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前提是自由。
有句话说:“猪永远是猪,而人有时候不是人”
猪永远生活在自然王国,而人呢,生活在自由王国里,因为人可以自我立法,但有时候执行不力(“有时候不是人”)。
人的自我立法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主观的准则(subjective norm),一种是客观的法则。相对应的有两种道德准则:假言命令和绝对命令(定言命令)。
只有那些无条件的命令才能成为一种道德准则。也就是说,换言之,道德准则是没有功利主义色彩的,是一种纯粹的为了道德而道德的行为才能算作是真正的道德。这样的法则,不仅仅对个人有效,对所有人,对所有有理性的人都有效。
经典表述为:除非愿意自己的准则变为普遍规律,否则你不应该行动。

康德绝对命令的三条原则是:
(1)“要只按照你同时也能成为普遍的规律的准则去行动。”这是道德原则上的可普遍化要求。
(2)“无论是谁,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把自己和他人仅仅视为工具,而应该永远看做自身就是目的。”这是准则质料方面的要求,是一句第一条准则推衍出来的。
(3)
“全部准则通过立法而和可能的目的王国相一致,如像自然王国一样。”
这是从整体上对全部准则做整的规定。它所表达的含义实际上就是“意志的自律。”

自然王国遵循的自然规律、物理法则,在自然而王国中的人跟动物一样。自由王国的人自我立法,自己给自己确立行动的准则。所以,动物不自由而人是自由的。
康德为道德树立了一个极高的标准。永远按照“绝对命令”的道德法则行动,只有特蕾莎修女(Blessed Teresa of Calcutta;1910年8月27日-1997年9月5日,1979年得到诺贝尔和平奖)等少数人才能做得到。
我们能做到“无论如何”都坚持自己的确立的道德准则吗?
特蕾莎修女的诗《不管怎样》
是“始终如一”,还是“看情况”?
康德说,所有的“看情况”(如果....我应该...)的道德行动都是假的。真正的道德行为就是“我应该...”没有任何条件。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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