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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EB-5投资者自发的,Ira Kurzban律师代理的EB-5签证排期诉讼,牵动了所有EB-5投资者和行业人士的关注。
在7月25日发起之后, 美国行业协会IIUSA于9月21日,向庭提交Amicus Brief文件支持诉讼。
Amicus Brief,被称为法庭之友文件,是指在诉讼案件中,没有直接涉及法律利益的私人或团体,为了向法院说明其对该案件相关法律争议上的意见、澄清立法意旨、理清模糊的法律规定、通知法院关于案件事实的真实情况等等的目的,主动向法院提出书面报告,以协助法院更公正地做出裁决。
因此,法庭向政府下令,要求其于10月26日之前,对IIUSA的意见书进行回复。
大家都应该清楚,此次诉讼的理由是,我们认为美国政府错误地解读并执行了移民法,不应该按照人头发放EB-5签证,而应该按照每个投资者家庭发放签证。在递交诉状之时,Ira律师同时递交了一份临时禁止令(interlocutory injunction),要求法官勒令国务院停止将配偶和子女计算入年度EB-5签证配额,并重新排期截止日。
临时禁止令的目的,是作为暂时性措施,在诉讼争议最终解决之前阶段性地提供及时救济,避免原告进一步损害被告的利益。
下面是最新进展,二则:
I. 10月22日,联邦法院认定了临时禁止令的集体诉讼(Class Action)资格。
也就是说,如果一旦法庭裁决执行该临时禁止令,那么所有EB-5投资者将有可能受益,签证的计算方式将由可能暂时按照我们期望的方式执行。如果一旦如我们所愿,500多名诉讼原告的努力,将为我们所有人带来福音。
Ira律师也介绍说,临时禁止令被认定为集体诉讼不等于整个诉讼被认定为集体诉讼,法庭还是回过头来继续审查整个诉讼的集体诉讼性质。
II. 10月26日,美国政府回复了IIUSA的意见书。
与Ira律师的诉讼理由不一样的是,IIUSA另辟蹊径,试图通过解释移民法202和203两款中间的漏洞,指出EB-5签证类别中,配偶和子女都不应该计入全球配额(Worldwide Limit)和国家配额(country cap)。
IIUSA的观点总结就是:被告就各个国家移民签证的限制问题,对移民法进行了不正确的阐释。这些限制并非如被告所声称的那样适用于所有家属,而是仅仅适用于那些也受全球配额限制的某些家属。如果,不是所有配偶都受限于各自的国家配额,那么也就并非所有的配偶都受限于全球配额。与被告的观点不一样的是,我们对于法律条文的解读,能够避免与其他法律条文的矛盾之处,才能给出移民法所有条文的合理解释。
在10月26日的回复中,政府对此进行了反击,他们认为:
1. 原告和被告,都认为EB-5签证类别,配偶和子女应该适用国家配额(Ira律师的诉讼理由不一样,没指出配额问题)。
2. 由于IIUSA认为国家配额只适用少部分签证类别,政府还是依据的移民法202和203两款,从家庭类别签证和职业移民类别签证两条线分头进行了反驳,认为IIUSA的诉讼理由站不住脚。
3. 政府提醒法庭,一旦接受IIUSA的观点,那么美国移民签证每年将甚至有150%的大幅增长。
4. 最后,在回到原告的诉状,政府认为IIUSA是帮了倒忙,本来原告仅想将此诉讼局限在EB-5签证这个特色类别上,IIUSA想从国家配额上来帮忙,但是却没有支持原告的诉讼理由。
Ira律师预计,法庭将在30-60天内对临时禁止令进行判决,让我们拭目以待。
这是一场艰难的诉讼,无论临时禁止令被认可或否决,输的一方还将会继续上诉,直到最后分出你死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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