报道注意到,特区政府并宣布,律政司就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设立的专门检控科成立,首批检控官已由律政司长征得港区国安委同意后任命,检控科负责人稍后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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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 卫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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