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10月份,“公共负担”政策刚出台时,位于纽约的联邦区域法院认为此项政策违背人权,曾对此项政策下达禁止令。如今该政策已通过最高法院的裁决,也就是说川普团队推动“公共负担”新规得以正式实施。
根据新规,移民申请者必须证明自己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成为公共负担(有豁免的情况除外),否则一旦造成公共负担,则不符合取得永久居留的资格。也就是说一旦被认定为公共负担,则无法申请到绿卡。
公共负担的范围
新规中以下列出的公共福利中,如果职业移民申请人在36个月内获得过一项或多项指定公共福利、使用超过12个月的(每个月若领取两项福利,则以两个月来计数)将被划入“公共负担”范围,将有可能影响最终获得绿卡:
任何联邦、州、地方政府提供的现金收入补助;
补充保障收入计划SSI;
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计划TANF;
任何联邦、州、地方政府提供的现金福利项目,“General Assistance”;
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NAP,俗称食品券;
Housing Choice Voucher Program下的住房补助Section 8;
Section 8中的租房补助,其中包括Moderate Rehabilitation;
Section 9中的公共房屋;
联邦出资的医疗补助Medicaid,其中一些特例情况除外。
例外情况
新规中明确地列举了一些,这些情况中即使使用了上述政府福利,但将不会因此影响到移民申请,这些特例包括:
在紧急医疗状况下接受使用了Medicaid;
使用了“残疾人教育法案”中提供的Medicaid服务或福利;
根据州法或地方法律,符合中学教育年龄或以下年龄的个人使用了学校提供的服务或福利;
21岁以下的外国人使用Medicaid医疗福利;
怀孕女性在孕期和怀孕最后一天开始的60天内获得的Medicaid医疗福利;
关于这些考察内容移民局也不会一杆子全部打死,移民局最终的考察结果会视个案情况而定,工作人员会具体参考申请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情况、资产、经济状况、教育程度及专业技能、未来可预期的移民身份、预计准入/移民时间等。
例如,申请非全日制F-1的留学生被视为“可能会需要工作机会”的风险就越高;18-62岁的申请人会具有明显的年龄优势,年龄小于或高于这个区间。使用公共福利的几率就越高;如果患有难以治愈疾病的申请人被拒签的几率就会较高,这类人群进入美国后很大程度是需要医疗救助的;受教育程度越高、英语程度越好的申请人将被视为潜在公共负担的几率会相对较低等。
哪些人会受影响?
首当其冲的是寻求将其身份调整为美国境内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外国人,以及持有非移民签证并寻求延长逗留在同一非移民分类中的外国人,或者将其状态更改为不同的非移民分类。
最终规则不适用于美国公民,即使美国公民与“公共负担不予受理”的非公民有关。
该规则也不适用于国会豁免的外国人,例如难民、政治庇护者、持有特殊移民签证的阿富汗人和伊拉克人,以及某些非移民贩运和犯罪受害者,如根据“暴力侵害妇女法”申请的个人,特殊移民少年,或国土安全部确定已获豁免的人。
任何外国人在美国武装部队入伍,或为现役,或为储备役,也不受新规影响国土安全部也不会考虑这些军人的配偶和子女领取公共福利的因素。
该规则进一步规定,国土安全部不会考虑儿童(包括领养子女)所获得的公共福利,这些儿童将根据相关法规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如果您对于“公共负担”新规还有疑问,请联系专业律师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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