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伞君注意到了一个词:
家暴妆。
顾名思义,是指化完妆后看上去像是被家暴了一样。
最早是“手残姐妹花”对自己化妆技术的自嘲,也有被用作反家暴公益宣传——
就比如伞君出品的“人人必备家暴后美妆教程”啦!
△点击视频即可观看~
但谁能想到,还有美妆博主玩起梗来,高高兴兴地给自己撸了个“家暴妆”??
早些时候的家暴妆,还是“马蓉同款”,紧随热点。
看上去,是在拿受暴者的痛苦取乐。
而更深层的原因则是,大家对家暴的认识还是非常浅显。
△这才是家暴妆的正确用途!
家暴妆背后,不是马蓉那样的闹剧,而是真实的疼痛与疤痕。
不要家暴妆,要拒绝家暴
不久前,伞君联合北京师范大学推出了《北上广深流动妇女家庭暴力调查报告》。
其中就提到,在1530份有效样本中,仅仅只有25.2%的受暴妇女真正寻求过帮助,而有近四成的受访者根本没想过寻求帮助。
图/《北上广深流动妇女家庭暴力调查报告》
哪怕《反家暴法》已经推出了三年之久,但上至法庭,下至家庭,仍有“家暴只是家务事”这样的观念。
所以,当我们面对家暴时,必须意识先行:
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严肃且态度鲜明的法律问题。
此外,家暴的立案率低也是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曦影曾提到,在中国,在起诉离婚的案子里,很多女方起诉的原因都是因为家暴,但最终能认定家暴的比例却小于10%。
家暴之所以难认定,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中国实行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制度。
你说他有家暴?那你得拿出证据来,不然没法立案。
而家暴的受害者则普遍缺乏收集证据的意识与能力,哪怕有心报案,也往往无疾而终。
因此,正确的家暴取证方式的学习也相当重要。
针对以上问题,橙雨伞隆重推出律师知识堂系列。
在原先的“橙律师”系列视频基础上,“橙律师知识堂”进行全方位升级,真人律师出镜,超实干货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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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我们还整理出了第一期视频的文字版“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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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家暴和一般的家庭纠纷?
大概可以从以下三个因素进行区别:
1、家庭暴力的发生可能是没有任何原因的,通常家庭暴力行为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点
2、家庭暴力的本质是基于权力和控制,加害人通过对受害人实施暴力行为,使受害人完全遵从施暴人的相关意愿去行事;
3、家庭暴力行为一定情况之下,通常都会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的身心伤害后果
如果上述列举的特点让你感同身受的话,就得万分注意自己是否已经遭遇家暴了!
那,倘若自己正是家暴受害者,我们又该如何正确取证呢?
首先,家暴证据包括录音、录像、QQ或微信聊天记录、报警记录、妇联登记表、加害人的承诺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等,以上这些构成一个足以证明家暴存在的证据链。
而很多案件里,由于受害人的法律意识及取证技巧不足,往往导致取证失败的情况。
比如说,拨打110报警后,警察没有做笔录,被害人也没有要求警方对出警状况,以及自己本身做一个笔录
没有这种书面的笔录,就是无效的取证。
再比如说,自己被丈夫打伤,报警以后,没有要求警方对自己的伤情委托专门的机构做一个伤情鉴定意见
再比如说,警方出警以后,在笔录写作的过程当中,他写成一个家庭纠纷调解,并给双方各打50大板。
对于这样的警方笔录,应该据理力争,讲清楚这不是一个家庭纠纷,这是一个基于家庭暴力行为,而自己则是其中的受害者。
如果警方没有在笔录中把这一点表达清楚,那么出警记录也是无效的。
再比如说,在妇联登记表的时候,没有详细地跟警方解释清楚,被殴打之后自己怎么向妇联求助等等。
如果没有有效陈述,那么妇联登记表的记载可能反映不出它家暴的本质。
法院或者公安在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存在的一个非常关键的证据,就是施暴人的承诺书或保证书。
在施暴人书写时,如果他避重就轻,压根没有谈到对被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甚至没有谈到“禁止实施家庭暴力”这种字眼的话,那么这份承诺书也就不太有效了。
此外,还有大家最关注的一点,对家暴受伤部位拍照时该怎么拍?
很多受害者只是对自己受伤的部位进行拍摄,但这样的取证是无效的!
正确的方法应该是:
首先对案发现场进行一个全景式拍照;
然后对受害人本身进行一个全景式的拍照;
最后再把镜头拉近到自己受伤的部位。
这样,才能充分证明遭受殴打的是受害者本人。
面对家暴,充分了解自救之法,才能让我们远离伤痛,维护自身的权益。
但也许,出于私心,我们还能给出更美好的祝愿:

希望家暴永远不会发生在你们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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