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对外通报,广东、黑龙江两地警方联手破获一起特大伪造货币案,
现场缴获假人民币成品4.22亿元,查扣假币专用纸张6吨。
据了解,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获的单案数量最大伪造假币案。
警方现场缴获假人民币4.22亿元
4月30日,黑龙江省公安厅通报,2月27日凌晨4时许,在公安部经侦局的直接组织指挥下,广东、黑龙江两地警方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在广东汕尾、惠州、黑龙江牡丹江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在牡丹江捣毁1个大型印刷窝点和1个假币专用纸张储藏窝点,现场缴获2005版百元面额假人民币成品4.22亿元,查扣假币专用纸张6吨。
这起案件的侦破,要从一名出狱人员说起。
去年11月,广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在侦查中发现伪造货币的犯罪线索,犯罪嫌疑人郑某、刘某仔等人具有重大嫌疑。
线索上报公安部经侦局后,广东、黑龙江两省四地分别抽调民警成立专案组。经过近三个月的缜密侦查,犯罪团伙20多名成员逐一进入警方视线。
2019年12月,广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在侦查中陆续发现一些本地涉嫌伪造货币犯罪的线索,经综合分析确定,郑某、刘某仔等人存在从广东前往黑龙江设点印制假币的重大嫌疑,广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迅速将情况上报公安部经侦局。公安部经侦局特别成立专案组,明确广东、黑龙江两省侦查工作重点,并要求集中力量,全力攻坚。
印刷窝点位于一隐蔽村落
黑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随即对制假窝点开展细致缜密的排查,最终查明该团伙在牡丹江相距十几公里的地点,分别设有1个印刷窝点和1个纸张储藏窝点。
其中,印刷窝点位于一隐蔽村落,该村落人烟稀少,窝点室外积雪,门前安有监控摄像头,外来人员进入村落非常容易被发现。犯罪嫌疑人对印刷窝点进行过专门装修,内部工作区和生活区相连,由专人定期从纸张储藏窝点向印刷窝点运输相关物资,内部工人无一外出,给侦查民警进一步深入侦查,造成巨大困难。
与此同时,广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进一步对本地涉案人员展开排查,同时与黑龙江警方联合开展专案侦查工作。
经两地警方共同努力,查明该案团伙成员近20名,彼此之间有相对固定的上、下层级,老板股东、技术员、场主等角色分工明确,部分团伙成员彼此并不知道互相的真实身份。
据黑龙江公安厅通报,“由于案件涉及黑龙江、广东两个战场,两地空间跨度、语言习俗、气候条件相差悬殊,特别适逢春节长假和全国疫情暴发的特殊情况,黑龙江、广东又是此次疫情严重省份,如何既确保成功收网,又做好防疫工作,是摆在专案组面前亟须解决的问题。”
经过近三个月的缜密侦查,两地专案人员查清了犯罪团伙的人员身份及其藏匿地点,准确锁定了印制假币窝点的具体位置。至2020年2月下旬,案件已初步具备收网条件,为防止假币外流危害国家经济和社会稳定,公安部经侦局统筹指挥,调集警力400余警力,立刻收网。
广东买材料,东北印制假币
成功收网后,两地专案人员第一时间组织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对全部犯罪嫌疑人进行身体检查和核酸检测,确保安全后予以羁押,并持续进行身体状态检测和定期体检。
同时,专案组克服羁押场所全封闭式管理等诸多疫情期间特殊安排,采取视频提审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非接触讯问。
经审讯,公安机关初步查明:郑某、范某洲、陈某秋和李某霞系主要股东;蔡某供、王某和王某伟系管工;刘某仔、卢某城、李某坤、陈某林、卢某明、卢某良等6人系技术员;谭某超系场主。
2019年11月,该团伙在黑龙江选定印刷和纸张储藏窝点具体位置后,便在广东深圳、汕头等地购买印刷设备、油墨耗材、特殊纸张等后,多次通过大货车运往黑龙江牡丹江的两处窝点,开始印制假币。到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时共印制2005版百元面额假人民币成品4.22亿元,全部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无一流入市场。
印制假钞涉嫌伪造货币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以下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1、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2、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也进行了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原本规定有上述三种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死刑,后来在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取消了该罪行的死刑。
伪造货币的行为除了以仿造人民币或外币图案,将非货币的材质非法制造成货币,冒充真货币使用外,还包括了制造货币版样的行为。
而无论伪造货币者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使用什么方法,是否为了牟利,都不影响构成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罪的本罪是非法制造假币或者假币版样,并冒充真货币使用。
该罪行规定的货币也不单单只是人民币,也包括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可以兑换成人民币的境外货币。
对于持有和使用假币,我国刑法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来源丨中国基金报、南方都市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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