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几年来,美国政府加大对与中国有联系的科研人员的审查。国家安全、大国竞争、经贸关系等因素影响导致美中两国的敌意加重,加上历史上在不少人心目中形成的亚裔刻板印象,导致政府部门在执行相关法律时对华裔人士似乎愈来愈倾向于采取“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人”的策略。这个趋势令人担忧。在高校、企业和其他机构从事科研的朋友,可以读一下曾经是美国最年轻的法学院院长的吴华扬教授写的一封信,他讲到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和正确方法
为什么你需要律师
吴华扬纽约城市大学皇后学院新任校长
三藩市/纽约市 2020年
这封信是为谁写的

这封信是给以下人士:认为自己因为与中国的交流有可能被雇主、资助方或政府官员质疑的人。包括接受资助从事学术活动的大学教授、在私营企业从事STEM领域研究的人员,公务员甚至是美国军人。这与国籍无关 --- 无论您持有绿卡,已经入籍,或是土生土长的公民,都难以避免潜在的诘问。我在这里想传达的最重要的信息是: 如果您有任何顾虑,就应该尽快找律师咨询,最好咨询有相关领域专长的律师。


即使您不打算提起诉讼,与律师交谈也会让您受益匪浅。因为,尽管您可能认为自己的举动是恰当的,或者出于善意,但是您可能不会意识到那些举动在日后可能的法律诉讼中将把您置于不利之地。每个人都有权请律师。这是很正常的,不应该看作是一件负面的事情
这也不意味着您犯了任何错误。


我是谁

我是一名律师,曾任职于一家大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学教授超过25年,曾经做过位于我的家乡底特律市的韦恩州立大学法学院的院长,担任过位于三藩市的加州大学黑斯廷斯分校法学院的院长。虽然我不能做您的律师,也不能给您提供律师意见,但是我已经为许多人推荐了能够针对上述情况提供服务的律师。由于这些问题涉及范围广泛,以及它们可能对您产生伤害,所以我写了这篇文字,只能为您提供一些基本信息。这封信不属于律师意见(legal advice),而是意在建议您获取律师援助。

我曾经为社区出现的各种情况提供无偿服务,经常有人与我联系,询问这类案件。


您面临哪些风险

您可能已经意识到存在的风险,在当今美中对抗日益加剧的的大背景下,出现了许多案件,牵涉到美国政府认为在与中国交流的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人士。这些案件包括调查、威胁停职,到面临被判处多年监禁的刑事起诉。

这些都是很严重的问题----有人被判有罪,有的人在承认错误的条件下进行辩诉交易(plea bargain),也有人本来是无辜的,却不得不面对这些指控为自己辩护。还有些人 ,循蹈前人先例,以为没有问题,却因为当局处理类似问题的标准发生了变化,或者在执行当中使用的标准不一,而遭到牵连。

虽然我对您从事的工作一无所知,但是我想说的是,与其无端冒风险,不如谨慎一些为好。如果您与任何中国政府机构有过任何关系,您需要注意。您可能需要解释这种关系,并且这些关系可能受到审查。即使这些关系已经结束了,或者您觉得仅仅是名誉性的,它也会影响到您。如果您申请了中国“千人计划”或者其他的人才引进项目,但没有加入,也会面临类似风险 。如果您曾经参与过、或正在参与“千人计划”,或者参与了其他任何涉及从中国向您支付资金的项目,那您肯定会面临类似风险。如果您目前或者曾经接受美国联邦的资助、在美国政府担任过任何职务、您的工作要求安全保密许可,或者您被要求填报与外国政府有关的利益冲突或交往的报告表格,那您面临的风险更是确定无疑了。在这里,“中国政府”包括任何中国大学、智库或国营企业,而“美国政府”包括任何提供资金的机构,如NIH(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等。要知道,中国政府的组成结构比美国政府复杂得多;您可能会认为您只是与中国学者有合作,但也有可能会被认为是在与中国的政府官员合作。
您也应该认识到,如果有人跟您联系讨论这类问题,那就是一个警告信号。这包括您所在大学或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甚至您的同事,比如您所在学校的系主任或科研合规办公室(research compliance office)。这也包括任何执法人员和那些提供向您提供资助的单位。即使跟您联系的人是您的同事、朋友,也要同等对待
因为他们必须遵守法律,按照上级的命令行事。


您也可能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调查。凡是以国家安全名义进行的调查,不让当事人知道是很常见的。


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问题

法律案件种类繁多,包括行政调查,如内部调查;也包括“民事”案件,可能会导致终止您的雇佣合同、或者对您的目前工作和未来前景造成不利影响。法律案件还包括州和联邦政府的刑事指控,在某些情况下还涉及“民事”纠纷。例如,您可能会与前雇主对某个创意的知识产权的归属而发生争执。这又可能进而导致有关商业机密的诉讼,甚至有工业间谍方面的指控。这些情节会根据您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需求而有所不同。接受NIH资助的人所遇到的情况与和试图延续安全保密许可的人是不同的。在国外旅行时使用单位的笔记本电脑的人所遇到的情况和与中国政府官员有接触过的人也不一样。

法律很复杂,技术性也很强。而且法律在不断的变化,总的来说那些变化对个人越来越不利。这些规则不一定与您、我或其他有理性的人的是非认知相吻合。不管您是否知道相关的法律要求,您都受到法律的约束。


我还应该讲一下歧视。毫无疑问,在美国的工作场所存在显性或者隐性的偏见。尽管我大力倡导反对“种族定性”,但我可以说,在很多情况下,您不太可能告别人种族歧视,也不太可能据此为自己辩护。也许您觉得您所受到的待遇是不公平的,我也可能同意,但这并不意味着您能够在法官或陪审团面前提出在法律上适用的要求或辩护。(除了您自己的案子,您可能还应该参加法律改革方面的宣传、信访活动;我们可以另外另辟专栏谈一谈如何挺身发声。)


有许多法律虽然写在“条文”上,过去却没有严格执行。最近,这已成为执法重点。司法部长杰夫·塞申斯 (Jeff Sessions)在2018年11月宣布了这一动向。他说将会有一个新的“中国行动”计划(China Initiative)。例如,要求您汇报自己的隶属关系和薪酬信息,即使您认为它们并不构成严重的利益冲突。这个计划还包括反对“兼职工作”(moonlighting)的条款,即使是在您休假期间打打零工。它包括对资金的使用和时间的分配方面的规定,即使是那些在资金使用上与中国毫无关系的方面。您可能在无意中违反一些法律条款。有些法律是在行政程序或者一些微不足道的方面提出要求。但您要知道,即使您严格按照您的道德标准或学术规范行事,您没有被中国政府要求做任何事,您没有明显的以公济私的行为,您还是有可能被指控违反了美国的法律。如果您有以下情况,那您很容易被起诉:NIH资助您的研究,您在暑期期间去中国讲课并收到少量的酬金,在被要求在汇报这个情况时您没有做。

法律诉讼可能会有多种结局。外行人也许认为法律是黑白分明的, 其实不然。一个被官司缠身的人可能有多种破局办法。一个好律师所制定的策略可能会决定这些办法的成败。有的人可能会轻判,有的人会重判。法律诉讼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如何举证,以及许多难以用一个算法囊括的变量。一个律师不可能在具体研究您的案例之前抽象地评估您的案子。


为什么
需要和律师
谈,
而不
其他人

您可能受过很好的教育,并且事业有成。这应该得到极大的尊重,但它不会防止问题的发生。即使是那些在顶尖的大学里获得嘉奖、有终身职位的讲席教授都难免会遇到麻烦。


您不应该依靠自己解决这些法律问题。就像我不是医生,却想给自己治病一样,您不应该试图做自己的律师 。您所受的教育和取得的成功,可能会使您容易在法律面前遭遇挫败 --- 正如所有人一样,当我们面临一个新领域时,我们自己在其他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可能会导致我们在新的领域被挫败。


无论您多么聪明,多么高尚,法律几乎肯定不是您通常工作的领域。上述都是法律问题。科学上的训练不仅在解决法律问题上没有帮助,它还可能是有害的 --- 因为法律问题不同于科学问题。在电影里,您看到他们总是说您讲的任何话都会被用来针对您
他们还应该说的,但是没说的是,如果您讲的话前后不一致,那也会被用来针对您。无论是您还是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可能认为一些行为和表述在法律上是有对自己有帮助,但实际上却是害了自己;反之亦然。

事实上,来跟您联系可能是个熟人(可能有点尴尬)。他们可能与律师一起工作
但不表明。例如,大学的系主任会与大学的“总法律顾问”联系,但“总法律顾问”代表的是学校,而不是您。他们可能真的喜欢您。但是在法律上他们不会保护您,尤其是当他们接到来自联邦政府等机构的法律要求时。即使他们可能对造成的结果感到不舒服,他们必须遵守法律。任何时候,只要与您交流的一方有律师,您也应该有自己的律师。您不必对与您联系的人怀有敌意,但也不必遵从他们的每一个要求。您周围的同事、同行都不是法律专家,他们不会把您告诉他们的事情守口如瓶的。这包括那些碰到过法律问题的人。即使别人的案例进展顺利,依赖他们经验去解决自己的法律问题是不安全的。对他们来说也不安全,因为这可能使他们成为被攻击的目标,或者他们不得不出庭作证。如果您试图依赖不是律师的人、或者与您没有客户关系的律师帮助您的官司,那么您会把自己置入最为糟糕的境地。

我要强调一下律师与客户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不同于大多数其他的客户关系。当您与律师交谈时,他们必须对您所分享的内容保密,即使您只是在考虑是不是聘用他们(但最终决定不聘用)。政府也不能强迫律师透露他们和您的谈话内容。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没有个义务为您保密。他们可能在主观愿望上想为您保密,但政府可以强迫他们重复您对他们说过的话。(就我们而言,我会把您当作一个“潜在的客户” --- 这意味着我们的谈话内容会受律师-客户“特权”的保护。)

如何与律师合作

这一部分讲一下与律师建立关系所涉及的实际操作。许多律师的初次咨询都是免费的。您可能以前没有咨询过律师,下面解释一下这种咨询的过程。“保留”(“retain”)一词有时用来指聘请律师。“保留费”(”retainer fee”)是为建立律师-客户关系而支付的一笔钱作为定金;律师会按小时从这笔钱里扣取他们的费用。(“或有收费”[contingency fee]律师例外 --- 由于以下原因,他们可能不适合这些案例。)

最重要的是,律师不能随便和您讲话。一个称职的律师会马上说,他们不能仅仅基于简短的交谈就“即兴”地给出法律建议,因为他们需要对案情作了更多了解之后才能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在法律上做了研究,并且完成“冲突检查”后)。他们最起码需要先审阅完所有相关文件。对律师来说,提供建议意味着担任您的律师。不可能提供了可以采用的法律建议,却又不确立正式的律师客户关系。这就是为什么最好的律师都会很谨慎。这与我这封信不同。这封信只是泛泛而谈,而正式的律师意见必须是具体的。即使在这篇文字中,我也煞费苦心地表明,您和我并没有建立律师客户关系。

您应该选一个您可以信任的律师代理您的案子。这意味着您愿意回答他们提出的任何问题,还愿意主动提供事实(即使是那些可能让您看起来很糟糕的事情)。这也意味着您愿意听从他们的建议。如果您不愿意和他们自由地交谈,或者您怀疑他们的建议,您不应该同时选择不同的律师。(如果您正在联系我,而您已经有律师,您应该向那位律师解释,您授权他和我谈话。为了尊重您的律师与您的客户关系,我应该确保您的律师同意您我谈话之间的是许可的。我是支持您和您的律师关系的。)

我很遗憾地说,您需要按小时付律师费。在每小时500美元到1,000美元之间。您可能还会需要预付“保留费” (“retainer fee”),介于5,000美元到25,000美元之间不等。无论在哪里,都不太可能会有一个可以胜任的律师以“或有收费”(contingency fee)形式接受这类案子。我之所以提到这种安排,是因为有可能您在哪里听说过,但这不是惯例。原因是有可能您最终得不到法律补偿,导致律师无法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他们的报酬。(即使是劳工歧视的案子;除非您是CEO或有着类似于CEO那样的收入,普通的个人案件通常没有足够的经济利益吸引到“或有收费的原告律师”( “contingency fee plaintiff’s lawyer” 来接手。一些联系过我的人已经被“或有收费”律师告知,他们的官司没法打,或者现阶段他们的官司没法打。如果作为原告想获得金钱赔偿,那也许是一个好的法律手段 (比如告歧视)。但是如果您身为被告要保护自己,这个不适用。您也不太可能找到一个公益免费律师。这不是可以免费做的案子。而且,大的律师事务所通常会预留一些公益服务给那些符合一定贫困标准的人,如无家可归者。(那些律师没准是站在您的对立面,代表一所大学或公司。)


您应该聘请一位擅长这一领域的律师。即代表员工的劳工法律师(不一定要限于学术领域的,因为除了少数几个主要的大都市外,这样专业化的律师太少了),或“白领犯罪辩护”律师,或者找几位律师,要不就找一位在劳工法和白领犯罪辩护两方面都懂的律师。通用律师(general practitioner)并不适合。用我个人做例子,我1992年成为律师协会的会员,接过各种不同类别的案子,但是我不认为自己除了做些初步的律师推荐工作之外,可以胜任上面的案子。


最后,请理解,请律师并不意味着您想主动攻击他人。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情形通常主要是辩护,而不是起诉。有些律师甚至在幕后工作,不公开自己的身份。我知道在一些文化习俗中,人们不习惯请律师,而且律师也不受重视。其实,请律师不是一件令人耻辱的事情。我再怎么强调请律师的必要性也不为过。


结论

对于那些我亲自写信给他们的人,我们将按预定计划会谈。在这里重申,我不是、也不能成为您的律师。我在这里没有私利。我在这类案件中所做的一切都是义务的,也就是说没有任何费用,所有的推荐也是不收任何费用的。


您所面对的问题是紧急而且重要的。如果您在签了文件或跟人面谈了之后打电话给我,问我您是否应该请个律师,我的回答是“需要”。其实您在在签署任何文件或者接受任何面谈之前就应该咨询律师。这一点我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我写这封信是基于我的经验。许多人不愿意找律师,那只能把自己置于不利之地。如果这封信让您感到不安,那说明我为您服务了。
资料来源:(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链接查看)
Why You Need A Lawyer by Frank H. Wu

https://www.apajustice.org/know-what-to-do.html
【编者按】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APAPA Ohio及OCAA官方立场。所有图片均由作者提供或来自网络。如存在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更多精彩文章,请查看我们公众号的主页。欢迎大家积极投稿!
关于俄州亚太联盟公众号
俄州亚太联盟公众号是APAPA Ohio在俄亥俄华人协会(OCAA,OhioCAA.org)的支持下办的公众号,旨在为俄亥俄的亚裔群体、尤其是华人群体提供一个分享、交流、互助的平台,宣传APAPA Ohio 、OCAA和其他亚裔团体的活动,促进亚裔社区对美国社会、政治、文化、体育艺术、教育、法律等的了解。APAPA的全名是Asian Pacific Islander American Public Affairs Association (美国亚太联盟),是在美国联邦政府注册的501(c)(3)非营利组织。网址:APAPA.org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