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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投资者在获批I-526,广领馆面试通过获得移民签证之后,不少投资者都面临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人能少去美国,并能保住绿卡。这个时候,申请回美证就是一种比较可行的方案。通常,律师会建议投资者,如果第一次登陆并没有长期居住打算的话,会建议在下次登陆美国时做较长期的停留,并开始申领回美证。今天EB5Sir翻译的这篇GT律所Catharine Yen律师的文章,解释了申领回美证所需注意的事项,供各位朋友们参考。


美国的
LPR(合法永居居民)
能够有着自由进出美国的特权和利益。然而,也有一些限制。首先,如果离开美国超过一年,一个LPR可能被视作放弃他的永居身份。其次,一个LPR如果在另外一个国家定居(甚至并没有离开美国超过一年),他还是有可能被视作放弃其永居身份。这对于那些经常国际旅行,并且有时候为了工作而不能定期返回美国的LPR来说,就特别麻烦。


对于这些LPR来说,一个办法就是申请
回美证(re-entry permit,或称再次入境许可)
。回美证能够让LPR申请从国际旅行中返还美国的许可,并且,更重要的是,能够显示给美国政府,该LPR无意放弃其合法永居身份。
回美证通常有效期两年
。于是,回美证对于计划在美国之外旅行一年或者多年的LPR来说,特别有用。


申请回美证,LPR应该
填写I-131表
,并且支付相关费用。2014年8月,该申请费为360美金,以及打指纹服务费85美金(对于年龄在14到79岁之间的申请者),
一共445美金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重要细节是,申请人在提交I-131申请时,必须身处美国。
USCIS(移民局)建议申请者至少在计划离境的60天前,提交I-131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这之后的一个逻辑性问题就来了:
一旦LPR递交了I-131表,他能离开美国了吗?
回答是Yes或者No。技术上来说,LPR为了USCIS获批I-131表,不需要在美国。实际上,LPR甚至可以在I-131表格上注明,他期望将回美证邮寄到某个海外的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处,自行领取。然而,为了获批,LPR必须递交他的指模,而且打指纹的预约,通常是在I-131表格递交之后的几周后进行。不幸的是,LPR不能在美国之外提交指模。如果LPR在提交指模前,离开美国的话,USCIS可能会拒绝其I-131申请。


所以,如果你是计划在美国之外旅行超过一年,那么
最好准备在美国居住2-3个月,并且递交你的I-131回美证申请
,这样你就能有足够的时间递交你的申请和指模。


在USCIS的网站上,能够查询到关于回美证的帮助文件:http://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USCIS/Resources/B5en.pdf。


本文作者:Catharine Yen,任职GT律所,原文请见:www.eb5insight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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